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22章 辛亥革命的前夕(之一)


(一)农民群众的自发斗争撼动了清朝统治的基石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九月,皇帝的上谕说:“现值时势多艰,人心浮动”,“近年各省时有匪徒啸聚,……事起一隅,动关全局”。(注:《光绪朝东华录》第五册,总页5748。)十月的一个上谕又说:“现在人心不靖,乱党滋多”。(注:《光绪朝东华录》第五册,总页5770。)这里说的“乱党”、“匪徒”,除了革命党的活动以外,还包括到处蜂起的群众的自发性的反抗斗争。高高在上的朝廷也感到“人心浮动”,“人心不靖”,可见的确是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形势了。

义和团式的反对外国人的教会的斗争仍然继续发生。三十三年八月的一个上谕说:“近年来各省焚毁教堂,戕害教士,仍复在所不免”。(注:同上书,总页5743。)例如1905年广东廉州(今广西合浦)有美国人办的教堂被焚毁,教士五人被杀。同年西藏人民在巴塘(今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焚毁法国人的教堂。1906年和1907年在江西的南昌、饶州(鄱阳)、南康,河南的西平,福建的漳浦,四川的开县等地都发生了教案,有的且带有群众起义的性质。饶州的群众倡立“洪莲会”的名义,进行仇视洋教的活动,并越出江西,进入安徽的徽州(今歙县)境内活动。河南西平的群众,树起反对洋教的旗帜,进入嵖岈山,受到河南、湖北两省的官军围攻,被杀死了几百人。

资产阶级革命派把处于自发阶段的、低级形式的反帝斗争称为“野蛮的排外”,例如,陈天华的很有影响的宣传小册子《警世钟》中说:“野蛮排外的办法,全没有规矩宗旨,忽然聚集数千百人,焚毁几座教堂,杀几个教士教民,以及游历的洋员,通商的洋商,就算能事尽了。”陈天华主张向西方学习,“学习外人的长处”,但必须保卫国家的主权,也并不排斥必要时的战争,他说:“在两军阵前,有进无退,巴不得把他杀尽。洋兵以外的洋人,一概不伤他。洋兵若是降了擒了,也不杀害。”(注:陈天华:《警世钟》。《辛亥革命资料》第二册,页134。)陈天华称自己的主张为“文明排外”,这虽然不是个准确的概念,但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派想把反帝国主义斗争提到较高的水平上。当时国家的统治权掌握在卖国的清朝政府手里,革命派认为,首先应该集中力量反对清朝统治,不要采取“野蛮排外”的手段,是有理由的。

立宪派资产阶级对这问题抱另一种态度。严复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撰文说,当年发生的南昌教案和前一年发生的廉州教案,虽然有外国教士被杀,教会房屋被毁,但因官方事先“保护甚力”,事后处理得当,没有酿成大乱,由此他看出了“黑暗中渐露光明之意”。他承认这些教案的发生,“教中人皆有激变自取之道”,但仍认为主要是“吾国小民之失教而愚顽”。因此,他要求“今日聚众昌言爱国之演说家”,“且置文明排外之谈,而亟图教育之普及,则吾国庶有豸乎”。(注:《论南昌教案》,载《外交报》第137期。《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册,页163。)在严复看来,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所谓“文明排外”也是谈不得的。

就全国来说,1907年以后,单纯的打击外国人的教会的斗争是大大减少了。在各地群众的自发斗争中,有两种斗争居于突出地位:一是饥饿的群众起来抢米抗漕;另一种是群众起来反抗清朝官方的所谓“新政”。这些斗争的锋芒都是针对着清朝统治者。有些地方的群众在进行这些斗争的同时,也打击洋人的势力。客观形势的发展使群众以低级的、自发的形式把反封建的斗争和反帝的斗争结合了起来。

饥饿的农民聚众抗租抗赋,抗纳漕粮,向地主大户抢米,以至进城抢米的风潮,连年不断地在许多地方发生。这是最显著地表明,群众的生活已陷于绝境,不得不为最低的生存条件而斗争。例如宣统元年(1909年),杭嘉湖地区农民因灾荒要求免征漕粮,官方拒绝,因而引起了群众的暴动。浙江巡抚奏报十一月间乌程、归安二县(今吴兴县)和德清、桐乡等县的情形说:农民们“胆敢鸣锣聚众抗漕,入城毁仓闹署,焚船夺械,拒伤官兵,实属形同倡乱”。(注:《辛亥革命资料》第三册,页442。)宣统二年(1910年),在湖北、安徽、江苏、奉天等省的许多地方发生抢米抗漕暴动,风潮闹得最大的是湖南长沙。

