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旁通》第63讲 讲究礼乐的治道


庄暴见孟子曰:“暴见于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曰:“好乐,何如?”
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
他日见于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
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
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由古之乐也。”
曰:“可得闻与?”
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
曰:“不若与人。”
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
曰:“不若与众。”
臣请为王言乐:“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瑟之音,举疾首蹙(安页)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工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安页)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
“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瑟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工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
“今王与百姓同乐,刚王矣。”

前面已经提过,《孟子》的这一章,绝大部分是记载孟子与齐宣王的谈话。从齐宣王心理上不忍杀牛的一点善念说起,一直谈到后面实行王道政治的许多问题。在孟子到齐国的前后,也正是田氏齐国最鼎盛的一个时期。此时,苏秦也到齐国游说合纵的思想。这里的记载,则是孟子在齐国的这段长时间里,与齐宣王多次见面的谈话摘要。

这段又提到一件事,是说有一次孟子接见他的学生,也就是齐国的大夫——庄暴,谈到齐宣王好乐,所说起的一次谈话。庄暴有一天来见孟子,对孟子说:我见到齐宣王的时候,在闲谈中,齐宣王好他好乐,我当时不知道君主们偏好音乐这件事,对或不对,不晓得该怎么说才好,所以没有作答。请问孟老夫子,君王偏好音乐这件事,您认为怎样?

对于这个问题,以我们现代的观念来看,会觉得很滑稽,好乐就好乐!这有什么了不起。好比有一个朋友告诉你,他的孩子一天到晚弹吉他,你一定说,好嘛!既然有这方面的天才就好好培养他往这方面去发展。所以只从“好乐何如”这四个字的字面上去看,依文释义,或断章取义,就往往会发生偏差了。

如今要注意的是,这句话是针对人主而说的,人主的嗜好,所发生的影响就大了!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有了偏好,或者好音乐,或者好打球,则往往会影响到政治,所谓“上有好之者,下必甚焉。”问题就来了。因为庄暴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所以特别向孟子提出来请教。其实庄暴问话的语气里,可以看得出来,庄暴这个人的心目中,认为齐宣王偏爱音乐,是不大妥当的。

孟子对于这个问题持什么态度呢?他与庄暴不同,他始终是用诱导的方法,希望君主们能行王道,施仁政,这就是孟子所以能为圣人的道理。他不同于一般说教家,明辨是非,将善恶作尖锐的对立;也不像后世的理学家们,认为这件事不好,就把它戒除掉。

例如宋代的大儒家程伊川(颐)做讲官时,一日讲罢,还未告退。宋哲宗站起来松动一下,顺手折了栏杆外的一条柳条,程颐马上就进谏说:“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摧折!”上掷枝于地,下殿而罢。

所以明人冯梦龙便说:“遇到孟夫子,好货好色都自不妨。遇了程夫子,柳条也动一些不得。苦哉!苦哉!”因此把他列入迂腐之列。

我们且看在这段书里,孟子怎么答复。他告诉庄暴说,齐宣王好乐有什么关系?如果他对音乐喜好到推之于民,那么齐国差不多可以治平了。

为什么齐宣王把好乐的嗜好扩而充之,齐国就能平治呢?这个在孟子与齐宣王另一次见面的谈话中,就有了交代。

过了几天,孟子和齐宣王见面,提起上次和庄暴谈的那件事。他对齐宣王说,我听庄暴说,你曾经告诉他爱好音乐,有这回事吗?

我们看齐宣王用什么态度来答复呢?

王变乎色。

从这句话,可以看到《孟子》这本书,文章手法的高明,这也是古文的妙处。短短的四个字,表达了许多的含义,而且把当场的情况写活了。我们透过这四个字,可以想像,当齐宣王听到孟子谈到他对庄暴说过,自己爱好音乐时,脸色有多尴尬!

齐宣王为什么会变了脸色呢?

第一,我对你庄暴说我爱好音乐,这里君臣如家人一样闲聊自己的私生活,你却把它当作话柄,去和这位外国来的老夫子谈论,真是莫名其妙!

另一方面,自己是一国之主,和这位外国嘉宾,所谈的是天下国家大事,属于严谨的一面。而今人家却问起自己爱好音乐的问题,好比现代一个国家领袖,被人问起他爱好流行歌曲一样,当然是有点尴尬。

虽然如此,齐宣王的修养还是蛮好的,脸色变了一下,仍然静下心来,和孟子谈论这个问题。而且下面还很幽默地承认自己有好勇、好色、好货等的毛病。他甚至于坦白地说,自己所爱好的是现代音乐,是流行歌曲,而不是先王流传下来的正统音乐。因为上古时代的那种传统音乐太高深了。

