论法家的命运就是专制者的命运

作者:李剑宏

命运这个词语,多少有些宿命的味道。命有先天禀赋、环境的意思,运则包含着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心理特征、思维习惯和生活际遇等。然而命运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改变的,曾国藩曾经在一封家书中说:"惟读书可脱换骨相。"古人认为骨相包含着这个人后天所有的运势,而曾国藩则认为骨相也可以随着读书而改变。最有力的证明,就是《资治通鉴》开篇的话,"读史故能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司马光的话不无道理,历史展示了历代英杰的呕血奋争,艰辛探索,性格弱点和最后的人生结局,有人言道:"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皆非。"其实翻开史书,古人的教训早摆在那里了。所以鲁迅先生主张少看甚至不看中国的书,我是不赞成的。

史书读的多了,多少有些心得,对一些历史进程中起极大推动作用的代表人物,历史事件、社会发展规律,总会提炼出一些高屋建瓴的想法。俯瞰历史是简单的事情,但是当初上演的那一幕幕活剧,主人公又是在命运的漩涡中何等的迷惘啊!

中国历史上的政治学派和政治人物,要算法家人物牺牲的最多了。儒家直接教人入仕,培育了像公孙弘之流的蝇营狗苟之徒,而孟子讲究的骨鲠精神,培养士气的方正之道,没有多少人拾起,所以儒家的牺牲,算不得轰轰烈烈。至于道家,更是恬退自养,以柔克刚,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入世的精神是没有的,所以道家干政的少,牺牲的也少。

在中国这样的特殊国度,自由民主的东西是没有的,甚至连雅典小邦的奴隶式"民主"也没有,一点可怜的历史证据,仅仅是周召共和,可那算是什么共和呢?无非是缺乏君主的条件下两个大臣分担君权,而国储长大以后,又把政权交了出去,看来中国的政治,奴才的思想是很严重的。

然而我们无法苛求古人,专制国家和专制制度几千年的牢固存在,必然有它合理的理由。如黄仁宇先生所说:"一走兽有别于一飞禽,其间关系着两方的组织与结构,不能仅以\'没有翅膀\'作为一切之解释"(《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第一章 问题的重心·中国未能产生资本主义之原委》)。今天的人们,已经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在开放的视野引领下,多少有了一些民主的意识。"读史故能刚健笃实辉光日新",我相信通过对中国传统政治中牺牲最大的法家学派、法家人物和统治集团的历史考察与分析,必将推出一个坚不可破的结论--法家的命运就是专制者的命运,他们的命运都很悲惨,要想改变这种宿命,必须归趋于民主政治。

谈法家,必须要谈及三个极为重要的人物和一个王朝的覆灭。这三个人物是:法家巨子商鞅,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法家思想的成功实践者李斯。这个短促覆灭的王朝是:秦王朝。

一、商鞅遭受车裂的命运

商鞅,这位"为秦开帝业"的法家巨子,为中国确立了君主集权制、郡县制、官僚爵位制、"什伍"编户、刑律、土地私有和一夫一妻式小农经济形式,秦国六代君主依靠这套成熟坚固先进的封建制度终于横扫六国,成就了统一中国的"帝业"。秦王朝虽二世而亡,但"秦法"、"秦制"、"秦政"的基本内容仍被中国历代王朝所继承。清末的谭嗣同先生就曾指出:"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

商鞅在取得秦孝公的信任和重用后,变法面临的反对派压力是极为强大的。一方面,民众难以信服和适应改弦更张的新政,另一方面,由于改革触犯了贵族利益,统治集团上层尖锐甚至公开化的对抗也令变法寸步难行。在这种条件下,商鞅义无返顾,凭着高超的政治艺术,敏锐觉察到民众信人不信法的心理,于是苦心孤诣的实行徙木立信的表演,以求得民众对法的信任--变法令下达后,商鞅以三丈之木置于国都南门,募民有能徙木于北门者赏十金,但无人响应。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应募,即获得五十金,于是民众对商鞅实行新法的意志和决心坚信不移,使得新法在民间得以顺利推行。

