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沟桥抗战》 消极抵抗召责难(1)


事变发生时,宋哲元在山东老家乐陵,冯治安在河北省会保定,张自忠在北平卧床治病,高级官员中惟有北平市长秦德纯在北平主持工作。

面对日渐扩大的冲突,张自忠忧心如焚。他一面与冯、秦等人联名电请宋哲元速归,一面思考如何应付目前局势。从个人感情上讲,张自忠何尝不想操枪奋起,杀个痛快。但冀察当局和29军的特殊地位使他不得不作多方面的考虑:

日本人此番寻衅用意何在?如果进行交涉,有无就地解决的可能?

南京政府在和、战问题上究竟持何态度?29军率先开战是否符合南京意图?

一旦全面开战,冀察平津必不能保,29军作为一支与蒋介石素有隔阂的非嫡系部队,出路何在?

9日,37师110旅旅长何基沣请示师长冯治安同意后,准备会同其他部队向丰台日军发动突袭,歼灭该敌。张自忠得知后对何说:“现在尚有和平解决的可能,你们要大打,是愚蠢的。”何旅长回答说:“现在的情况,不是我们要打日本人,而是日本人要打我们。”张自忠感到何旅长不易说服,而自己又不是他的直接长官,于是通过军部下达了“只许抵抗,不许出击”的命令。该命令使前线部队丧失了一次歼敌良机,引起官兵们对张自忠的不满。

11日宋哲元到天津,张自忠由平返津迎宋。此时宋哲元同张自忠一样,认为“目前日本还不至于对中国发动全面战争,只要我们表示一些让步,局部解决仍有可能”。实际上,日本政府已经做出了扩大战争的决策,华北日军与冀察当局的交涉只是缓兵之计。宋哲元与张自忠等人对此缺乏清醒判断,仍致力于通过交涉解决事变,与新任日本华北驻屯军司令官香月清司及其代表作了多次会晤与谈判,达成妥协协定。7月11日晚8时,特务机关长松井太久郎与中方代表秦德纯签订了《卢沟桥事件现地协定》史称“秦松协定”。协定内容主要有三条:1、道歉;2、保安队维持治安(指卢沟桥附近);3、取缔抗日团体。

按协定内容看,日方已经降低要求,而同时,日方不断向华北派兵。冷静观察,日方签定协定不过是争取时间,敷衍中方。

与日军态度相反,华北当局在协议签订后,以为和平已不成问题,为表示自己的友好和诚意,首先,在当天晚上,把几天来俘虏的200多名日军送回丰台。19日,宋哲元从天津返回北平。途经杨村西侧铁桥时,发现地雷。经查,是日军所为。因受日军指使布雷的中国人暗中将地雷引信拆除,才使宋哲元幸免于难。但地雷事件仍未使宋哲元警醒,为表示和平诚意,他返平后立即下令将城内各要口的防御工事、沙包、路障等一律拆除;将关闭数日的各城门完全开启;对全国各界慰劳29军的捐款和物品,也通电表示谢绝;按协定要求37师他调。误认为从此可以息事宁人。

华北局势剑拔弩张,战云弥漫,日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形势忽而紧张又忽而松弛,遂使国人也坠五里雾中,对华北当局与日交涉,有莫测高深之感 北平军民对此很不理解,议论纷纷。因此,有人致电宋哲元,表示关怀慰问,也有人义愤填膺,大为指责,甚至有人亲赴天津,投刺谒见,向宋哲元痛陈利害,揭发日方的阴谋诡计。

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南京国民政府以“应战而不求战”为应付事变的基本方针。从这一方针当中,冀察当局看不出蒋介石发动全国抗战的决心,尽管蒋介石多次致电宋哲元,要他去保定坐镇指挥,但宋认为事变尚有就地解决的可能,因而没有从命。

张自忠力求就地解决事变的态度使舆论界对他的误解进一步加深了。在一般人看来,张自忠无疑是“主和派”的代表人物,离汉奸只有一步之遥。平津舆论界乃至29军当中都广泛流传着“37师打,38师看”的说法,言语中透着对张自忠的不满。当时的一家报纸刊登了一篇题为《要对得起民众》的短文,说:“张自忠在津宣言:‘我姓张的决不做对不起民众的事。’我们闻其‘声’,如见其人。拍着胸膛硬碰,好像不失‘英雄’本色。……这样并无用处,事在做给人看。”张自忠看了这篇文章,神色严肃地说:“我倒是同意他的观点,谁是民族英雄,谁是混账王八蛋,将来看事实吧!”

蒋委员长授命忍辱负重

民国24年秋夏之交,作者(秦德纯)奉蒋委员长自庐山来电嘱令前往,遵即遄赴庐山,报告华北态势,并请示机宜。当时奉蒋委员长指示:“日本是实行侵略的国家,其侵略目标,现在华北,但我国统一未久,国防准备尚未完成,未便即使与日本全面作战,因此拟将维持华北责任,交由宋明轩军长负责。务须忍辱负重,委屈求全,以便中央迅速完成国防。将来宋军长在北方维持的时间越久,即对国家之贡献愈大。只要在不妨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大原则下,妥密应付,中央定予支持。此事仅可密告宋军长,勿向任何人道及为要”。

旋即返报宋将军,慎密进行,之后与日方表面上之酬酢往还,较前增多。此时国内外人士不明真相,本爱国爱友之心情,函电纷驰,责难颇多,既不能向其说明真相,只有苦心孤诣,忍辱求全,以待事实之证明。主持其事者的精神痛苦确达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