湖南各地在宣统元年已闹灾荒,洞庭湖滨各县水灾尤其严重,当时人描写说:“每日饿殍死亡相继,卧病呻吟,几于比比皆是”。湖南的粮食本来还运销外省,这时,湖南巡抚岑春蓂不顾灾荒缺粮的情况,接受了英、美、日本商人的贿赂,允许他们继续运粮出省,还和在长沙的一些洋行订立了经北京外务部批准的合同。有些买办商人给外国洋行深入产米地区进行搜购。大量粮食经过湘江公开地和偷偷地络绎运走。长沙一带粮价由常时每升二三十文飞涨到七十文以上。长沙四乡农民“吃排家饭”(也就是吃地主大户)的一天天增多,饥饿的群众不断地涌入长沙城里。到了二年三月初,粮价涨到八十文一升。岑春蓂派官员分赴城郊弹压群众,反而被愤怒的群众包围斥责。四乡进城的农民、城里的手工业工人(“泥木工人”)和其他贫民拥到巡抚衙门前面。泥木工人带头捣毁了衙门前的辕门、照壁,并且冲向内堂。岑春蓂下令巡防营开枪,当场打死百姓十四人,打伤四十多人,但也不能吓倒群众。这是三月初四日的事。当晚,城厢内外的碓坊、堆栈中的粮食,都被饥民抢劫一空。第二天,群众放火烧毁了巡抚衙门,官兵又开枪打死打伤二十多人。群众的愤怒迅速地转移到了外国帝国主义身上,因为他们知道洋商勾结清朝官方运米是这次米荒的主要原因,而且看到了停泊在湘江的外国兵舰的炮口对准城内威胁群众。群众分散到城郊各处焚烧捣毁了英商的怡和洋行、太古洋行,美商的美孚洋行,德商的瑞记洋行,日商的三井、东信等洋行的办事机构和码头、趸船、堆栈等设施及法、英、美等国的教会房屋。这场乱子使岑春蓂不得不下台,由原任布政使的庄赓良继任巡抚。他上任后,整顿了本省军队,并得到从湖北调来的两营巡防营的支援,在长沙城内实行严厉的镇压,并派出兵勇分赴各乡,对“吃排家饭”的饥民“格杀勿论”和“就地正法”。在这次长沙事变中,有英国兵舰两艘,美国兵舰一般,日本兵舰四艘开到湘江中,和清朝官方相配合。(注:关于这次长沙抢米风潮详情,参阅《辛亥革命资料》第三册,页501-516;《辛亥革命前湖南史事》(杨世骥著,湖南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页130-148。)

长沙的群众暴动还影响到省内其他各县,如宁乡有群众三百余人焚毁了警察局和英、美教堂各一所,平江的教堂也被群众焚毁。益阳的农民进城,捣毁官钱分局,并把一家大地主所设米店抢掠一空。

湖南虽然有同盟会组织,但并没有参与这次群众性的自发斗争。新军四十九标管带陈强和排长陈作新是同盟会会员,他们的部队在巡抚衙门被群众围攻时,奉命开到长沙警戒。陈作新主张乘机起义,陈强不但不敢有所作为,反而借故把陈作新撤职。

现在再说一下群众起来反对清朝官方的所谓“新政”的斗争。

清朝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起宣布实行“新政”,本意是粉饰门面,欺骗群众,但是每办一件“新政”,就要筹经费,就要加捐派税,也就不能不激起群众的反对。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八月,出使意大利回国的许珏有个奏折说:“近年因创办学堂巡警诸新政,官吏之急于自见者,但求上司之称扬,不顾百姓之憔悴,甚或假公苛派,激变地方之事时有所闻。……中国仿行宪法,本属不易,若再以多欲之吏,驭无告之民,又值财殚力匮之时,习闻革命自由之说,后患何堪设想!”(注:许珏:《复庵遗集》1922年刊本,奏议卷三,页3。)光绪三十三年十一月给事中王金鎔也有一个奏折,说到直隶省的情形:“自举行新政就地筹款以来,若烟酒、若盐斤,加价之大宗无论矣。其余捐项,有由地方官劝办者,有由委员经理者。旧有之捐增其额数,新设之捐极力扩充。而不肖之土人(这就是土豪劣绅——引者),见官家之志在筹款也,每假地方办公之名,以济其渔肉乡里之私。于是争赴本处及上宪各衙门呈请创设某项捐税而包办之,每年交款若干。现在民间之物,向之无捐者,官家从而添设之;官家未及议及者,土人出而包办之。彼捐米豆则此捐菜果,彼捐鱼虾则此捐猪羊,彼捐木石则此捐柴草,彼捐房屋则此捐车马。不但无物不捐,且多捐上加捐……”这个奏折还指出,这样苛重的捐税不可能不惹出事端:“观近来各处抗捐滋事之案,亦可以鉴矣。”(注:《光绪朝东华录》第五册,总页5804。)

当时在各地办的“新政”,包括办学堂、办警察、修铁路,以至查户口、钉门牌等等。所有这些“新政”都引起了群众的怀疑和反抗,因为群众所看到的是横征暴敛的加强,他们根据经验也绝不相信这个只知卖国的政府会做出对人民有利的好事来。

光绪三十二年到三十三年间(1906-1907年),陕西扶风的群众因反对铁路亩捐(亩捐就是在向例的田赋以外,为实行“新政”,这里是为修铁路,按亩加征的捐项)起来抗争。他们包围了扶风城,遭到官兵的屠杀。他们中有些人跑到西安以东,沿途群众纷纷参加。根据陕西巡抚奏报说:群众“指学堂为洋教,指电线为洋人所设,指统税为洋税”。这实际上是说,官方办的一切事都是为了外国帝国主义的利益。群众在华阴打毁了学堂和税局,又进入同州府(大荔),打毁了两座教堂和官钱局、官盐局。

以查户口一事而言,这是光绪三十四年八月间朝廷下令要办的事。这件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遭到了激烈的反抗。例如,广东的潮州、廉州发生了农民武装起来抗钉门牌的事件,廉州的群众为此还焚毁了一些地主绅士的房屋和美国的教会房屋。云南昭通府因调查户口,编钉门牌要抽果捐来充经费,农民集众数千人把创议收捐的几个地主绅士的房屋拆毁。据当时的《东方杂志》记载,仅在宣统二年(1910年)三月份,“江苏调查户口之风潮,层见迭出,……计八府三直隶州,以滋事闻者几居其半”。(注:《辛亥革命资料》第三册,页395。)