然而在国内强大的贵族集团反对声浪中,年少的太子锋芒跃出,在保守派的师傅和一些宗室贵戚的唆使下故意触犯法令,公开站在了反对改革的一边。反对派密切配合;变法前途阴云密布,新法面临夭折的危险。

在严峻的形势下,商鞅不惧阻力,不顾及个人日后的安危,向秦孝公陈述自己的意见:"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新法这所以不能贯彻执行,是由于宗室贵戚首先犯法。如果要使新法必行,就须首先将太子治罪。)然而太子是国储,是不可施刑的,所以秦孝公听从商鞅的建议,下令将太子的两个师傅公子虔、公子贾传来,代太子受刑,其中公子贾被施以面部刺字的黥刑。消息传开,立即对反对派起到强烈威慑作用,街头抗议的人群逐渐散去,"秦人皆趋令"。

"刑太子傅"事件,极大的挫伤了贵族反对变法的锐气和意志,上层反对派的嚣张气焰终于压下去,但令人忧心的是:太子傅公子虔杜门不出八年,这种中国人可怕的忍道,意味着公子虔要将全部的生命赌注在击败商鞅的目标上。

商鞅自公元前361年入秦,先后实行两次变法,由左庶长升任大良造,又于公元前340 年受封为"商君"。在这20年中,使秦国政治、经济、军事呈现鼎盛气象,奠定了秦国的帝王之基。然而,公元前338年,统治秦国24年的一代英主秦孝公去世。随后,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文王。秦惠文王继位不久,商鞅就感到形势越来越不利于自己,自请隐退,告归于封地商。然而,杀身之祸已势不可免!

公子虔的忍耐终于到了爆发的时刻,他联合一批商鞅政敌策划着除掉商鞅的计划,向秦惠文王奏本:"大臣权力太重就会危及于国,左右侍人太亲就会危及于身。现在连秦国的妇孺都知道商君之法,而不说国君之法。这是商鞅成了一国之主,而您却反为朝臣。而且,商鞅本来就是您的仇人,愿您及早除掉他。"接着,公子虔等人诬告"商君欲反",秦惠文王于是顺理成章的"发吏捕商君"。

商鞅携其母及其家人连夜仓惶逃亡,行至秦国边境关口,想找个旅店投宿。走进一家旅店,店主人迎上前索要官方批准外出的证件,商鞅没有。店主人说:"商君之法规定,如果容留没有证件的客人,店主要和客人连坐论罪。"商鞅不得已走出旅店,喟然叹息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商鞅一行辗转逃至魏国境内,投见魏国的大臣襄疵。襄疵拒不收留,商鞅见魏国没有容身之地,便想再投奔去他国。可是又有魏臣说:"商君是秦之罪犯。秦国的兵力强盛,他们的罪犯逃到魏国,如不给送回去,恐怕对魏不利。"于是,商鞅一行又被送回秦国。

商鞅复入秦境,急奔其封地商邑,和他的门徒发动邑中兵士,"北出击郑"。秦惠文王"发兵攻商君",在郑国的渑池(今河南省渑池县)将商鞅擒获。商鞅被押解到彤(今陕西省华县西南),秦惠文王早已等候在那里。

秦惠文王慷慨激昂、声色俱厉、义正词严,下令将商鞅车裂示众,并且警告臣下:"以后再不要有像商鞅这样的造反者!"随后,秦惠文王又斩草除根,"灭商君之家"。一个为秦开创帝业的改革家,终于在反对派强大的力量面前,遭到"车裂族夷"的下场!

面对商鞅悲惨的结局,中国后世想有所作为的改革家、政治家无不扼腕流涕。一般认为,法家人物工于谋国拙于谋身,事业开端之处就种下日后悲剧命运的"因"。要知道,商鞅变法的合理性依据和得以推行的原因在于君权的支持,具体的说,就是秦孝公的支持。太子是国家储君,这就意味着太子是商鞅变法事业在孝公之后能否继续深入的根本决定力量。但是商鞅的做法过于简单粗暴,造成和太子集团的长期冷战,一旦太子得权,失败的命运就是必然了。

然而仔细考察商鞅遭受车裂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几个时代特征:

