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02章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前中国和资本主义各国的关系


(一)十六、十七世纪外国侵入者的碰壁

早在十六世纪,随着西欧资本主义的揭幕,欧洲的海盗式的殖民者、商人、冒险家来到了中国。

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是十六世纪海上的霸主。明朝正德九年到十一年(1514年到1516年)间,葡萄牙的船开始到达广东沿海。正德十二年(1517年)有八条带有武装的葡萄牙船撞入珠江口,开炮示威。后一年,西门·安得洛德为首的葡萄牙人甚至在珠江口的屯门建筑碉堡,作为他们的据点(这些殖民强盗当时在非洲、美洲和亚洲其它地区都是惯于这样做的)。中国的史书中说他们“剽劫行旅,至掠小儿为食”,“掠买良民,筑室立寨。”(注:《明史》卷三二五,《外国传》六,中华书局版,页8430。)又有记载说他们“设立营寨,大造火铳,为攻战具,杀人抢船,势甚猖獗。”(注:陈文辅:《汪公(鋐)遗爱词记》。转引自郭廷以著《中国近代史》第一册,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页92。汪鋐是在正德十六年进行屯门之战的一个官员。)明朝政府决定驱逐他们,正德十六年(1521年)派兵围困屯门,把西门·安得洛德这一帮强盗赶跑了。

接着,葡萄牙人又到闽、浙沿海进行同样的海盗活动。明朝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在宁波,明朝官军在当地人民支持下实行了一次对这些海盗的讨伐,据西方人记载,葡萄牙人死于此役的有五百人。二十七年(1548年)葡萄牙人在浙江盘踞的据点双屿港终于被扫荡干净。后一年这些远来的海盗在福建也受到了一次重创。

这样,葡萄牙人在中国就没有能象他们在世界上其他一些地区那样凭借武力为所欲为。他们终于用行贿的办法,在明朝嘉靖四十年(1561年)左右,使明朝地方官员承认澳门作他们的居留地。

西班牙人在1571年(明朝隆庆五年)占领了菲律宾。在菲律宾的西班牙人曾帮助明朝夹攻以林凤为首的中国海盗,这样他们才和中国发生关系,但他们也只能在福建海口通商。1584年(万历十二年)有个西班牙商人在澳门宣称,有五千名西班牙人就可以征服中国,最少也可以占有沿海各省。两年后,一个菲律宾的总督也说,有一万或一万二千个西班牙人可以达到这个目的。(注:郭廷以:《中国近代史》第一册,页175。)——这种狂妄的野心在早期的西班牙殖民者中是有代表性的。

十七世纪中叶,在东北边疆上,中国同沙皇俄国曾发生纠纷。

当时,沙皇俄国是一个富于侵略性的封建帝国。十六世纪末沙皇政府武力征服了西伯利亚西部的诸民族。进入十七世纪后,许多武装的冒险家与商人,在沙皇政府的指使下,继续向东发展。他们向散居在叶尼塞河以东直到鄂霍次海沿岸的广大地区内的各游牧民族勒索皮货及其他财富,奴役他们的子女,无情地杀戮敢于反抗的人。四十年代,正在满洲军队入关的时候,沙皇的征服者侵入到黑龙江流域。他们在这里受到了中国军队的阻击。沙皇政府仍不放弃它吞并黑龙江流域的打算,它在黑龙江北岸的一个支流建立了尼布楚城,并在黑龙江上建立了一个前哨小站雅克萨,阴谋发展。

康熙二十四年和二十五年(1685年和1686年),清朝皇帝两次出兵围攻雅克萨,终于做到使雅克萨拆毁。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双方派代表在尼布楚会谈,订立尼布楚条约,划定在这个地区的中俄边界。根据这个条约,自格尔必齐河和额尔古纳河,沿大兴安岭向东,直到海边,以南是中国领土,以北是俄国领土。这样,沙皇俄国在这个地区的侵略野心暂时地受到了阻遏。