办“地方自治”也算一种“新政”。所谓地方自治不过是各地成立由地主绅士把持的“自治局”,官绅结合,更多地向群众勒索。例如,《东方杂志》载河南叶县在宣统二年的情形说:“叶县因新政无款,自治亟宜兴办,初时议定由各乡集款,绅士赴乡劝导,并演说自治之利益。愚民不知,群起反对。”群众中有人宣称:“自治乃害百姓之举。从前不办新政,百姓尚可安身。今办自治、巡警、学堂,无一不在百姓身上设法。从前牛马差使,连正项每亩钱百三十文,今则每亩加至三百二十文。现在又要百姓花钱。花钱事小,将来自治办好,国家洋债,无一不在百姓身上归还,此事万不可答应。官绅串通来迫民反”。(注:《辛亥革命资料》第三册,页435。)这就是被认为“愚民”的群众对所谓“新政”、“自治”的一针见血的看法。叶县集合了二万人,倡言造反,以至省里派兵前往弹压。这年在直隶省的易州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形。《东方杂志》记载说:“直隶易州近年来办理学堂、警务、自治等事,加捐筹款,民情久已愤恨”。“该州自治局开办后,局绅张某、祖某,竟将义仓积谷,尽行出售,共得金钱三万余吊,又陆续勒捐二万余吊,借口措充自治经费,实则分饱私囊。五月初旬,局绅张某等又借调查户口为名,按户敛钱”。这时正值春旱,愤怒的农民群众,冲进城内,“蜂拥至自治局哄闹,局绅均闻风逃窜。乡民怒不可遏,遂焚烧自治局并该州中学堂等”。应州官的要求,省里连忙派兵下去。恰好这时下了透雨,进城的农民纷纷回乡抢季节种地,官方才松下一口气来。朝廷还为此下令直隶总督说:“着即随时妥为防范,毋令再生事端。此次滋闹,有无莠民创首,并着查明,酌量惩办”。(注:《辛亥革命资料》第三册,页527-529。)同年五六月间,山东莱阳的县官以办理调查户口,筹办“地方自治研究所”和实行其他“新政”的名义,勒收亩捐、房捐、人口捐等,激起了农民群众的暴动。群众夺得了下乡骚扰的官员的枪械,加上土枪土炮,集合数万人与省里派去的军队搏斗。由于领导者并不是有志于造反的人,这次自发的暴动以群众的大量死伤而告终。

还值得一说的是自发地起来抗争的群众对待学堂的态度。办学堂算是清朝的一个重要的维新措施。但是各地的学堂多半是在地主绅士的控制下,并不真讲“新学”,即使讲些“新学”,也与贫苦群众无关。在群众眼中,学堂也不过是官绅敛钱的一种手段。所以许多地方如上述的陕西华阴、直隶易州都发生群众打毁学堂的事件。据记载,浙江这方面的情形比较突出。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浙江巡抚向上报告说:“海宁、海盐、桐乡等处”都有群众“滋事情形甚重,并毁教堂、学堂”。(注:《光绪朝东华录》第五册,总页5814。)到了宣统二年(1910年),绍兴、严州(建德)、处州(丽水)等府的许多州县的学堂都曾为农民群众打毁,一起被打毁的还有自治事务所、巡警局等。

总之,所谓新政激起的群众反抗斗争,最足以说明,清朝统治者已经不可能用任何办法来改变自己的腐朽的、卖国的、只能带给人民以灾难的形象。

史料工作者曾经根据《东方杂志》上的《中国大事记》和故宫档案,汇编清朝的末日快要来到的几年间各地群众的自发斗争的材料。(注:《辛亥革命资料》第三册中的《人民反清斗争资料》,参看《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一辑,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从这些不完全的材料中可以看到,无论是抗粮抢米的斗争还是反抗各种新政的斗争,在宣统二年(1910年)发生的次数最多,地区也最普遍。这是辛亥革命爆发的前一年。

资产阶级革命派不能从这种斗争中看出群众的力量。孙中山在1907年发动钦州防城的起义时,对于当地农民反抗糖捐的自发斗争置之不顾,就是一个显着的例证。事实上,这种到处蜂起的、自发的群众斗争,主要是农民群众的斗争,使清朝统治的基础发生严重的动摇,使清朝统治者惶惶不可终日。客观上说来,资产阶级革命派正是依靠这种力量才能够在1911年的辛亥革命中一举而推翻清朝统治。他们不能自觉地组织和动员这种力量,又是他们虽然推翻清朝统治但并不能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的根本原因。

(二)咨议局、资政院和袁世凯

清朝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宣布“预备仿行立宪”后,为了想把资产阶级拉到自己这一边来,作出了奖励资本家的进一步的规定。三十三年六月的上谕说:“凡有能办农工商矿,或独立经营,或集合公司,其确有成效者,即各从优奖励。果有一厂一局,所用资本数逾千万,所用工人至数千名者,尤当破格优奖,即爵赏亦所不惜。”(注:《光绪朝东华录》,总页5709。)根据这个精神,农工商部提出了十条章程,其中具体规定了按照“个人资本之大小,所用工人之多寡”,给予商人以不同等级的“爵赏”,例如:资本二千万元以上的,“特赏一等子爵”,资本七百万元的,“特赏三品卿”等等,最低的是资本十万元以上不足三十万元的,“奏奖五品衔”。(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上册,页645-646。)在颁布这个章程后,由于还没有照顾到资本较小的人,农工商部又补充规定,“凡商人出资营业,自一万元以至八万元以上”的,分别发给七品至九品的“奖牌顶戴”。(注:《光绪朝东华录》,总页5738。)与此同时,又把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制定的《奖励公司章程》修订颁布,那是对于集资开办公司的人的奖励。这次修订放宽了奖励的标准,例如原定集股五千万元以上的授予商部“头等顾问官,加头品顶戴”,改为二千万元以上;原定“集股三百万元以上”(不到五百万元)的,授予商部的“头等议员,加五品衔改为集股“一百万元以上”(不到二百万元)。(注: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上册,页640-644。)

这类所谓爵赏和顾问官之类的头衔,虽然提高了资本家的政治地位,使他们有权与相当的官员平起平坐,但是,对于私人资本的发展的种种妨害,包括捐税繁重,关卡林立,以至外国商品倾销,外国资本在中国享有特权等等,一切依然如故。

