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与公孙丑(上)(34)唐明皇与孔子


至于历代赞叹孔子的诗,也非常之多。在我个人认为,其中最好的一首,还是唐明皇《经鲁祭孔子而叹之》:

夫子何为者 栖栖一代中
地犹鄹氏邑 宅即鲁王宫
叹凤嗟身否 伤麟怨道穷
今看两楹奠 当与梦时同

这是唐代诗中最正派规矩的诗。诗就是文章,不同的只是变成可以歌唱出来的韵文。中间抑扬顿挫的平仄安排,就是要求歌唱时有音韵美感。如果平仄的安排不合规矩,就不能用。其次,在这短短几句美妙的辞藻中,还要蕴涵着深远的含义,以发人深省而堪回味为主,其中要有思想,要有感情,要有意境等,而成为一件完美的文学艺术作品。

唐明皇这首诗,第一句“夫子何为者”就很巧妙地提出问题。孔子是古今一致称颂的圣人,又称素王,他是大家的老师,人们都称他为夫子。可是这位大家的老师,他的一生究竟是为了什么?第二句“栖栖一代中”,叙述他一生的情况,也是上句的答案。“栖栖”两个字引用了《论语》的掌故,在《宪问》篇中,一位隐士微生亩曾经问孔子:“丘,何为是栖栖者与?无乃为佞乎?”孔子告诉他:“非敢为佞也,疾固也。”意思是我不是到处逞口舌吹牛,只是看见世人的固执不通而以为病,所以想说服大家明白事理而已。

还有一次,孔子到郑国时和弟子们走散了,子贡到处找人问,后来一个郑国人就对子贡说,东门有个栖栖遑遑、如丧家之犬的老头子,这郑国人所指的就是孔子。所以“栖栖”就是忙忙碌碌,也就是形容孔子救世心肠之迫切,忧心忡忡,不可终日。

经此一解释,就可知道要多读书。这一句诗很简单,只有五个字,可是它包括了有关孔子的这些故事,涵盖了那么多的意义。在那个时代里,孔子一心一意地要救世救人,那种忙忙碌碌的样子却被人误会是为了逞口舌之利、求瞰饭之地,甚至被人看成没人收养的野狗,这是多么可怜!但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孔子丝毫不改变他淑世的初衷,这又是多么伟大!其中的意义和感情、赞叹,都在这寥寥五个字中表达出来了,而且说得温柔敦厚。

第三句“地犹鄹氏邑”,孔子是出生在鄹地,唐明皇是经过鄹地去祭孔子,这是写眼前的即景,看到当场的景物而兴起怀念,崇敬一千多年前这位圣人的“思古之幽情”,表现了一种相当深厚的情怀。

宅即鲁王宫”,孔子的老家在汉朝的时候被一个被封为鲁恭王的汉高祖的后代准备拆掉,盖他的王宫。在开始要拆房子的时候,他走到里面去视察一番,忽然之间听到弦歌之声,宛如孔子还带着那些弟子在里面读书、弹琴、吟咏。他这下子害怕了,圣人就是圣人,自然就有那股威力和神力。以宗教来说,那是有神灵在保护的,所以他赶快下令停工,不敢再霸占圣人的遗产了。可是,在他已经拆了的一段墙壁里面,发现了古文的经书。据说,这是秦始皇焚书以后再度发掘出来藏在孔府壁中的第一手经文。不过,后人也有怀疑是伪造的。

这两句诗只有十个字,但所流露出来的情感真是感慨万千。唐明皇这首诗,是离开了皇帝的本位,完全以诗人的身份写出来的,写得非常好,也非常感人。像孔子那么伟大的圣人,千年以后,连古迹都被有权力的人擅加摧毁,真是成什么话!