1689年的尼布楚条约使得中俄在以后一百多年间大体上保持了正常的贸易关系,在十八世纪俄国还经常派使者到北京。

嘉庆十年(1805年),俄国的远航队曾到澳门,但清朝政府因为中俄间已有北方的陆路贸易而拒绝它在海口通商。

海上的世界霸权,在十七世纪,渐渐由葡萄牙和西班牙转到了荷兰和英国的手里。

荷兰是十七世纪的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荷兰殖民者逐渐占领了印度尼西亚的主要岛屿,在那里实行了极端野蛮残酷的统治。明朝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荷兰船只首次到广州。此后,荷兰人曾两次强占澎湖列岛,并且侵扰厦门沿海的若干地方。他们的所作所为同一百年前的葡萄牙人一样,也筑堡据守,掠夺渔船,俘虏华人,勒令修筑堡垒;他们还把俘获的中国人运送到爪哇做奴隶。天启四年(1624年),明朝官军夺回澎湖列岛。

接着,荷兰人又强占了台湾。到了清朝顺治十八年(1661年)中国的民族英雄郑成功从台湾赶跑了荷兰人,使荷兰殖民者对中国的野心最终失败。在以后二十年间,清朝政府为了要消灭占据台湾和福建沿海的郑家势力,竟不惜几次邀请荷兰人出兵相助,并因而给予了荷兰人通商的权利。

英国,在十六世纪末年已在海上击败了西班牙,而在十七世纪又在印度和东方竭力同葡萄牙争夺霸权。英国的东印度公司的第一次到中国的船还是为葡萄牙人所雇用的,这是在明朝崇祯八年(1635年)。崇祯十年(1637年),英国人威代尔率领的舰队(共四只船)闯进珠江口,与虎门炮台相互炮击。炮台被毁,英国舰只也受到损伤退出。由于当时英国在东方主要是经营印度,它在中国海口,又受到先来的葡萄牙人的排挤,所以直到十七世纪末年,英国只是逐年有些不多的船只到广东海口从事贸易。

(二)十八世纪中国方面加强防范和限制

以上事实说明,十六世纪、十七世纪中国人在自己的海口遇到的西方人并不是什么要求和平贸易的商人。他们是在西欧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为掠夺财富而到世界各地去进行殖民事业的冒险家。他们手里拿着基督教的圣经,他们的行为是海盗。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关于基督教殖民制度,有一位把基督教当作专业来研究的人,威·豪伊特曾这样说过:‘所谓的基督教人种在世界各地对他们所能奴役的一切民族所采取的野蛮和残酷的暴行,是世界历史上任何时期,任何野蛮愚昧和残暴无耻的人种都无法比拟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二十三,页819-820。)

为了证明这个论断,人们可以举出十六、十七世纪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英国人、法国人对待美洲印地安人,对待非洲的黑人,对待印度人、印度尼西亚人、菲律宾人等等的无数血淋淋的事实。他们用欺诈、掠夺、奴役来对待他们所遇到的土著居民,把这些土著居民世代居住的土地占为己有,甚至用他们的暴行使整个部落、整个民族灭绝。

曾任驻华公使的美国作家霍耳康在他1910年所写的著作中,概括地描绘了在十六、十七世纪中来到中国的西方人。他指出:“……这些所谓和平商业的开拓者的所作所为,说不上象友好的文明人,而只能说是海盗行径。他们不仅理应为帝国(指中国——引者)所拒绝,而且简直该被中国当局动手消灭掉。这些人不断骚扰中国南部海岸,抢劫、破坏城镇,几十、几百地杀死无辜的男女和儿童,然后‘和平地’扬帆而去。或者,他们登上大陆,强迫中国人给他们筑堡垒,以最粗野的兽性掳走妇女,强夺当地人的所有财物,践踏了人道与文明的一切准则。”(注:Chester Holcombe:A Sketch of the Relations Between China and t-he Western World(见1910年版George H.Blakeslee编的China and the Far Ea-st一书,页36)。)

十九世纪以前的中国人并不充分地了解西方资本主义各国在世界各处的所作所为。这些西方的来客用他们最初到达中国的行为介绍了他们自己,从而迫使中国人采取了某些他们认为理所应该的措施。虽然中国在封建时代已有同外国进行和平贸易的悠久历史,接待外国来的商人和其他人士从来是好客和没有民族偏见的,但从十六世纪以后,中国人不得不对这一批批新来的“不速之客”实行严格的防范和限制,他们不得不采取必要的自卫措施。另一个美国外交家、作家科士达在1904年的一本著作中这样写道:“在十六世纪,……中国的统治者没有忽视已经以武力占领了菲律宾、爪哇和其他海岛,并在印度和马来半岛取得了立足点的葡萄牙人、荷兰人和西班牙人的侵略气焰。在中国自己的港口与这些民族以及英国人的早期接触中充满了暴行与杀戮,这就使中国当局在十七世纪采取了导致封闭除广州外一切港口的严重步骤,而且,即使在广州,对外交往也是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进行的”。(注:J.W.Foster:American Diplomacy in the Orient,页6-7。)

