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主义侵华史》第03节 英国对西藏的武装进攻


日俄两国为争夺我国东北即将在中国领土上展开一场大厮杀的前夕,1903年11月,英国又一次发动对西藏地方的武装进攻。在相隔十五、六年的时间里,英帝国主义接连挑起侵藏战争,一方面清楚地暴露出它对我国西南边陲地区的狂妄野心,另方面突出地表明这时它同俄国争夺西藏斗争的极端尖锐化。英国选择日俄关系紧张、战争一触即发的时机,派兵进犯西藏,这对它是十分有利的。当俄国忙于调兵遣将,正集中力量准备同英国的同盟者日本决斗的时候,自然不能对英国侵略西藏采取强硬的态度,使两国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起来。1905年到印度同英国谈判改订《拉萨条约》的清政府代表张荫棠后来指出:“英人经营西藏,已非一日。……前年乘日俄开战,知俄势力东西不能相顾,又趁我国多事,于是有侵藏之举。”②这个论断是确切的。

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英、俄两霸为控制亚洲大陆,在西起土耳其,经波斯(今伊朗)、阿富汗到中国新疆乃至东北这条长达数万里的线上严重对峙,俄国力图突破此线向南进行扩张,而英国千方百计地加以遏阻,不让俄国势力南下。阿富汗是双方冲突的重点地区。1895年,中国对日作战大败亏输,英、俄两国乘机私分我国帕米尔以后,西藏成为它们进行角逐的重要目标。在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时,英国有人力主在西藏积极扩大势力,是不奇怪的。1899年1月,野心勃勃、侵略成性的狂热的帝国主义分子寇松(G.N.Curzon)就任英属印度总督,在他策划下,把西藏纳入英国势力范围的活动就空前加紧起来,终于在几年后爆发了第二次侵藏战争。

就在英印政府积极策划侵藏的时候,俄帝国主义在西藏的阴谋活动正在取得某些进展。自从英国第一次侵藏战争并随后逼订有关西藏的两个条约以后,西藏各阶层对英国侵略者恨之入骨,并对清政府胁逼地方当局屈从英国要求极为不满,西藏地方的统治者产生亲俄的倾向。俄国抓紧时机行事,它用伪装友善的姿态博得西藏上层的好感,得以逐渐伸展其侵略势力②。俄国侵藏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利用其境内的布里雅特蒙古人与西藏信仰相同的关系,以派人学经为名,向西藏内部实行渗透。俄国派遣来西藏学经的布里雅特蒙古人有时多达二百人,其中有的直接充当俄国的间谍,德尔智就是特别出名的一个。他懂俄语和藏语,七十年代到西藏活动,结识一些当地上层人物,并取得他们的信任,进而当上了达赖十三世的一名经师。德尔智利用接近地方统治势力核心的方便,向达赖灌输脱离祖国,依靠俄国的思想,怂恿达赖于1900年和1901年先后两次派他率领所谓“西藏代表团”访问俄国,表示“亲善”。沙皇尼古拉二世两次都亲自接见德尔智一行。第二次访俄期间,德尔智还同俄国外交大臣拉姆斯道夫和财政大臣维特分别举行了密谈。这些丑剧是在宗教外衣掩盖下进行的,事实上具有明显的政治意义。据说俄国统治者甚至同他们讨论了西藏在彼得堡设立常驻使馆的问题。事后俄国赠送达赖礼物及其他物资。俄国与西藏地方当局的交往,都是背着清政府进行的,而沙皇两次接见“西藏代表团”的时间恰好是在八国联军侵入北京以后、《辛丑和约》签字以前。俄国政府在报纸上公开这些消息,表明了它故意无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突出自己在西藏的影响,并以此向英国示威。

