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经》译文及注解--为熊所啮喻


【译文】

曾有父子俩与伙伴同行。儿子入林,被熊咬了,抓伤了身体,急忽忽逃出森林来,回到伙伴们身边。父亲见儿子身体受了伤,惊讶地问:「你怎么会遭受这种伤害?」儿子告诉父亲:「有一种东西,身上的毛长长的,来毁害我。」父亲便执取弓箭,到林间去,见及一位仙人,毛发长长的,便挽弓欲射。傍人说道:「为何射他呢?这人从不伤害任何众生,应该去惩治那伤人的。」

世上的蠢人也是这样,受了那虽身着法服而没有道行的人的辱骂,便去滥害善良而有德行的人。就好比那位父亲,熊咬伤了他的儿子,而去随意加害于仙人。

【原典】

昔有父子与伴共行。其子入林为熊所啮,爪坏身体,困急出林,还至伴边。父见其子身体伤坏,怪问之言:「汝今何故被此疮害?」子报父言:「有一种物,身毛耽毵①,来毁害我。」父执弓箭,往到林间,见一仙人,毛发深长,便欲射之。傍人语言:「何故射之?此人无害,当治有过。」

世间愚人亦复如是,为彼虽着法服无道行者之所骂辱,面滥害良善有德之人,喻如彼父,熊伤其子,而枉加神仙。

【注释】

①耽毵:毛极长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