广州早在宋朝时就是进行中外互市,允许外国船只(主要是阿拉伯人的船)停泊的口岸。到了十六世纪中叶,明朝政府曾禁止外国船只到广州,规定葡萄牙人只准在电白、上川岛、澳门这些比较远离省城的地方进行贸易;这同前面所述的葡萄牙人的暴行显然是有关的。到了崇祯十年(1637年)发生了上述英国船炮击虎门炮台的事件后,明朝政府又下令不准外国船进入珠江口内。清朝政府初期也重申了这个禁令。这期间,中国政府只承认澳门是外国船可以停泊,外国商人可以暂时居住的地方。

到了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朝政府下令开放海禁,指定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在今连云港附近)四个地方为通商口岸。清朝政府之所以在这时采取这个措施,一方面由于它感到内部统治秩序已经稳定,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西方来的冒险家这时已不能不以商人的身分比较地遵守规矩了。当时的中国政府的态度是:只有你遵守规矩,才可以容许你们在这里做生意(前面已经说到,在东北陆路边疆上也同样是这个态度)。

在东南沿海的对外贸易方面,清朝政府确是定了不少严格的规矩。康熙二十四年指定的四个通商口岸中,主要的是广州。以后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朝政府又限定只开放广州一地。从十七世纪末年到十九世纪初年,在广州的通商规矩大体上是这样的:外国商船虽准驶到黄埔停泊,但外国兵船不准驶入口内,商船中如携有炮位,在进入黄埔前须卸下,交易完毕驶出时再归还。外国商人到广州后,他们的买卖必须经过官方特许的商人(他们称为“洋行”,并组成一垄断性的组织叫做“公行”)。外国商人在广州的起居行动都由洋行商人负责约束,他们不准在广州过冬(每年五、六月进口,九、十月间出去)。他们在广州时只准在由洋行修建的所谓“夷馆”中居住,严格禁止外国人雇佣中国人和中国人向外国人借贷资本。外国商人住在广州时每月除在规定的日子可以到规定的地方游散外,不准离开“夷馆”。不准携带妇女到广州,不准外国人象中国的官员绅士那样地乘坐轿子等等。

十八世纪的这些限制外国商人的规矩,一向成为西方的某些资产阶级历史学者嘲笑和攻击的对象,他们想以此来证明当时中国是个“野蛮”国家,是以“不平等”态度来对待外国人,甚至以此来证明后来西方国家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的合理性。但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当然都有权规定在对外贸易上实行什么样的制度,这些规定并没有越出这种权利。固然其中个别次要的规定反映中国封建统治者落后的成见,如禁止“夷妇”到广州,但是,当西方殖民者正以冒险家、海盗的身分在世界上一切他们所能到的地区和国家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的时候,这些规定,就其主要部分来看,实在是当时中国方面所可能采取的必要的自卫措施。

把十八世纪清政府的这些通商制度仅仅看成是落后的闭关锁国政策,而不承认它起了民族自卫作用,是错误的。问题是,在国内以维护落后的封建生产关系为任务的反动统治者,不可能把对外的自卫政策认真地贯彻下去,更不可能把这种自卫政策同争取本国的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结合起来。清朝统治者不愿意完全取消对外贸易,只是因为朝廷和有关官员从对外贸易中能得到很大的利益的原故。腐朽的、贪污成性的、在根本上同本国人民相敌对的封建统治者不可能真正有效地对付外来的侵略者。我们已经看到,葡萄牙人用行贿的方法得到澳门做居留地,明朝统治者曾和在菲律宾的西班牙人合力攻剿本国的海盗,清朝统治者为消灭台湾省的郑家势力还想借用荷兰人的兵力。这里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在十七、十八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在菲律宾,荷兰殖民者在爪哇等地曾大量地屠杀中国在那里的居民,而明朝和清朝政府一概置之不问。对于上述种种通商口岸的规矩,外国商人也常常用向官员行贿和收买某些中国商人的方法来加以冲破,例如英国人的东印度公司为了争取能自由地同中国商人交易,曾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向广东总督李侍尧行贿十万两银子,使李侍尧下令解散了由洋行组成的垄断组织——“公行”(到乾隆四十五年又恢复)。其他有些规矩也往往成为具文,例如卸下商船上的炮位常常不能做到,把武器私运进“夷馆”是常有的事。

