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华民国史》国民收入


民国时期中国国民收入的两种主要的独立估计,分别由刘大中、叶孔嘉和巫宝三作出(见表2 )。总计差别颇大——大的数值比小的数值约大40%——但两者之间唯一重要的差别是农业增值。它们都仅仅是对1933年的估计。

或许更可靠的刘- 叶数据可以概述如下:在1933年的国内净产值中,农业当然显得最大,按照1933年的物价占65%。所有的“工业”(工厂、手工业、矿业、公用事业)占10.5%。商

资料来源:巫宝三1948年哈佛哲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的资本形成和消费者的开支》,第204 —211 页,概括了他的《中国国民所得,一九三三年》中的资料,并考虑到他后来的修改。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第66页,表8 。

业第三,占9.4 %。其他部门排列如下:运输5.6 %;金融、个人劳务和房租5.6 %;政府行政2.8 %;建筑1.2 %。另外一种说明1933年国民收入构成的方法,是注意现代非农业部门(很宽松地规定为工厂、矿业、公用事业、建筑、现代商业和运输、商店、饭馆以及现代金融机构)仅占总数的12.6%。农业、传统的非农业部门(手工业、老式运输、行商、传统金融机构、个人劳务、房租)和政府行政占87.4%。从支出上看,1949年以前中国大陆的经济结构也是未工业化社会的典型结构。从最终用途看,1933年国内总支出的91%属于个人消费。社区服务和政府消费加起来占4 %,而投资总额占5 %。

1933年是一个不景气的年头,它在什么程度上能代表整个民国时期,也许是个疑问,但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作出其他任何年份的可与之比较的全面国民收入估计。不过,珀金斯把刘- 叶的数据转换成1957年的物价,代替他自己稍低的农业产出数字,并增加了1914—1918年的估计,结果表明在民国时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很慢,在构成上变化也很小。(表3 )。

表2 和表3 列出的绝对值是不可比较的,因为一个是用1933年,而另一个是用1957年的物价表示的。此外,1914—1918年的数字是根据似乎有理的猜测和确切的估计得出的。但直到1949年传统部门所占的压倒优势,以及这些表所暗示的40多年来数量上虽小但质量上值得注意的变化,与出现在本章其余部分的民国时期中国经济的各别部门的资料很一致。从19世纪末叶开始,直到对日战争爆发,不大的现代制造业和矿业持续地增长。在满洲,这种增长继续保持下去,甚至在战争中加快了增长速度。现代运输、铁路和轮船,经历了类似的发展,没有取代传统的交通,但补充了它们。20世纪前半期,一个现代金融部门,特别是银行业,在中国城市大量地取代传统银行业。但是,甚至在1933年,珀金斯估计现代部门(规定得比我所概述的刘- 叶的数据所涉及的窄,他排除了现代服务)的贡献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 %。这是1914—1918年的3 %的两倍多,但仍然很小。

表3 国内生产总值1914—1918年,1933年,1952年(1957年物价)

* 制造业= 工业(现代和现代前的制造业、矿业和公用事业)+ 运输业

+ 现代= 工厂产品、矿业、公用事业和现代运输

≠除1933年外,未编入这一部门;为了在表的下半部计算比值,根据各部门的净产值,按比例在它们中间分配。

资料来源:德怀特·H.珀金斯:《中国20世纪经济的增长与结构变化》,见珀金

斯编:《历史剖析中的中国现代经济》,第117 页,表1 。

因此,1912—1949年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也来自传统部门产量的增长,而主要是农业和手工业。农业生产增长慢,但由于气候和政治军事情况,在20世纪的头几十年中各年各地各不相同。最大的增长出现在新开发的地区,如满洲和西南的一些地方。在别的地方,农产品的价值由于经济作物的增加而增大。由于下面提到的原因,手工业的总产量极不可能——与它的相应份额相反——在1912—1949年间下降。反过来似乎更有道理。

如果我们拿人口估计数——1912年4.3 亿,1933年5 亿,1952年5.72亿——与表3 中的国内生产总值比较,我们发现在这几年中,每一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1957年物价)分别为113 、123 和115 元。考虑到整个数据的潜在错误的可能性,在本章涉及的几十年中,如果我们略去从1937年开始的12年战争和内战,现在能得到的最好的估计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上没有显出任何明显的上升或下降的趋势。在战争时期,中国某些部分的人均产量和收入可能急剧下降。一些文化人受到不利的影响。特别是薪金固定的教师和政府职员,他们的薪金跟不上通货膨胀;但在战后和1948—1949年最后崩溃之前这段时期,城市工人相对来说生活得好一些。

日本入侵后,华北的农业生产受到打击,城乡间的商业联系被破坏。1946—1949年的内战期间,这个地区的农业和商业状况很可能比别的地方更坏,因为这里是战斗中心。1940年后,中国未被占领地区的作物生产开始下降,在剩下的战争时期比1939年平均低约9%。1942年实行田赋改征实物和粮食征购,加上引起劳动力严重短缺的征兵的加速,看来减少了农民的实际收入。但在国民党控制的内地,工业生产从一个低的起点开始增长,直到1942或1943年。战后时期,1946年通货膨胀重新开始,并在1948—1949年失去控制,这对沿海、城市部分比对华南和华西内地农村的影响更严重,后者的总产量或许很少变化,虽然流入城市的食物和农业原料由于货币的急剧贬值而减少。

人口的一个值得注意的部分的收入在下降,而人均国内总产值保持不变或略有上升,这是可能的。但在农村地区和在大多数农业人口中间,“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在20世纪前半期,地主正在积累生产的增长份额。事实上,有限的可用资料表明,租佃率甚至略有下降,在政治混乱时期,地主收租常常有困难”。

1937—1949年间,民心确实变了,但甚至在那时主要也不是因为在没有严重的天灾人祸的情况下,经济不能支持中国人口维持一般的(和低的)生活水平。1952年的产量已经恢复到1949年以前的最高水平,迅速的恢复几乎完全靠的是一个新的和有效的政府在恢复现有企业的生产方面取得的成功,而不是靠新的投资。就1949年之前的40年的其余部分来说,20年代和30年代初的内战、干旱(例如1920—1921年在华北)、洪水(例如1931年长江的洪水),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确实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公共福利,但不一定是他们的物质福利,这是一个真正重要的区别。在政治混乱和战争造成的人身极度不安全的情况下,收入即使略有增加也是一种可怜的补偿,相反,如果有更多的个人和国家安全,即使很低但却稳定的人均收入也可能受到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