作为对资产阶级的一种让步,清朝当局又宣布要建立资政院和各省的谘议局。资产阶级不是主张设立议院么?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八月上谕说:“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注:《光绪朝东华录》,总页5736。)一个月后,又下令各省督抚在省会设谘议局,并筹划在各府州县设立议事会。(注:《光绪朝东华录》,总页5749。)后一年六月,宣布了谘议局的章程,规定各省都要在一年内把谘议局成立起来。为了表示正式成立议会之期不会因为资政院和谘议局之设立而无限地拖延下去,八月里又宣布要在九年内完成立宪的筹备工作。上谕如此说:“自本年起,务在第九年内将各项筹备事宜一律办齐。届时即行颁布钦定宪法,并颁布召集议员之诏。”(注:《光绪朝东华录》,总页5984。)

到了这年十月,慈禧太后病死了。这个妇人统治中国几乎达半个世纪之久。在这期间,中国的主权大量丧失,日益加深地变成了帝国主义控制下的半殖民地国家。她以宫廷政变起家,用尽狡诈的阴谋手段保持着自己在统治集团中的最高地位。为了维护大地主阶级的统治利益,她尽力保持中国社会的落后性,同时使中国在外国帝国主义侵略下蒙受极端可耻的屈辱。她为中国做尽了一切坏事。在一生的最后一段时期内,她为应付革命的危机,还安排好了一套虚伪的维新和立宪的把戏。大地主阶级已经是一个如此没落和腐朽的阶级,以至它只能把慈禧太后这样的人作为自己的最适当的代表者。

就在慈禧病死的前一天,光绪皇帝也突然死去。两天前,慈禧把光绪的侄子溥仪接入宫内,作为皇帝的继承者,并以溥仪的父亲载沣为摄政王。于是这个年仅三岁的溥仪就成了清朝的末代皇帝,他的年号是宣统。实际上执政的是载沣。

按照慈禧生前的安排,在宣统元年(1909年)九月,各省的谘议局成立。而北京的资政院则是在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成立。资政院和谘议局虽然被说成是为议会奠基础,但它们只是谘询机关的性质,当然说不上是实行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不过这种机构毕竟是传统的封建主义政体中从未有过的东西,而且在不久后的辛亥革命中,各省的谘议局是起了特殊作用的。

各省谘议局的议员的数目多少不等。最多的是顺直(包括顺天府和直隶省),有一百四十人。最少的如吉林、黑龙江、新疆,只有三十人。议员算是选举产生的。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呢?按规定是“凡本省籍贯之男子,年满二十五岁,曾在本省办理学务及公益满三年以上著有成绩者,或曾在中学或同等以上之学堂毕业者,或有举贡生员之出身者,或曾任实缺职官文七品武五品以上未被参革者,或在本省有五千元以上之营业资本及不动产者”,以及“非本省籍贯之男子,年满二十五岁,寄居本省满十年以上,在寄居地方有一万元以上之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注:《辛亥革命资料》第四册,页69。)由此可见,妇女是全部排斥在外的,农民(贫农、中农以及至少一大部分富农)、工人、手工业者、店员,直至小商贩,小业主也是全部排斥在外的。只有地主、绅士、大商人、学界的头面人物,才有成为议员的资格。

官方控制下的这次选举出现了种种舞弊行贿的现象。老式的地主阶级富于保守性,他们中多数习惯于按照向来的规矩去谋求进入仕途或在本乡当豪绅,他们还看不惯谘议局这种新东西。属于立宪派资产阶级这种政治倾向的绅士们在这次选举中特别活跃;在大多数省分的谘议局中,他们占据了多数席位。拿各省的谘议局的议长来看,江苏省的张謇、湖北省的汤化龙,湖南省的谭延闿,都是前面提到过的积极进行立宪派政治活动的人物。此外,如四川省的蒲殿俊、山东省的丁世峄、浙江省的陈黼宥、陕西省的郭希仁等也都是这一类人物。他们都是当地著名的新派绅士,也就是资产阶级立宪派倾向的绅士。

各省谘议局虽然并不是有实际权力的机构,但是使资产阶级立宪派有了合法地进行政治活动的据点。他们先是利用这据点向清朝当局争立宪,但随后当旧政权被革命浪潮冲倒的时候,他们就凭仗这据点去篡夺革命的果实。

在各省谘议局成立以前,资产阶级立宪派多次进行过向朝廷请愿的运动。这完全符合于梁启超所说的政治运动只能以向上要求的方法来进行的主张。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张謇等人在上海组织的预备立宪公会,联络了湖南、湖北、广东及其他省份的类似团体,各派代表齐集北京,向清朝政府提出早日召开议会的要求。清朝政府之所以在这时规定九年的预备期限是同这次请愿有关系的。到了宣统元年(1909年)十一月,以张謇为首的江苏谘议局发起,十六省的议员代表在上海集会,大家认为九年的筹备时间太长,主张在两年内就应该召集国会。这年十二月,十六省代表一起到了北京,向朝廷提出这个要求,遭到拒绝。第二年四月和九月,各省谘议局加上各地的一些商会和其他团体的代表,共同组成“国会请愿代表团”,又在北京进行了两次请愿。在九月的请愿时,资政院已经成立。

资政院是由二百个“议员”组成的一个机构。这二百人中有一半是“钦定议员”,也就是由皇帝指定的,另一半是“互选议员”,也就是由各省谘议局议员中推选出来,并经督抚核定的。钦定议员中包括“宗室王公世爵”四十八人,“各部院衙门官”三十二人,其余是所谓“硕学通儒及纳税多额者”,这是指学界和商界中的重要人物。资政院设总裁、副总裁,由朝廷指派王公大臣担任。资政院规定在每年九月起开会。宣统二年(1910年)开第一次会。到下一年开会时,辛亥革命已经爆发了。