所以,当时的事实并不是中国实行了过于严格的不合理的防范和限制,而是某些正当的防范和限制,在腐朽的清朝官方和狡猾的外国商人的共同破坏下并不能真正贯彻执行。

由于这种防范和限制暂时起了自卫的作用,清朝统治者狂妄自大地以为这些外国商人都是来自渺不足道的蛮夷小国,而自命为高于万邦的“天朝”;他们根本不想去认真了解这些究竟是什么样的国家。这种情形当然是封建统治者的落后性的表现。

(三)英国及其东印度公司

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英国成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头头。经历了十八世纪中叶的产业革命,英国迅速发展为强大的资本主义工业国家。英国的大资产阶级狂热地要求扩大它的殖民地。在开拓殖民地的竞争中,英国的势力渐渐超过了衰老的西班牙和葡萄牙,超过了荷兰,也超过了和它同时迅速地发展了资本主义的法国。在各国对中国的贸易中,英国开始居于首位。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在中国从西欧各国输入商品总值中,英国占百分之六十三,为一百二十万两;在西欧自中国输出商品总值中,英国占百分之四十七,为一百七十万两。

在印度,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在1767年(乾隆三十二年)凭借阴谋与武力占领了有二三千万人口的富庶的孟加拉。这时,东印度公司,如同马克思所说的,已经“由一个商业强权变成了一个军事的和拥有领土的强权。”(注:马克思:《东印度公司,它的历史与结果》。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九,页168。)东印度公司在1833年(道光十三年)以前一直垄断着英国对中国的贸易。

法国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开始有商船到中国。此外,在十八世纪初期奥地利、比利时、普鲁士、丹麦、瑞典也都开始有船同中国通商。美国在英国承认它的独立的第二年,1784年(乾隆四十九年)就有商船到中国来。在十九世纪初年,它对中国的贸易额已仅次于英国,居于第二位。不过其绝对数字比英国少得多。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英国派了马戛尔尼为特使,要求到北京。马戛尔尼曾在印度任殖民地官员,这次出使的全部费用都是东印度公司担负的。所以他虽然带有英王的信件,实际上是东印度公司的代表人。他被准许到达北京,见到乾隆皇帝,但他的要求(开放宁波、舟山、天津等口岸,允许英国派官员驻北京,把舟山附近小岛和广州省城附近的一地给英国人作居留地等等)都被驳回了。到了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英国又派了以阿美思德为首的使团(其中主要人员也是东印度公司派出来的)到北京,重申类似要求,仍遭拒绝。

以东印度公司为首的英国资产阶级,不满足于按照中国政府制定的规矩进行正常的贸易。由于中国的封建经济的自给自足性,这种贸易是发展得很慢的,外国商品很难在中国开辟市场,当时中国的对外贸易经常是出口的数额大于进口的数额。

英国带头用各种方法来破坏中国政府规定的那些规矩。嘉庆十三年(1808年),英法间在欧洲正发生“半岛战争”,英国的印度总督借口防止法军侵略澳门,派出舰队到澳门附近登陆,并且进入黄埔。清朝政府下令广东地方官员武力对付。英国方面这时还没有对中国进行战争的准备,事态没有扩大,但是东印度公司的老板们已经打算凭武力实现他们对中国的野心了。道光十年(1830年),清朝的一个关心“夷务”的官员指出:“迩年以来,有英吉利贸易夷人,自恃富强,动违禁令。而其余各国,遂亦相率效尤,日形狂诞。”(注:工科掌印给事中邵正笏的一个奏折,见故宫博物院文献馆1930年出版的《史料旬刊》第十期,页362。)但仅仅这样来破坏还是他们所不能满足的。

在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前,除美国以外的整个南北美洲(包括西印度群岛)、印度、印度尼西亚的一大部分,非洲的西岸和南岸,大洋洲的一部分都已沦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地。美国在1816年(嘉庆二十一年)完全统治了印度,在1824年(道光四年)占领了新加坡,并已部分地占领缅甸。1833年(道光十三年)东印度公司对中国的贸易独占权被取消,这表示英国资本家已经普遍地对中国发生了“兴趣”。

一方面是内部危机正在日趋严重的封建的中国,一方面是已经有了三百年殖民地“事业”的经验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走向近代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