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指瑕第四十一


【题解】 《指瑕》篇专论写作中应注意避免的种种毛病:“指”是指出,“瑕”是玉石上的斑点,比喻文章中的缺点。刘勰总结文坛历史和现状,概括出了文章写作中种种毛病的具体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辨析和驳正。

黄侃在《文心雕龙札记》中指出:“此篇所指之瑕,凡为六类:一、文义失当之瑕;二、比拟不类之瑕;三、字义依稀之瑕;四、语音犯忌之瑕;五、掠人美辞之瑕;六、注解谬误之瑕。”这种归纳,大体上是符合《指瑕》篇要义的。所谓文义失当之瑕”,是指文章中的措辞失当,违理或伤义。所谓“比拟不类之瑕”,是指比拟人物不伦不类,对应身份不恰当。所谓“字义依稀之瑕”,是指文章中的字义含糊不清,依稀难明。所谓“语音犯忌之瑕”,是指文章在谐音和反切方面违反了忌讳。所谓“掠人美辞之瑕”,是指在写作中抄袭别人的文章,其表现一是“全写”,即全面照抄别人的东西;二是“傍采”,即部分地摘取别人的文字。刘勰认为,无论是“全写”或是“傍采”,都是偷窃行为。所谓“注解谬误之瑕”,是指在注解中“谬于研求,或率意而断”。

综观《指瑕》全篇,它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具体揭露、剖析了文章写作中的种种弊端和瑕疵。今天看来,其中的一些内容巳无多少实践意义,但就其实质内核来讲,它对于我们防止和改正在文章中出现的瑕疵,却是有启发和借鉴作用的。

【原文】

管仲有言∶“无翼而飞者声也;无根而固者情也。”然则声不假翼,其飞甚易;情不待根,其固匪难。以之垂文,可不慎欤!古来文才,异世争驱。或逸才以爽迅,或精思以纤密,而虑动难圆,鲜无瑕病。陈思之文,群才之俊也,而《武帝诔》云“尊灵永蛰”,《明帝颂》云“圣体浮轻”,浮轻有似于蝴蝶,永蛰颇疑于昆虫,施之尊极,岂其当乎?左思《七讽》,说孝而不从,反道若斯,馀不足观矣。潘岳为才,善于哀文,然悲内兄,则云“感口泽”,伤弱子,则云“心如疑”,《礼》文在尊极,而施之下流,辞虽足哀,义斯替矣。

若夫君子拟人,必于其伦,而崔瑗之《诔李公》,比行于黄虞,向秀之《赋嵇生》,方罪于李斯。与其失也,虽宁僭无滥,然高厚之诗,不类甚矣。

凡巧言易标,拙辞难隐,斯言之玷,实深白圭。繁例难载,故略举四条。

若夫立文之道,惟字与义。字以训正,义以理宣。而晋末篇章,依希其旨,始有“赏际奇至”之言,终有“抚叩酬酢”之语,每单举一字,指以为情。夫赏训锡赉,岂关心解;抚训执握,何预情理。《雅》、《颂》未闻,汉魏莫用,悬领似如可辩,课文了不成义,斯实情讹之所变,文浇之致弊。而宋来才英,未之或改,旧染成俗,非一朝也。

近代辞人,率多猜忌,至乃比语求蚩,反音取瑕,虽不屑于古,而有择于今焉。又制同他文,理宜删革,若掠人美辞,以为己力,宝玉大弓,终非其有。全写则揭箧,傍采则探囊,然世远者太轻,时同者为尤矣。

若夫注解为书,所以明正事理,然谬于研求,或率意而断。《西京赋》称“中黄、育、获”之畴,而薛综谬注谓之“阉尹”,是不闻执雕虎之人也。又《周礼》井赋,旧有“匹马”;而应劭释匹,或量首数蹄,斯岂辩物之要哉?原夫古之正名,车两而马匹,匹两称目,以并耦为用。盖车贰佐乘,马俪骖服,服乘不只,故名号必双,名号一正,则虽单为匹矣。匹夫匹妇,亦配义矣。夫车马小义,而历代莫悟;辞赋近事,而千里致差;况钻灼经典,能不谬哉?夫辩匹而数首蹄,选勇而驱阉尹,失理太甚,故举以为戒。丹青初炳而后渝,文章岁久而弥光。若能隐括于一朝,可以无惭于千载也。