在宣统二年,由于各省谘议局的发起,要求早开国会的呼声很高,资政院也同意这种主张。于是清廷宣布把原定九年的预备期缩短为三年,改在“宣统五年”实行开设议会,并且答应立即成立新的内阁,同时令民政部将各省进京请愿的代表即日解散。

所谓新的内阁在宣统三年(1911年)三月果然成立了。原来的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各部尚书的名义改称内阁总理大臣、协理大臣和各部大臣。组成新内阁的十三个大臣中有八个是满族人,其中五个是皇族。内阁总理大臣是庆亲王奕劻,他是在位的小皇帝的叔祖父,他曾多年主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和李鸿章一起进行辛丑和约的谈判,是个办理卖国外交的老手,又以收敛贿赂、卖官鬻爵而著名。这个内阁当时被人们称为“皇族内阁”。

这个内阁显然没有任何欺骗作用,甚至不能使资产阶级立宪派感到是向他们所企求的政治方向前进一步。为什么成立这个内阁?其原因主要的是要从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倾轧中去看。

反动统治阵营内部的各种势力,在他们共同乘坐的船面临覆没的危机时,一方面要协力挽救危机,一方面他们之间为争夺权力而形成的倾轧和争夺免不了更加激化。以满族皇室为中心的中央统治势力,在为革命的风潮闹得惶惶不安的时候,又感到必须提防统治阵营内部发生动乱。他们担心各省督抚在危机到来时另打主义,另立门户。最使他们忌恨的是实力雄厚,而又野心勃勃的袁世凯。

袁世凯在戊戌变法时不受光绪皇帝的拉拢,出卖了维新派,因而赢得了慈禧太后的宠信。他在庚子事变中同刘坤一、张之洞站在一边,完全按照帝国主义者的利益行事,因而又为帝国主义者所中意。李鸿章在光绪二十七年死后,他继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他所训练和指挥的北洋军队六镇(一镇约有一万三千人,相当于师),是当时最强的兵力,分驻在山海关、天津、北京、保定以至东北的锦州和山东济南至潍县一带。他除本职外还有许多兼差,包括会办练兵、督办电政、督办关内外铁路,督办津镇铁路、督办京汉铁路、和外国会议商约等等。他的衙门设在天津,俨然成为举足轻重的势力。光绪三十二年七月朝廷宣布预备立宪之后,第一个步骤就是所谓厘定官制。削减地方督抚的权力,把权力,首先是军权集中到中央来是厘定官制所要达到的重要目的之一。袁世凯在这种压力下,只好奏请免掉他的各项兼差,并把北洋六镇中的四镇交给新成立的陆军部(满族官员铁良任尚书),而只保留驻在山海关和天津附近的两镇仍归自己指挥。差不多同时,湖广总督张之洞也把他所辖的军队交给了陆军部。张之洞是当时另一个重要的地方实力人物。到了光绪三十三年七月,袁世凯被调任外务部尚书兼军机大臣,这就使他离开了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这个实力地位。与此同时,张之洞也被解除湖广总督职,调入军机,他在宣统元年(1909年)八月病死于北京。

袁世凯虽然在形式上被剥夺了军权,但是北洋六镇中除第一镇以外的军官都是忠于他的僚属,和他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例如驻北京的第六镇的统制段祺瑞就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袁世凯被侵略中国的各主要帝国主义国家认为是可以信赖的人,他曾依靠日本顾问来训练他的军队,他同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他在直隶总督任内最后几年中已使自己成为提倡新政的积极带头人。前面说过,废除科举是他和湖广总督张之洞联名提出的。他单独或和别的督抚联名几次奏请实行立宪,他编印《立宪纲要》这样的书,分发各地。他还说是为了试行“地方自治”,在天津县成立了“议事会”,并要以天津为模范推行到全省各地。这个参与戊戌政变,手上沾着谭嗣同等维新志士的血的军阀,现在正在改变其面貌,以便时机到来的时候,攫取更大的权力。

慈禧太后在安排后事时,把段祺瑞的第六镇调出北京,而以陆军部尚书铁良指挥得动的第一镇进驻北京。可见她对袁世凯是不放心的。慈禧死后,朝廷权贵更感到必须防范袁世凯。据说,摄政王载沣曾设计把他杀掉。这种打算虽未实行,但在新皇帝上台后两个月,袁世凯的一切职务都被免掉了。

被赶出朝廷的袁世凯住在河南彰德的洹上村,名曰退隐,其实是在窥测时机,准备卷土重来。北洋军的将领经常悄悄地前来同他商量,而且四方奔走的官绅往往到洹上去拜访他。例如张謇在宣统二年(1910年)五月到北京去见摄政王,路过彰德,就特意看望了袁世凯。张謇当时记下了对于他在二十八年前会晤过的袁世凯的印象说:“觉其意度视二十八年前大进,远在碌碌诸公之上”。(注: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中华书局1931年版,页146。)张謇曾和汤寿潜等人联合写信给摄政王,信中“引咸同间故事,当重用汉大臣之有学问阅历者”,(注: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中华书局1931年版,页145。)也就是要求象当年一样,重用曾国藩这样的人物。他们所属望的是什么人,是明显的。

所以,在朝廷中掌权的亲贵们的心目中,如何对付由各省谘议局掀起的请愿风潮,并不只是如何对付立宪派绅士们的问题。他们担心,在这些绅士后面有地方督抚的支持,而在这些督抚后面,又隐藏着他们仍然需要提防的袁世凯的影子。宣统二年,以云贵总督李经羲为首,十八个督抚两次联名打电报给朝廷,主张内阁与国会同时设立。这些督抚的电报是同谘议局的绅士们的呼声相配合的。急急忙忙地成立那个“皇族内阁”,就时朝廷亲贵们为了防止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地方势力乘立宪的机会起来夺权的一个措施。