1. 民众对施政者全然没有信任,以至于要徙木立信,取得支持。罗素在《权力论》第三掌论述"权力的形式"时说:"作为有效力量的法律,它依赖舆论甚至要比依赖警察的权力为多。拥护法律的情感度是(民主)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这在商鞅的时代是不具备的。

2. 变法的力量来自于君主一人。这就决定了商鞅变法的脆弱性,人治社会的特点就是人亡政息,造成政策的动荡。

3. 由于变法是在少数人的圈子里讨论并决定,没有民众的拥护和支持,也缺乏上层统治集团的沟通和妥协,所以一开始就缺乏改革的土壤。

4. 商鞅变法是用强力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改变社会性质、行政体制、经济方式、政治习惯、人文风俗等,属于"休克式疗法",遭到了保守力量强大的抵触和反扑。可见在专制体制下,因循常理,遵循旧制是一种必然的政治行为,而一旦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往往是集体性爆发,不能给民众一个喘息的时间和承受的度。这既是中国三四百年就周期性振荡的原因,也是中国社会长期裹足不前的渊薮。

二、韩非子遭受毒杀的命运

中国历史上有两位喜爱神仙之道,一心想长生不老的皇帝,一个是秦始皇嬴政,一是汉武帝刘彻。然而嬴政阅读了韩非子《孤愤》、《五蠹》等作品以后,惊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大有孔子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味道,可见秦始皇对韩非子思想的喜爱、佩服程度了。

韩非子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关于自己的学说属于整整一个时代思想运动过程中接近尾声的某一点,韩非是有认识的,他在《显学》篇说:世之显学,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氏之儒。……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分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可见他对儒、墨两家的渊源做过深刻细致的分析。

韩非子学说的基石,在于将儒家孔子、孟子倡导的"忠孝"体系完全打碎,以人趋利避害的自然属性"恶"作为学说的逻辑起点。既然人性在自然属性上都是自私的,具体表现在人性都是趋利避害,那么,用奖励来引导人们积极去做符合统治者意愿的事情,用刑罚来避免人们做不符合统治秩序的行为,这就是简单而直击要害的控制民众的方法。他还认为,君臣关系只是一种互相利用的买卖关系。君卖官爵,臣卖智力,他们之间的利害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执二柄(奖励和刑罚)以处势,用法术势统御民众。这一套思想成为中国几千年封建专制社会统治的不传之谜。

慧眼识珠,英雄相吸。秦始皇发动了一场旨在索取韩非子伐韩的战争,而韩国根本没有把这个说话结结巴巴的落难公子放在眼里,在大兵压境的情况下,立马拱手送给了秦国。韩非子在韩国是很不得意的,本来,他作为韩国诸公子的身份,一心拜荀子为师,就是为了回国后能够使韩国富国强兵起来,但是韩国的君臣目光短浅,见识鄙陋,根本不理会韩非子的政治主张。

秦国的丞相李斯,是韩非子的同窗,他对权力的崇拜和贪恋,是异常突出的。法国萨特在《呕吐》中曾说:"一个人一旦对权力有所执著,便任何治邪的符咒也不能使他改变过来。"和韩非子同窗的几年,他深知韩非的学问功底;他和秦王嬴政也君臣数载,深知嬴政的聪明和治国大略。他清楚的知道,韩非的存在,必将使嬴政重用之,从而威胁自己得来不易的相位。

今天我们从《韩非子·存韩》篇来看,在秦国是先攻韩国还是后攻韩国的问题上,李斯和韩非有一场重要的政策争论,显然,韩非子作为韩国贵公子,有保存韩国的心理是很正常的,但是李斯找到机会了。历史记载:李斯和姚贾一起上奏秦王:"韩非是韩国有王室血统的贵公子。现在大王您想吞并诸侯,如果重用韩非,他最终会一心保全韩国而不顾秦国利益,这是人之常情啊!您现在不用他,让他长久的呆在秦国,等到把他放回韩国,秦国情况已经摸的一清二楚,这不是给自己留下祸患吗?不如找一个过错,把他借法律的名义诛杀了!"嬴政准奏,下令给韩非治罪。李斯则连夜用毒药毒杀韩非于狱中,待嬴政反应过来,想赦免韩非子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韩非子生为韩国贵公子,和韩国有着割舍不断的血缘,所以在那个时代,他不能择主而事;他天生口吃,难以和人交流思想,人情世故都有障碍,无法用语言做自己的保护伞,甚至连生命也不能保全;他遇到一个心狠手辣的同学,而这个同学恰恰是捷足先登,高掌秦国大权,施以打压非常容易。这一切,难道不是韩非的命运吗?