赞曰∶

羿氏舛射,东野败驾。虽有俊才,谬则多谢。
斯言一玷,千载弗化。令章靡疚,亦善之亚。

【译文】

管仲曾说:“没有翅膀而能到处飞传的是语言声音,没有根柢而能生长牢固的是感情。”既然,语言声音不靠翅膀,就可以很容易地飞传;感情不需根柢,也不难以牢固;那么把它们变成文字传下来,就可以不慎重了吗?自古以来的文人才士,在不同的时代竞相进取;有的才华卓越出众而又豪爽骏利,有的思虑精深而又细致绵密,但思维活动却往往难以全面周到,极少没有一点瑕疵的。陈思王的文章,在许多才士之中是杰出的,但他在《武帝诔》中却说:“尊敬的英灵永远蛰伏”,在《明帝颂》中也说:“圣王的躯体浮轻飘荡”。“浮轻”有些像蝴蝶,而“永蛰”又颇像是昆虫,用这样的词语表现极为尊贵的帝王,能说是恰当的吗?左思的《七讽》讲到孝顺之道却又不予顺从,像这样违反圣人之道,别的就不值得一看了。潘岳的文才,在于善写哀悼性的文字,但他在悲悼内兄时,却感叹说他用的杯口上留存着口液,哀伤夭折的孩子,则又说疑心他还活着。按照礼仪有些文字只能用在极为尊贵的人身上,但把它施加于同辈人或晚辈,文辞虽足够悲哀,但其尊卑有别的原意就丧失了。至于君子对人物的比拟,必定要合乎伦理类别,而崔瑗对李公的诔文,把他的德行比之于黄帝、虞舜;向秀怀念嵇康,竟拿李斯的罪行与之相比;如果比拟都有所失,那就宁可比得过好,也不要比得过坏,但是像高厚那样的诗句,却过于不伦不类了。一切精妙、工巧的言辞容易显露出来,拙劣的文辞毛病也难于隐藏,这些语言上的瑕疵,实在比白玉上的污点更难磨掉。繁多的例证难以都记载下来,所以只约略地举出上述四条。

至于文章写作的基本途径,不外乎用字和立意两个方面。用字要根据准确的训诂来确定含义,立意要通过正确的道理加以阐发。但晋末以来的文章,旨意模糊不清,开始有“赏际奇至”的言辞,后来有“抚叩酬即”的说法,往往单独标举出一个字,借以表达思想感情。“赏”字训解为赏赐,岂能和内心的理解有关?“抚”字训解为“执握”,与情理表达又有什么相干?这样的用法在《尔雅》和《苍颉》中未有所闻,在汉代和魏代的文章中也没有用过,如果凭空去领会似乎可以辨识,考核一下文字则全然没有这种意思,这实在是文情的讹滥所引起的变化,是文风浮夸所造成的弊端。而宋代以来的文坛英杰,却未能加以改变,致使这种老毛病习染成为一种流俗,可见它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近代以来的文人,大都爱好猜疑、忌讳,在语音相同的字词中寻找缺点,从反切出的字音中去挑剔毛病,这对古人虽不屑一议,但在今天却有值得商榷之处。再有自己的制作有同于他人文章的地方,理应加以删除和改动,如果掠取别人之美以为己之功,那只能是“宝玉大弓”,终究非自己所有,而要物归原主的。全部抄袭别人的文章犹如大盗窃取整箱的财物,部分地采摘别人的文辞就像偷偷掏取人家的腰包,这对时代遥远的人来说可谓之太轻薄,如果是在同一时代那就是一种罪过了。

至于以注解而成为书籍,是为了正确地阐明事理,然而在研究求解中却也发生了谬误,或者是轻率地随意作出判断。《西京赋》中曾说到中黄伯、夏育、乌获这些大力士,而薛综却把他们误解为“阉尹”,这是他不知道中黄伯等人是能擒捉雕虎的勇士。还有《周礼》记载的井赋税,按旧制十井三十家出一匹马,而应劭解释“匹”字,却认为或是数马头或是计马蹄,这难道是辨析事物的要义吗?考查古代的定正名称,车称为“辆”而马称为“匹”,用“匹”和“辆”作为名称,都是取其并偶的意思。因为古代的车辆都有“贰车”、“佐车”与之相配,拉车的马匹都骈俪成双,有骖马和服马,马匹和车辆都不是单一的,所以它们的名称必须有成双的意思,名称一旦确乎正式,那么即使是单独的也只能称为“匹”了。而“匹夫匹妇”之说,也是与此意相配合、适应的。像车与马的名称含义是极其微小的,可历代文人还领悟不清楚;而辞赋里所讲的浅近平常之事,也有差之千里的错处;何况是钻研探明经典著作,怎能不产生一些谬误呢?辨别“匹”的含义而去计数马头和马蹄,选拔勇士却推出宦官头目,这太有悖于常理了,所以标举出来引以为戒。丹青的色彩开始鲜明而后就有所变化,文章年长日久才显出它的光彩,倘若能在短时间内改正瑕疵,那就可以使文章流传千载而没有惭愧之意了。

综括而言:善于射箭的后羿曾有过差错,善于驭马驾车的东野也有过失误。作者虽有杰出的才能,写作有了谬误就多有愧疚。文章中有了一点玷污,即使过了千年也不能改变。写出了美好的文章而没有什么负疚之憾,也就可以和写作高手相伴为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