叹凤嗟身否,伤麟怨道穷”,这两句是咏叹孔子的一生。

在《论语•微子》篇中,楚国有一个叫接舆的隐士,是道家人物,看见孔子来了,就装疯卖傻地唱起歌来:“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凤凰呀!凤凰呀!你来得可不是时候啊!现在这个时代人心不古啦!你现在出来等于跑到荆棘丛中,人家可会把你当做山鸡,捕去杀了吃火锅的啊!过去的不去说了,现在转身还来得及的。算了吧!算了吧!如今从政当官可危险得很啊!这是楚狂接舆给孔子的警告。

孔子自己也作过类似的感叹。在《子罕》篇里孔子说:

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这是孔子感叹当时既不像凤鸟出现时的大舜时代,又不是洛书出来时的伏羲时代,没有明君在上以为辅政,悲叹自己的道不得行于世。孔子在著《春秋》的时候,有人打猎打死了一只怪兽,不知是什么兽,抬来问孔子,他一看是麒麟。据说太平盛世才出麒麟;现在出来,却被打死了。因此他知道世界将更乱,而自己也和麒麟一样快完了。所以孔子“获麟而绝笔”,当时他正在著《春秋》,当他看到麒麟后就不写了。唐明皇用这两句诗来描写孔子一生行道的坎河,也为孔子发出无限的感慨。

今看两楹奠,当与梦时同”,这是唐明皇对孔子的祝文。

他说,我现在亲自来看你这前后两进的故宅,并且向你叩首祭奠。“当与梦时同”,是指孔子在快要死的时候,经常梦到周公,而孔子在死前最后一次,是梦见自己在周公祭殿的两楹之间,因此孔子也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唐明皇的“当与梦时同”是说,我今天来祭奠离人世久远的你,这种心情和你当年梦到在两楹之间祭拜周公时是同样的沉重。

唐明皇以帝王之尊对孔子作如此之咏叹,也可知道唐明皇的风流蕴藉,还是有他的一套。所以我认为他这首诗不但是唐诗的正宗,而且比一般对孔子的诰文、祭文都要好。虽然没有孟子的“自有生民以来,未有孔子也”这句话那么简捷有力,但比其他的诗文实在好得太多。在文学艺术的观点上,他这一首五言律诗,四十个字,表达了那么多的感触,那么多的历史事迹,这就是作诗。一般不懂的人就指作诗为无病呻吟,其实并不是无病,实在是有病!而且还呻吟得有深度。

我们现在说这是古诗,在当时却是白话。今后的白话诗发展如何,“姑舍是”,且不去讨论它。但从这首诗上看,作诗一定要有深度,这里唐明皇一开口就是“夫子何为者,栖栖一代中”,这十个字几乎可以用在任何一个落魄的书生或知识分子的身上。今天不得志的任何一个读书人,都可以吟唱一下这两句诗,那也是很有味道的。用现代文学批评的术语来说,这就是所谓“共鸣”。一首诗经过千年以后,其文学价值与境界没有被漫长的时间冲淡,仍能新鲜而强烈地引起共鸣,即可誉之为不朽,当然也可以绝对肯定它是一首好诗了。

还有刚才说过,诗就是韵文的一种。古代的散文,也多少包含韵律的。古文中为什么那么多“之、乎、者、也、然、焉、哉”等语助词?就是在朗诵起来,可以抑、扬、顿、挫,帮助长哦慢咏,并且加重语气,也加深了印象,易于记忆。我认为古代的读书方法比现代好,不但有上述的好处,而且高声吟哦朗诵起来,把自己的感情放进去,可以与书中人打成一片。如读《论语》,有时好像自己就是孔夫子了,在无形之中又是一项德育的潜移默化。而在生理方面,又等于做了深呼吸,练了气功。不像现代人读书那样,低着头默不作声地死啃,把知识向脑子里硬塞硬填,强迫脑子死记,这是多么痛苦!今天年轻人近视那么多,和读书方法大有关系。我们幼年时读书,是把知识像唱歌一样唱进脑子里去的,当然那个时代是拉不回来了。

今昔相比,文学的组织方法已大不相同了,现在的语体文和说话一样,如“张三走路快一点”可以用嘴说,也可以写成文字,可是如果像朗诵古文的方法一样朗诵起来,那不是“快一点”而是“十三点”——神经质了。

有一则笑话,一个人口吃,一句话说了半天还说不出来。

可是他唱起歌来,一点也不口吃。有一次他家里失了火,他打电话报警,本来就口吃,现在又加上心急,更对着电话听筒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了。总算他急中生智,想起自己唱起歌来就不会口吃,于是把报火警的话用唱歌的方式唱出来。可是等他把“报警歌”唱完,家里的房子差不多快烧光了,而消防队里接电话的人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