韩非之死(公元前233年)距离秦始皇之统一中国(公元前221年)不过十年,其时韩非的许多思想已经在秦国实践了多年。正因为如此,他的思想系统而全面,颇得到秦始皇的共鸣;但也正因为如此,他能否被秦国重用,也就不显得那么重要,要紧的是不被敌国重用,因此李斯钻了空子。

仔细考察韩非子遭受毒杀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几个时代特征:

1. 中国历史上的某些已经成为政客的知识分子,其辣手程度常出于一般人的想象,因为他有文化,所以做起坏事来能坏到骨头里。李斯的嫉妒,以至于用杀掉老同学的做法来保全自己的地位,已经预示了封建大一统的社会制度下,由于文人出路单一,因此才学不足的一方,常会发生由嫉妒而生杀机的情况,特别是法家赤裸裸讲权力斗争,更是撕开了社会人伦道德温情脉脉的面纱。

2. 嬴政听信谗言送掉了思想家的性命,也预示了未来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度下,思想家处境的悲剧命运。

3. 借助法律的名义随便诛杀一个思想家,反映了在专制条件下,术与法相抵触时,掌权者往往舍法取术,是否善于用术,成为专制政体能否治理好,国家妥善用人的关键,法成为术的附庸。"法只是权力的工具,在这一观念背景下,法既得不到统治者的遵守也得不到民众的信仰。……法律在很多时候给人的感觉是倚门自怜、无人问津的尴尬形象。在统治者眼里,法律是他们自己磨打的一把快刀,在民众眼里,它是一把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偶尔希图用以切菜,却又是锈迹斑斑。"(《箫翰《百年宪政的历史反思》,载于《南风窗》1999年7月号》),可谓一针见血。

三、李斯遭受腰斩的命运

李斯对权力的崇拜和贪恋不是先天就有的意识。当他做小吏的时候,看到厕所的老鼠和仓库的老鼠由于环境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状态,厕所的老鼠骨瘦如柴,仓库里的老鼠则显得膏腴。从老鼠而联想到环境。他意识到:环境决定一切。难道人天生就有贵贱的区分吗?难道那些权贵要比人高贵一等吗?其实,即便是一个白痴,把他放在王宫贵族的行列,也是显贵无比;再有惊天动地的本领,如果没有施展才华的场合和机会,也注定要贫贱一世。于是这成为李斯的思想和人生的转折点,他开始以学干禄,投机钻营。

应当讲,李斯的仕途是比较顺利的。首先,他拜了荀子为师,荀子在当时是非常有名气的,所以当李斯投奔秦国权臣吕不韦的时候,受到吕不韦的格外看重,并有了得见秦王嬴政,诉说治国大略的机会。李斯是一个务实主义者,这在他辞别荀子的话中可以看出:"我听说一个人遇到机会,千万不可松懈错过。如今各诸侯国都在争取时机,游说之士掌握实权。楚王昏庸,不值得为他卖命,而六国国势已经衰弱,没有为他们建功立业的希望。现在秦国强大,秦王嬴政想吞并天下,这正是平民出身的政治活动家和游说之士奔走四方、施展抱负的好时机啊!地位卑贱,而不想去求取功名富贵,类如禽兽!只等看见现成的肥肉才想去吃,就象行尸走肉。所以最大的耻辱莫过于卑贱,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贫穷。长期处于卑贱的地位和贫困的环境中,却还要非难社会、厌恶功名利禄,标榜自己与世无争,这不是读书人心中真实的想法。这大概是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的区别吧。