重要的问题来了,我们在孔孟和历代学者的著述中看到,中国文化在上古时代,尤其到了周朝,是很注重礼乐之治的。而且后世也都一直推崇上古的音乐是如何如何的好。儒家这样推崇上古礼乐,绝不是盲目的,也不是故意强调的,在中国上古时代,就已向往先民时代的文化了。但所谓的先民(先王)时代,究竟断自何时,我们很难决定一个明确的时间。这不只是从黄帝的时代算起,可能在更上古时,曾经有很好的文化成就,在文化成就达到颠峰的时候,又进入了一个冰河时期。所以儒家推崇的先王民时代,很可能是个很古远很古远的代表。后世儒家向往先民的文化精神,所以都讲礼乐之治,行先王之道。

从这里又可以看到,不只是孔孟及后世一般儒家注重先王的礼乐之治,齐宣王也说出“非能好先王之乐”,这证明当时一般人,也都是崇尚先王之乐的,所以他对孟子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不大好意思,并且又接着坦白地说,他不懂得先王之乐,所以他只爱好现代音乐。

孟子却说,爱好现代音乐并没有什么不对,只要你能够把这好乐的精神,推广开来,对于齐国的民俗政风就有帮助。这是孟子的精神,此所以孟子之为孟子也。同时,从这里我们又看到孟子思想之开阔,不像后世儒家所标榜的那么严谨而趋于狭隘。

孟子接着告诉齐宣王说,现代音乐并不是突然凭空产生的,而是由古代音乐慢慢演变而成的。

孟子的这个理论固然是事实,是可以成立的,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见孟子是善于辞令的。本来齐宣王为了好今乐而不好古乐,感到难为情。现在经孟子这样为他开解,心理上原有的那一层阴影,自然就解除了,所以也就轻松了。于是便问孟子,为什么自己好乐,扩充开来,齐国就可以治理得很好?希望孟子把道理解说一下。

于是,孟子问齐宣王,你一个人单独听音乐,和与别人一起欣赏音乐,这两种享受,哪一种乐趣高?

齐宣王说,当然和别人共同享受,会更加快乐。

孟子又进一步问,是和少数人共同欣赏音乐快乐呢?还是和多数人共同欣赏音乐快乐呢?

齐宣王说,当然和大伙共同欣赏音乐,来得更快活啊!

这时齐宣王说出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看法,于是孟子抓住了这个观点,提出具体的例子,作进一步的发挥。

他对齐宣王说,假使你在深宫里,举行音乐会的时候,老百姓听见了从宫廷中散播出来的钟、鼓、管、瑟等等乐器的声音,大家都像生了病似的——以我们现代语说,感到头痛,皱起了眉头,相互议论着说,我们的君王有那么好的兴致开音乐会,而我们却困苦到这个地步,妻离子散,生不如死。

或者你去野外打猎,老百姓听到到你的辚辚萧萧的车马声,看到那色泽艳丽,迎风而舞的羽饰、旗帜,大家也是紧皱着眉头,深恶痛绝地议论着,我们的君王竟然在那里兴高采烈的打猎哪!但是我们却困苦地流离失所,不得安居。

像这样的怨声四起,没有别的原因,就因为你作国君的,没有与民同乐。

但是,相反的情形,你在宫廷中开音乐会的时候,或者在田野间打猎的时候,老百姓听到了乐声或车马声时,看到你美丽的旗帜,全体都高高兴兴地谈论着,我们的国君一定很健康,心情好,所以他今天才有这样好的兴致举行音乐会或出来打猎。

为什么老百姓有这样良好的反应呢?这也没有其他特别的原因,只因为你能与民同乐而已。

这一段的原文,举了鼓乐和田猎两个例子,每一例子,又举了正反两面的情形,但只说了与民同乐一个道理。而在原文文字的安排上,有许多重复之处,如“今王鼓乐于此”,有正反两面叙述时的重复,又有与“今王田猎于此”的相叠形式。或许有人嫌它罗嗦,但这是古文学写作上的一种方法,以现代语来说,这是写作技巧的一种,它的功用,一方面加强文字形式上的排列美,一方面加重了语气,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强调,这样可以加深读者对其含义的印象。后世的骈体文、赋、诗、词中的双声叠韵,如李清照词中常常连叠好几个字;对联以及今天的白话文中,也常见许多重复句子,这些演变都具有同一种作用。所以这一段也可以说是,颇具有欣赏价值的文章。如果认为重复太多而嫌罗嗦,那就只好嫌自己不懂得欣赏了。不妨试着朗声读诵一篇,就读出味道来了。

孟子说完了这几个例子,把正反两面的现象作结论说,你齐宣王喜欢音乐,好打猎,好开运动会或喜欢其他娱乐活动都没关系,只要能做到与百姓同乐,就可以达到王道与臣道的仁政境界了。

这是孟子就齐宣王自己说的好乐,借机诱导。孟子的手法的确不错,多半是启发式的,抓住一个机会,就施以教育,拼命鼓励他,走上王道的思想,实施王道的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