(三)帝国主义列强的所谓“机会均等”、“利益均沾”

侵略中国的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日俄战争(1904-1905年)以后的几年间,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

从上一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德国资本主义迅速地发展,它的工业发展的速度,超过了已经拥有大量殖民地的英国和法国。德国资本家渴望得到更多的殖民地,为此,德皇威廉第二和他的大臣们极力扩张陆军和海军,准备一场重新瓜分世界的战争,其锋芒主要是针对英帝国主义。在日俄战争结束时,欧洲已经笼罩着以英国同德国的对立为主的一场帝国主义战争的危机。由此引起的帝国主义列强间的重新组合,当然不能不影响到它们在远东的相互关系。

沙皇俄国在被日本打败后,虽然仍不失为在世界范围内参与帝国主义互相争夺的强国之一,但是至少在远东,它已经暂时不再是同英国争霸的对手。为了准备与德国的战争,英国已经同与俄国有同盟关系的法国靠拢,并且也需要把俄国拉到自己这方面来。在日俄战争的和约尚未订立时,1905年8月,英国和日本又一次订立了同盟条约。这是因为,英国仍然需要日本作为它在远东利益的看门狗,而在日本方面,继续保持英日同盟,就可以在英国和俄国接近时,不必担心俄国会对自己发动报复战争。

1907年6月,日本和法国订立了一个协定。在这个协定中,日本和法国互相承认它们在中国和在亚洲的既得利益。接着,在同年7月,日本又和俄国订立了一个协定,这个协定主要内容是划分两国在中国的满洲(即中国的东北三省)的势力范围,日本承认满洲北部是俄国的势力范围,而俄国承认满洲南部是日本的势力范围。继这两个协定之后,同年8月,英国和俄国也订立了一个在东方划分帝国主义势力范围的条约,条约的内容既涉及中国,也涉及波斯(伊朗)、阿富汗。在短短三个月中成立的这三个协定,把原来对立的英、日和俄、法这两个同盟结合了起来。这样,英、俄、日、法四个帝国主义国家就形成了携手合作,共同宰割中国的形势。七年以后爆发的欧洲战争(即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法、俄三国联盟也就在这时开始形成。

对于英、俄、日、法四国协作共同支配中国的形势,美帝国主义是不甘心的。美国当初创议“门户开放政策”,并在订立“辛丑和约”的过程中争取领导地位,目的是扩大它在中国的势力。它支持日本打败俄国,是为了使自己能够进入原来被俄国独霸的满洲。日俄战争结束以后,美国大资本家,号称铁路大王的哈里满,立即进行活动,企图收买日本刚从俄国得到的南满铁路,包括沿线的各项有关企业和矿业公司。日本政府虽然先是同意了,并已签定了初步的协议书,但随即反悔,取消了协议书。美国资本家还想从俄国手中收买中东铁路,也没有成功。

沙皇俄国虽然退出了满洲南部,但仍牢牢地控制着中东铁路,占有“铁路用地”十三万余垧,相当于铁路实际用地的三倍。它把铁路沿线看成直接统治的殖民地,并且把黑龙江省的全部和吉林省的一大半作为自己的势力范围。俄国还把当时属于中国的外蒙古也看做是它拥有特殊利益的地区,这点也反映在1907年的日俄协定中。日本取代俄国而成为旅顺、大连和南满铁路的主人以后,1906年成立了南满洲铁路株式会社和关东都督府。前者名义上是个股份公司,实际上是日本政府直接管理下的一个经济侵略机构。关东都督府不但对所谓关东州(指旅顺大连地区)实行殖民统治,而且以“保护南满洲铁路”的名义用它所统辖的关东军控制了被视为日本的势力范围的满洲南部各地。从此,一个关东军、一个满铁,就成为日本帝国主义从军事、政治、经济全面地侵略和支配中国的东北三省的武器,一直到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帝国主义崩溃为止。日本和沙皇俄国的势力分据满洲的南北部,一方面仍不能不互相防范,一方面又共同排斥对满洲有野心的第三国,在当时主要是美国。1907年日、俄间成立协定,也就因为它们间有这种共同利害关系的原故。

清朝向来把东三省看作它的“发祥之地”,定为特别地区,禁止汉族人民自由移住,因而从关内各地,主要是从山东,历来有许多贫苦农民迫于生计“下关东”,都只能是偷偷地违反禁例而去的。但是清朝政府无法制止它的“发祥之地”为帝国主义铁骑所践踏。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初,清朝政府决定把东三省改成和关内各省同样的体制,设制总督和巡抚。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便于把东三省开放给日、俄以外的其他帝国主义国家。在清朝当局看来,把其他帝国主义势力也引进来,是抵制日、俄两国势力的唯一办法。第一任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和奉天省巡抚唐绍仪都是属于袁世凯系统的人,唐绍仪又是最早的美国留学生之一。美国驻奉天的总领事斯屈拉特立即利用机会向徐世昌、唐绍仪提出了由美国资本修筑一条由新民到法库的铁路,按照计划这条铁路将来还要延长到辽源(今双辽县)、齐齐哈尔,直到黑龙江北境瑗珲。斯屈拉特的后台仍是那个铁路大王哈里满。但由于当时美国正发生一次金融风潮,哈里满无力承担,于是修筑这条铁路的权利落到了英国资本家手里。这时,日本政府出来提出异议,它表示不能忍受这样一条同南满铁路平行的铁路。英国不愿意得罪日本,这个计划也就作罢。

由于日本已成为美国扩张它在远东的势力的最大的阻力,美国和日本这两个帝国主义者的矛盾迅速地激化起来。从此,在环绕着半殖民地中国的各帝国主义国家的相互争夺中,日美矛盾成为一个中心的环节。1907年左右,在太平洋上甚至浮起了日美间可能发生战争的阴云。在1908年11月,以美国国务卿罗特和日本驻美大使高平小太郎以换文形式成立了一个关于中国问题的协定(即罗特—高平协定)。这个协定虽然暂时使两国间的矛盾有所缓和,但是实际上,它们之间的争夺仍然继续进行。

