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与离娄》宗教家的精神


孟子曰:「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这是讲人格的修养,一个人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些事是不屑为的。

现代流行的观念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宗教家的修养,也就是有出世修养的意思。对于世界上的功名富贵、权力地位,一切都要看得很平淡,都不重要了,这就是出世宗教家的修养。这并不是说天天上教堂祷告,或者天天烧香拜菩萨;因为那样还是有所求,如同信上帝、信佛的婆婆妈妈而已。所谓宗教家,是对于世界一切都无所求;以佛家而言,是对万事都空掉了,万事对于自己没有意义了,这就是「有不为也」,一切都不在乎,并不执着。

个人的修养到了这个程度,然后才可以「有为」,可以入世做事了。做事的时候,也是大公无私,自己没有私欲,一切都是为人;所作所为,「达而兼济天下,穷而独善其身」,都不是为己,只是为人,这就是「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的道理。

一般解释这两句话,认为是一种人格的修养,有些事该做的才做,不该做的则绝对不去做。例如,个人工作辛苦换来的酬劳、薪金,是自己分内应该得的钱,分毫必取;而那些贪污赃款,不是应该得到的,虽亿万黄金、美钞也不收受,就叫做「有为」、「有不为」。这是属于狭义的解释,扩大的含义,就是一个人先具备宗教家的出世精神,世上一切自己都不在乎;然后入世所做的,是为别人、为天下而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