机会、机遇,是李斯格外看重的东西,保住权位也是李斯格外看重的东西。面对机会,他主张是下手快、出手狠的。所以当秦国驱逐客卿的时候,他写下了光耀史册的《谏逐客书》;当韩非到来的时候,他很快就毒杀了老同学;当赵高胡亥沆瀣一气矫诏篡立的关头,他是站向胡亥的;当胡亥迁怒他平乱不力的时候,他献上"人主务行督责之术"的奏本,以此阿谀取容。

然而李斯毕竟是儒家出身,他有着雄韬大略,可以说秦国扫平六国,一统天下,他和秦始皇嬴政都是韩非子遗嘱的忠实执行者。在秦国功劳薄上,他是第一功。因此,当胡亥被赵高教唆着虐杀秦国公子公主,苛法残酷杀戮无辜,各地农民造反的时候,他是坐不住的,他不忍秦始皇和他一手打下的基业被推翻,于是不殚辛劳,屡屡奏本。而阉人赵高则在胡亥妇女在前、玩兴正浓的时候才通知李斯前去奏本,造成胡亥对李斯极大的反感。于是盛怒之下下狱治罪李斯,赵高严刑逼供,使李斯精神遭到极大打击,最终定案腰斩,惨死在咸阳城。

仔细考察李斯遭受腰斩命运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几个时代特征:

1. 法是权力的工具。

2. 人臣向君主负责,要想保住自己的禄位,必须阿谀人主,甚至歪曲政策。

四、秦王朝二世灭亡的命运

如果我们把先秦诸子学派做一个大范围的区分,可以清晰的看到法家思想是秦王朝的主要在朝派,其余还有兵家和纵横家,而这两家都是从已经执掌政权的政治家理论中延伸出来的学派。儒、墨、道、阴阳诸家,大致都是在野派。

在朝派和在野派的理论,有很大的不同。在朝派比较注重从眼前的现实政治出发,因此崇尚权力,主张专制,重在发展国家的经济、政治、军事实力,自然也注重权术阴谋。加上春秋后期到战国的在朝派理论家,因为各国都在兼并、寻求霸主的缘故,所以特别强调战时中央集权体制。他们只求收获于一时,而不求见效于长远,所以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而在野派因为长期旁观和闲暇的缘故,得以系统研究历代王朝的兴亡,三世经典,重在缓和阶级矛盾的长治久安之道。儒家的中庸之道,强调统治者和民众、统治集团内部各阶层要和睦相处,强调确定政策要"执两用中",即考虑和权衡一切阶级和阶层的利益来求得政治的稳定。可以说代表了所有在野派的总体思路,虽然不能见效于一时但能收效于长远。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认为:国家的性质,有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一方面,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另一方面,为了不使互相对立的阶级在无谓的斗争中同归于尽,国家又执行着缓和阶级矛盾的任务(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从这个高度来看诸子百家,在朝派和在野派实际上是侧重探讨了国家理论的一个方面。分之则偏,合之则全。对于秦始皇而言,可悲的事情正在于此。

法家理论是在战时中央集权体制下,一部分国家不断发生兼并战争中产生的。所以它具备两个特点:

(一)适应国家疆域不断扩大的需要,逐渐产生和发展了适应封建中央集权制的集权理论;

(二)带着强烈的战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用于战争需要的强力色彩。

刚刚建立了封建中央集权制而缺乏任何现成统治经验的秦始皇,是无法把这一切分条缕析的区别开的。历史记载,秦始皇在吞并六国称帝以后,并未停止用兵,而是在秦始皇三十三年,从国土的南北两个方向,继续伸了两个拳头打出去。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北方派蒙恬发三十万大军击胡,同时北筑长城;南方,发兵五十万攻南越,守五岭,发役夫在湘江上游筑石堤,人工开凿渠道。南北两面发兵,必然使整个国家仍处在战时体制之下,任法极刑而治的做法,不可能得到纠正。秦始皇好大喜功,醉心于自己所拥有的几乎是无限的权力,把强调封建中央集权专制一面的理论和战时体制所需要的特殊集中的做法,混同于已经统一天下的和平时期,终于弄得天下不堪忍受"伸头一刀,缩头一刀"的命运,揭竿而起,使得秦王朝二世而亡。