英国在设法与西藏当局打交道方面,大大落到俄国的后面。寇松任印度总督后,接受英国驻锡金政治专员惠德(J.C.White)的两项建议:要求开市地点从亚东改移帕里,并采取措施同西藏地方当局建立直接联系。寇松认为必须把西藏拉到英国方面来,采用劝说和武力威逼双管齐下的政策,而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他还认为通过清政府同西藏打交道的老办法是“令人羞辱的”,是“一个公认的笑柄”②。寇松表示他对亚洲面临的俄国威胁,怀有深深的忧虑。他说:“作为对俄国的抱负和手段研究了十五年的人,我有信心断言,它最终的野心是统治亚洲。”“每一口佳肴只不过刺激它更大的食欲,并且煽动起统治全亚洲的激情”,英国必须对俄国的侵略作出积极的反应①。寇松为了实现同西藏地方当局建立直接联系的目的,于1899年到1901年,再三地通过各种渠道与达赖通讯,但都遭到失败。他不甘心听任事态这样继续下去,决定利用藏锡边界纠纷,强制实行英国的划界主张,把在这条线以南的甲岗等地居住的西藏人用武力赶走;如果英国的暴力行动遭到反抗,就派兵占领春丕和帕里,借以达到派遣一个使团前往拉萨谈判的目的。1901年6月,他报告印度事务大臣汉弥尔顿(G.Hamilton)说:“对我们说来,越过喜马拉雅山并占领它(指西藏)那是发疯,但重要的是没有别人把它攫走”,西藏一定要成为印度与俄帝国之间的“缓冲国”①。印度事务部从英帝国整体利益考虑,不同意寇松占领春丕、帕里并派武装使团去拉萨的计划。它担心进兵西藏会重蹈入侵阿富汗遭致失败的覆辙,而派一个武装使团去拉萨有可能把西藏进一步推入俄国的怀抱。当时英国正陷于南非战争的泥淖之中,不能同时进攻西藏。汉弥尔顿答复说:“西藏人在政治棋盘里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卒子,但要吃掉它,许多炮、马、象都可能会卷进去”①,不愿冒与俄国对抗的风险。1902年2月,寇松重申前议,英国外交部又表示反对。它认为占领春丕河谷虽然完全可以做到,但这与藏锡边界问题性质不同,占领春丕即侵占中国的领土,将会把问题推上国际外交斗争的舞台,“会出现俄国为了中国、为了自己的利益操起棍棒的问题”。它反问“现在是挑起西藏问题有把握的时机吗?”①至于派兵把甲岗等地的西藏人赶走,树立界桩,只要寇松认为恰当,随时可办。

1902到1903年间,正当寇松处心积虑地推行武装入侵西藏的“急进”政策时,国际间出现一连串的谣传,说俄国政府与西藏地方当局或者清朝政府签订了密约,在西藏获得了这样那样的利益,有的报上还刊出所谓“中俄西藏密约”的条文。各种离奇怪诞的消息纷纷出笼,有的说得活灵活现,说首席军机大臣荣禄具体经办了这件事。它们显然多半出于英方的精心炮制。但是这些谣言不胫而走,一经流传,英国宣传机器又加以渲染,叫嚣由于俄国在邻近印度的地区增长势力,印度正面临危机,等等。在防俄、保印的烟幕下,为英国武装入侵西藏制造舆论。1902年6月,寇松派出英印武装人员一百余名,由惠德率领,到藏锡边境,强占干坝宗所属甲岗等地方,把当地西藏居民全部赶走,拆毁纳金等处隘卡,按照自己的分界主张插旗立界。清政府驻藏大臣裕钢得到报告后,派边务委员何光燮前去交涉,但西藏地方政府不肯派噶伦②随同前往。亚东关税务司英国人巴尔(R.Parr)以个人名义,按照英印政府的意图对驻藏大臣进行恫吓。他给裕钢的说帖说:“印政府因见华官无权,不能整治西藏,拟与有权之藏官重订约章,以后华官即无治理西藏之权。”又说:“西藏政府倘不派员与之商议,彼竟乘机入藏,代为治理。”③裕钢等大为恐慌,报告清政府,并命令何光燮与巴尔到锡金的甘托克谈判,因西藏地方政府命帕里营官扣留支差伕马,无法前进。1903年1月,寇松向印度事务部提出急进的侵藏计划,主张派遣商务代表团径往拉萨举行会谈,代表团须配备“武装护送队”,谈判内容“不应仅涉及锡金边界的小问题,而应包括我们将来和西藏在商务上及其他方面关系的问题”,其“顶点应是英国派领事或外交代表常驻拉萨”,即把西藏地方作为一个脱离中国主权的政治实体来看待。他将中国在西藏的主权叫做“宗主权”,说中国在西藏拥有主权不过是“一种宪法上的虚构,一种政治上的矫饰——这种政治的矫揉造作,只是为了双方的方便而维持的”①。这项侵藏计划送到伦敦后,英国政府从侵华战略的全局并“从国际的角度”考虑,认为在西藏实行上述步骤的“时机尚未成熟”,在批准和执行这项计划前,必须弄清俄国的意向,“乘机催俄国政府就其政策作出明确的声明,并警告他们说,对于他们的任何行动,我们准备采取比平衡还要加强的措施”②。

