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文钞》三编卷四


答卓智立居士问

问,净土法门,既能三根普被,利钝全收,我佛当日,何以不专谈净土,俾万法归一,一路同归,竟尔兼谈各宗,反启后人多歧之惑,且失净土之实益乎。(师于问辞中何以不专谈净土句旁,批云胡说巴道。

答,养人不止一谷,治病不止一药。由有各法门,方显此法门之妙。若止净土一法,何以能引彼一切机宜,同入佛法乎。

问,世俗专认念佛为送死,念观音为保生,以故修净土未精者,及年未老者,临终多因恋世,念观音。助念者,往往徇其意,或从其家属之意,因亦助念观音,不念佛。果病愈,固无憾,否则既碍灵感之名称,又误生西之机缘。未知若遇此根性,如何办法,始圆通。是否先念观音以保生,及其既死,转念佛号以送死乎。或始终专念观音,亦可令彼寿未尽即愈,寿已尽即生西乎。

答,人有大病,即当作往生想,一心念佛。若寿未尽,由念佛故,即可速愈。(阿弥陀,即无量寿,即是消灾延寿。)至于为人助念,何可为念观音,又为祈寿乎。念佛,寿未尽亦能延生。念观音,则无求往生之心念。若寿已尽,则误事。非念佛定死,念观音定不能往生。然痴人以无求往生之心念之,故亦只成误事之一种业感也。无量光,即消灾。无量寿,即延寿。念阿弥陀佛,极功尚能成佛,岂不能延寿而令速死乎。(师于答辞中,痴人二字旁,抹三笔以警,后死者,切勿自误也。

问,近有劝戒杀者,因杀难戒,遂教以麻醉杀,冀免物类惨痛死,如求减斩罪为绞罪,是法亦可谓方便法否。

答,但能减苦,也好。

问,太乙神针,针后须饮酒,持酒戒者,自宜勿用。但可以教人用酒否,并可用酒制药否。

答,此亦非崖板法。有病,念佛念观音,也会好。况不用酒,就定规不好乎。

问,糜谷为酒,变救饥之食品,为奢侈之饮料,实属暴殄天物之甚者。世界果能全戒酒,不知又多多少救饥粮,则饮酒不止乱性已也。果能全家全戒酒时,家藏之酒器,是否悉毁之。

答,此亦不可死执。举世无用,则可。有用,则不妨与人。

问,长素者,戒及酒与五辛,其宗旨不止戒杀一端也。未稔长素者,可代买五辛及酒与糟否,并可食酒制糟制之素药,及酒糟所烹调之素食品否。

答,代买亦宜戒。酒制药,不乱性无碍,素食酒气太胜,则不宜食。轻则无碍,以不能醉乱故。

问,用活物以作药,为其念佛以度脱,此举似有流弊,以彼等若杀及胎生卵生之动物为药品,亦以念佛解冤为口实,颇觉难解说。立愿凡遇此等方,置之度外,不必流传,未知可否。(师于可字旁加一圈,示许可。

答,然亦不能死执。吾人只守己之诚而已。

问,医者如遇恶人,以及屠子渔翁猎人等抱病求诊治,教其改恶戒杀,彼不从,病愈仍作孽,是否任之,勿与医。

答,此亦无理之谈。如汝所说,则于物有损之物,皆当勿救为是。医者果以诚感,彼或能改业。佛尚令屠人受别种戒,可知佛之随机化导之法。

问,家藏外道书,或邪正混乱书,以及耶教书,三官经,灶君经,血盆经,并教人特杀之医书等,是否悉焚之。又朱注四书,有谤佛处,是否必须涂抹,或标改之,韩欧辟佛文,是否随所见扯出悉焚之。(师于灶君血盆二经,加旁抹。

答,朱注之讹,宜批之顶格。凡世间书,多有此种毛病。若大醇小疵,则于顶格批之。大疵讹说者,则不可存留。

问,有字有佛像之衣服等,可作殓具否,(师旁批云不可。)经典可焚化以送亡人否。(师旁批云不可妄焚。

答,如焚当另备化器。不可以经灰归锡箔灰卖。宜另包,用净布作袋,内加净沙,有人过海,投之深处。否则勿焚。不加沙,恐不沉,仍漂岸边。

问,神能诛恶于既然之后,何不诛之于未然之前。如白起坑降卒许多万之后,始受诛于冥府,何不于其将坑未坑时即诛之,俾其不得坑人乎。或是该降卒夙欠命债,固当坑,坑后旧怨甫平,新怨又结,始得冥诛以泄怨乎。或是作恶如服毒,必待既服入腹,始得中毒以自毙乎。

答,未行事而即诛,乃千百万中之一耳。已行其事而方诛,乃天理人情常法耳。

问,谓神能护法,则何至被某帝灭却许多寺乎,谓神不护法,则时有显应降魔之事迹。岂护与不护,悉由众生同分业力之浅深而行止乎。

答,此事不可死执。盖法运通塞,亦如寒暑之互相资成其岁序耳。

问,历代祖师,如莲宗诸祖等,身后须经何人评定,始得举世崇奉以为祖。

答,有大德,人自肯尊。岂崖板要人评定乎。

问,地理学说甚繁,精通此术靡易,地理不精,择地犹之未择,精择其地,而不精择其心,终至变吉为凶,虽得仍同未得,所谓若无心田,亦无福地也。世俗但讲地理,不讲天理,只虑风水有伤,不虑报应不爽,事有拂意,便咎地理之不精,虑彼碍此,无事生事,往往酿成恶剧,忘本逐末,比比皆是,较之不讲天理,并不讲地理者,为弊更甚。奉佛之人,为防微杜渐,力矫俗弊计,如遇造坟建屋,是否随缘相宜位置。但依佛理,存天理,不依俗理讲地理。

答,虽不力讲,亦不宜完全不令地师一看。所谓先尽人事也。若长年养瞎眼之地师,皆是不依天理,不明地理之狂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