仔细考察秦王朝二世灭亡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几个时代特征:

1. 决策专制。由于建立了封建中央集权制度,专制体制不允许在野派的思想付诸实现,所以秦始皇战时体制的政策用在已经统一天下的时候,政策不能及时得到纠正,而是一错下去,酿成最后的灭亡。

2. 不恤民意。在沉重的兵役、徭役、赋税的负担下,民众已经无法生活下去,加上残酷严格的法律,老百姓"伸头一刀,缩头一刀",阶级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激烈程度,由于缺乏正常的民意表达机制,无法调和矛盾,终于最后总爆发,农民起义流产了秦王朝。

五、总结--判断一种思想、制度是否是专制的尺子

萧公权曾明确为专制下一定义。萧氏认为是否为专制,要看权力是否受二项限制,一是民意机构,一是法律制度(萧公权《中国君主政体的实质》,收入《宪政与民主》(台北,联经出版社,1982,原文发表于1945 年)。

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定义,它为我们判断一种制度是否是专制提供了衡量的尺度,所以无论是以民主共和之名还是冠以种种美妙的主义,都能看出专制还是民主的真实面目。

所谓的民意机构,即是国家的议会,议会由选举产生,例如以美国为例。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每个州的选举人须具备该州州议会人数最多一院选举人所必需的资格。众议员名额和直接税税额,应按本联邦内各州的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各州人口数,按自由人总数加所有其他人口的3/5予以确定。自由人总数包括按契约服一定年限劳役的人。参议院由每州州议会选出的两名参议员组成,任期6年;每名参议员有1票表决权。每2年得改选1/3的参议员。议会拥有最高立法权。

所谓的法律制度,乃是指立法司法执法制度,它的原则在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包括政府等机构不得逾越法律规定。

专制的反面就是民主,一个国家拥有充分的民意机构和严格的以"平等"为前提的法律制度,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是民主国家,这种体制是民主体制。

反观法家的命运,倘若他们处于这样的民主体制之下,那么商鞅变法就会在议会得到充分的酝酿和讨论,一旦通过,就在严格的法律制度下运行。太子犯法也不会由他的老师代替,商鞅所要做的,只是将自己的变法思想告诉给议员们,并求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他的阻力将会小很多。最后,他也不会轻易被国王处死,因为司法权不掌握在国家元首手中,司法是独立的。

李斯也无须阿顺胡亥而写什么《人主务行督责之术》的奏折,相反,他需要向议会揭发赵高玩弄权术的罪行,弹劾胡亥的误国暴君行径,当然,倘若一切按照民主的程序,赵高也无法支持胡亥篡立,最后会在秦王嬴政的子孙中选出一个贤能的人来(倘若是君主立宪制度的情况)。李斯也不可能在没有任何罪状的情况下投入监狱,法院会经过仔细周详的调查、取证之后宣判李斯无罪。

韩非子也不会因为嬴政的一句话就进入监狱,李斯也没有机会投毒给韩非。倘若投毒成功,他也免不了遭到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结果。李斯和韩非子的权力之争,会通过舆论和议会,进行各自的竞选演说,民众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判断投票,尽管李斯对权力充满了热望,但他一旦落选,也不能对韩非子采取什么措施。倘若韩非子落选,他也不会遭到冷落,也许会进入嬴政的智囊班子,为嬴政的政治活动出谋划策,或者进入社会科学院等知识分子聚集的地方,继续完成他的学说。是否先攻打韩国,并不掌握在少数几个行政军事首脑手中,它也许要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提交议会表决。

秦王朝战时体制也不会在统一天下以后继续进行,因为民怨沸腾,议会会弹劾嬴政不配做秦王朝的国君,嬴政必须考虑民众的疾苦,并和李斯、冯去疾探讨减轻民众负担的方法,并向国会提交具体措施,求得国会的通过。

倘若秦始皇建立了这样一套民主体制,我相信他的统治(准确的说是人民作主)王朝一定会万世存在。然而历史是不容假设的!

可见,法家的命运就是专制者的命运,他们的命运都很悲惨,只有民主才能拯救他们,只有民主才能心想事成。民主能振兴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