美国不放弃在中国的东北修筑一条铁路,同日本、俄国控制下的铁路竞争的想法。1909年,还是那个斯屈拉特,作为美国几家大公司合组的银行团的代表,同东三省总督锡良、奉天省巡抚程德全协议,由美国资本,加上英国资本的参与,修筑由锦州经齐齐哈尔到瑷珲的铁路。这时,美国国务卿诺克斯又向列强提出一个所谓“满洲铁路中立”的计划。这个计划的主要点是由包括日、俄在内的列强各国共同贷款给中国政府,赎回日、俄两国分别经营的铁路,使这些铁路归投资各国共同经营,而“以中国为地主”。设想中的锦瑷铁路也将由列强共同投资。这是一个打破日、俄两国垄断而由美国领头,列强共管的计划。这个计划遭到日、俄的反对,已同日、俄建立合作关系的英、法也不积极响应。美国的诺克斯计划没有实现,连同锦瑷铁路也流产了。为了共同排斥美国,日本同俄国又在1910年7月签订第二次日俄协定。

在全国其他地区,各帝国主义国家也继续为保持和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而互相争夺。英国向来把长江流域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但也不能完全制止强盗伙伴们染指。1905年,英国和法国资本联合组成所谓华中铁路公司,主要是企图获得修筑从湖北到四川的铁路的权利,而这条铁路如果建成,将使他们的势力能够更深地侵入四川这个大省。1909年,德国银行团也参加了进去。三国银行团协议共同贷款给清朝政府,作为修筑湖广铁路之用;所谓湖广铁路,包括川汉铁路和粤汉铁路的北段。日本和俄国也想参加,但未能成功。粤汉铁路的修筑权曾为美国取得,但于1905年由清政府备款赎回(见第十四章第三节)。美国资本家认为,他们不应该被排斥在湖广铁路之外。美国政府支持这种主张,并极力加以促成。由于美国的资本家的参加而在1910年形成了美英法德四国银行团,这个银行团在宣统三年四月(1911年5月)间和清朝政府签订了湖广铁路借款合同。

美国还想利用这个四国银行团,在财政上全面地控制清朝政府,并且重新实行其进入东北三省的计划。在美国的策动下,宣统三年三月(1911年4月),四国银行团同清朝政府订定了一个“改革币制和振兴东三省实业”的贷款合同,合同规定清政府向四国银行团借款一千万镑,并给四国银行团以东三省投资的优先权。成立这个合同是美国对于日本、俄国的一大胜利。但是这时已是辛亥革命爆发前夕。由于中国国内形势发生变化,四国银行团的一千万镑的贷款没有能实现,而它的铁路贷款则成为引起革命的一个导火线。

1911年7月,英国与日本缔结第三次同盟条约。中国问题是先后三次英日同盟条约中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一次同盟条约和1905年的第二次英日同盟条约一样,写上了这样的条款:“保证清帝国的独立与领土完整,并保证列强在华商工业机会均等的原则,以维持列强在华的共同利益”。

事实上,在上述几年中,帝国主义列强间订立的其他各有关中国的协定,也都有类似的条文。例如1907年的日法协定,说的是:“……尊重中国之独立与完整,及各国在华的商业与臣民同等待遇的原则”。日法协定在公开的协定外以秘密的换文互相承认在中国的势力范围,法国是广东、广西、云南三省,日本是福建和东北。同年的日俄协定,关于两国瓜分在东北三省的势力范围也是规定在秘密的条文中,在其公开的协定中则说:“两缔约国承认中国之独立与领土完整,及各国在华商工业机会均等主义,并相约各用其所有之和平方法,以扶助及防护现状之存续及对上述主义之尊重”。1908年日美间的罗特—高平协定所用的语言也大致相同,那是说:“两国政府决意,依其权限内之一切和平手段,维持中国之独立及领土完整,及该国内列强商工业之机会均等主义,以保列国在该国之共同利益”。

这些帝国主义的协约,很明显的,无非是相约在形式上保持中国的独立与完整,而在实际上使中国成为受列强共同宰割和控制的半殖民地。梁启超主办的《新民丛报》在日法协定成立后发表评论说:列强推行“机会均等”、“划分势力范围”的政策,其结果必将导致“中国之一草一木无非在各国同盟协约势力之下,然则所谓保全中国者,亦不过瓜分之一变相而已”。这篇文章结论说:“各国所标榜之主义,曰领土保全,曰机会均等,其实可一言以蔽之曰,维持东亚之现状而已。各国在东亚之地位势力,其既确定者日谋保存,其未确定者,使之巩固,则汲汲于维持现状亦无足怪。独是各国维持现状之主义,利用中国之黑暗以遂其蚕食鲸吞之野心,诚各国之利矣。若中国而亦以现状自安,长此不已,日复一日,宁能免于亡乎”。这个立宪派评论者要求“吾国民慎勿乐于居保全之空名而遂以自逸”。(注:与之:《论日法协约与中国之关系》。《新民丛报》第九十四号(1907年6月),页2、14-15。)但其实因为帝国主义列强采取这种政策感到高兴和满意的并不是“国民”,而是清朝统治者,他们之所以高兴和满意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帝国主义列强既然并不公开地采取瓜分中国的步骤,那就势必要“保全”这个腐朽而卖国的统治政权。

