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伽大义今释》2.17章 幻有的现象和定义


【《楞伽经》原文】

复次大慧。非幻无有相似,见一切法如幻。

大慧白佛言。世尊。为种种幻相计著,言一切法如幻。为异相计著。若种种幻相计著,言一切性如幻者。世尊。有性不如幻者。所以者何。谓色种种相非因。世尊。无有因色种种相现,如幻。世尊。是故无种种幻相计著相似,性如幻。

佛告大慧。非种种幻相计著相似,一切法如幻。大慧。然不实一切法,速灭如电,是则如幻。大慧。譬如电光刹那顷现,现已即灭,非愚夫现。如是一切性,自妄想自共相。观察无性,非现色相计著。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非幻无有譬 说法性如幻 不实速如电 是故说如幻

【南怀瑾老师解读】

佛又说:“大慧啊!非幻的境界,是无法描画比拟的,因为我们所见到现象界一切都是如幻的。”

大慧又问:“是因为人们执著种种幻象,所以您说一切法如幻呢?还是另外有一种可以把捉的‘幻’的作用呢?如果因为人们执著种种幻的现象,因此您才说现象界的一切如幻。但现象界的自性,的确有些并不是如幻的。为什么呢?例如现象界各种物理的色相等等,它又能构成现象的另一原因存在。而且,根本就没有因为无色相,才发现现象界的种种如幻。所以说:不能认为人们执著现象界的种种幻相,就是绝对的错误的,只能说它也是一种相似性的幻罢了。”

佛说:“执著现象界的种种幻相,不能认为是一种相似性的幻。因为身心内外与宇宙间一切现象,都是不实在的,并没有绝对性的存在。它的幻化生灭,刹那刹那不住,快速犹如闪电,所以说都是如幻的。譬如电光吧!刹那之间一现就灭,并非独对愚痴无智的人,才有此现象。无论智者与愚者,当他面对此境,身心内外,就同时呈现此光的。只要在这一切生灭变化的现象中,舍离如幻的妄想,观察自他内外一切现象,都是无自性的,就可以了解一切如幻的道理了,并非是专指执著现象界的色相,而说如幻。”这时,佛就归纳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语说:

非幻无有譬。说法性如幻。不实速如电。是故说如幻。

(这是说:正觉非幻的境界,是无法可以形容比拟的。即使现在我们所说的如幻法的法性,它的本身也是如幻的,一切没有真实的存在可得。生灭变化如闪电般的一现即逝,所以说:一切法如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