在清朝官员中也有人在知道了日法协约、日俄协约的内容后感到愤慨的。江苏道监察御史史履晋奏陈其见解说:“夫中国之自主、土地之完全,谁不知之,岂待日本之保护者”?“以中国之疆域,竟成为各国互相赠遗之物,岂真谓秦无人耶?倘竟默而不言,我将自居于何等乎”?!(注:《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七一,页2-3。)但这只是品级较低的官员的看法,大官僚张之洞就不这样看,他说,列强协议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不过是“恃强得意,逞笔妄谈,无足深求”,因此不必为此“过于张皇纷扰”。(注:《张文襄公全集》卷二○○,《电牍》七九,页13-14。)清朝的外交部虽然向日、法两国发出照会,表示“中国领土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乃中国之事,与他国无干”,(注: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五卷,页70。)但这不过是个装门面、走过场的抗议而已。对于其后几个类似的协定,就连这样的抗议也没有了。

清朝当权派早已经不但不以列强相约保证中国领土完整,实行门户开放、利益均等的原则为可耻,而且倒是十分欢迎列强这样做的(见第十四章第五节)。在外事方面颇有发言权的张之洞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根据日本人的提议,向朝廷奏请把东三省主动向一切国家“开放”。(注:《张文襄公全集》卷五十五,《奏议》五五,页3。)那时东北三省为俄国势力一家所支配,到了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张之洞又向朝廷提出,在东北的“善后之法”是“遍地开放”,并且实行“变法”,把“东西洋人”都请来当“顾问官”。(注:《张文襄公全集》卷八十五,《电奏》十三,页21-22。)前面已经说过,在东北三省为日、俄两国势力盘踞的时候,清朝当局认为可以采取的唯一对付办法就是把美国和其他帝国主义势力也引进来。宣统三年(1910年)朝廷谕告东三省总督锡良和奏天巡抚程德全说,在东三省的方针是“广辟商埠,俾外人麇集,隐杜垄断之谋,厚集洋债,俾外款内输,阴作牵制之计”。(注:《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九,页33。)正因此,美国提出的锦瑷铁路计划和诺克斯计划得到了清朝当局的欢迎。当时,清朝外务部对于美国主张把“利益均沾门户开放主义”实行于东三省,表示完全同意。外务部在把诺克斯计划提交邮传、度支二部征求意见的信上说:“美国倡议联合各国,共办东省铁路,此事果底于成,不特中国行政权不致再有障碍,且各国利益既平,则日、俄固无从争雄,英、美亦不致垄断。以现在东省情形而论,计亦无有逾于此者。”(注:《清宣统朝外交史料》卷十二,页20。)美国的计划虽然由于日、俄的阻力而未能实现,但是清朝这种方针是不仅想用于东北,而且在实际上是用于全国一切地方的。

帝国主义各国基本上是不愿意看到中国发生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同盟会中不少人有这样的想法,以为自己所要走的是西方资产阶级所走过的路,因此可以得到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同情。他们天真地希望,帝国主义各国会抛弃腐朽黑暗的清朝政权而来赞助和支持中国革命。其实,帝国主义国家有时作出一些同情中国的革命运动的表示,其实质却不过是以为这也是它在侵略中国中所可以利用的一着棋子。

日本的黑龙会是成立于1900年的一个军国主义的组织,它以侵略中国和朝鲜为宗旨,广泛地进行间谍活动。与黑龙会性质相似并与它相联系的,还有一个玄洋社,其成立时间更早。这两个组织的头子平冈浩太郎、头山满、内田良平都在同盟会成立前就同孙中山相结识,同盟会的领导者们也把他们看做是朋友和支持者。黑龙会供给同盟会以举行会议的场所,内田良平参与了同盟会的成立会。在同盟会的历次起义中,他们的徒众帮助购置和运输军械。日本政府在公开的场合扶持清朝政府,而在暗地里让这些浪人组织插手到同盟会的革命运动中来。1907年3月初,日本政府接受清朝官方的请求不准孙中山再留住在日本;后一年九月,又禁止《民报》出版。但是那些浪人组织仍不放弃和同盟会保持一定的关系。

法国官方也曾对孙中山的革命活动表示兴趣。孙中山这样叙述发生于1905年冬天的事:“予从南洋往日本,船泊吴淞,有法国武官布加卑者,奉其陆军大臣之命来见,传达彼政府有赞助中国革命事业之好意,叩予革命之势力如何。予略告以实情。又叩以‘各省军队之联络如何?若已成熟,则吾国政府立可相助’。予答以未有把握,遂请彼派员相助,以办调查联络之事。彼乃于驻天津之参谋部派定武官七人,归予调遣”。这些法国武官中有一人到了武汉,参加了当地的革命分子组织的会议,被清朝官方所察知。“清廷得报,乃大与法使交涉。法使本不知情也,乃请命法政府何以处分布加卑等,政府饬彼勿问,清廷亦无如之何。未几,法国政府变更,而新内阁不赞成是举,遂将布加卑等撤退回国”。(注:《建国方略》。《孙中山选集》,页202。)孙中山在1907年能够身居越南而发动在中国境内的起义,是法国殖民当局所默许的。镇南关之役中,还有法国的“退伍军官”参加。经此役后,法国人也接受了清朝政府的请求而把孙中山逐出越南,不过仍允许同盟会的其他干部留在越南进行活动。

从1902年以后,香港的英政府不再允许孙中山到香港。孙中山虽然有一些英国朋友和美国朋友,但他的革命活动较少得到同英国、美国官方接近的人的赞助。这是因为英国政府和美国政府觉得,保持在清朝统治下的统一中国的外貌,是对它们最有利的,也就最不愿意看到这种统治秩序为革命所打乱。总之,在重分世界的帝国主义战争日益迫近的时候,各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的基本政策是维持清朝政府,暂时保持各国在中国的均势。帝国主义者所需要的是一个半殖民地的中国,决不是独立的、民主的中国。帝国主义者有时对革命运动表示同情和赞助,只是增加了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革命派对帝国主义的不切实际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