英国政府的这个决定是1903年2月底作出的,在时间上很值得注意。那时正值俄国违背《中俄交收东三省条约》,停止从东北继续撤军,由此在中国内部以及国际上引起对俄国的不满,加深对俄国的怀疑。在这种情况下,俄国无力也不可能在中国西藏地方使自己与英国关系进一步恶化。4月8日,俄国向英国正式保证,它没有和清政府或西藏地方政府或任何其他方面订立过关于西藏的条约,也没有派任何代表到西藏,而且无意派代表或代表团去那里;西藏地方的现状如发生重大变化,俄国政府不能漠然置之,但俄国“不以西藏为目标”,如果西藏地位有变动,他们或将在其他地方有所行动③。这样,英国摸到了俄国的底细,进一步就要探明中国的态度。它坚持前议,不许寇松执行他的计划,只许暂先设法解决边界与通商问题。4月29日,英国政府授权印度当局与中国方面在西藏干坝宗举行谈判。

干坝宗会谈于1903年7月开始。这个地点是英方单方面强制定下来的。寇松对惠德不够满意。他需要一个能充分领会他的意图,而又能够忠实执行计划的人作为谈判代表,结果选中了荣赫鹏(F.E.Younghusband)作为代表团团长,并把他的军衔从少校提升为上校。他向汉弥尔顿推荐说,荣赫鹏曾到中亚地区作广泛旅行,写过这方面的著作,有政治能力,并且特别懂得如何对付中国人①。荣赫鹏为首的代表团带领三百余名武装卫队到干坝宗,完全是为了向清政府、特别是向西藏地方当局施加压力。清政府驻藏大臣指派的代表和西藏地方官员都责备英方卫队人数过多,并要求谈判南移到边界上举行。英方拒不接受这些合理要求,反而挑剔中国谈判人员何光燮等官职不高,要求“一极品全权番员,能主裁西藏政事,言而无改者方妥”②,迟迟不肯开议。由于荣赫鹏等坚持无理要求,以致会议正题即通商与边界问题并没有真正讨论。其间英印代表一再借故寻衅,并蛮横要求驻扎在边境的藏兵撤退,借以拖延时间,伺机实现其更大的侵藏野心。8月中旬起,俄国与日本就中国东三省和朝鲜问题开始举行谈判,双方立场逐步明朗,达成协议的前景渺茫,日俄战争一触即发。英国政府认为它心目中所期待的“时机”渐次成熟,决意观望形势,并随着事态的发展,把寇松的计划一步一步地付诸实行。11月6日,英国政府批准英印武装使团通过春丕河谷前往江孜③,英军侵藏的闸门由此打开,使寇松坚持的侵藏计划得以初步实现。

英印侵略军集结了两千余人,装备新式步枪、机枪、火炮,附工兵队、后勤队并民伕七千余人,由武装护送使团的司令官麦克唐纳(J.R.L.MacDonald)准将(原为上校,在侵藏前提升)统带,于12月中旬越过咱里拉,大举入侵,开始了英国第二次侵藏战争。13日,侵略军占领亚东,不久,留在干坝进行谈判的英武装卫队由韦礼敦(E.Wilton)①率领,赶来汇合,20日英军占领帕里。1904年1月8日,侵略军越过唐拉岭,到达吐纳,荣赫鹏率领一部分英军,在此结营过冬,麦克唐纳带领大部分侵略军退回帕里。3月底,英军经休整补充后,继续北犯。藏军集中三个代本②三千余人,由莱丁赛代本指挥,在骨鲁地方迎战。他们虽然英勇作战,但由于这些军队多由应召服役的藏民组成,自备枪枝、粮食,平日缺乏训练,武器陈旧,加上战术呆板,遭受极大伤亡,死六、七百人,莱丁赛阵亡。4月11日,侵略军豕突狼奔地到达江孜。俄国虽然从11月起,一再向英国指出,英军侵藏势将“严重扰乱”中亚局势,引起俄国“疑惑”,为此不断向英国责难,但因俄军主力被日俄战争吸引住了,因而提不出任何对策。到5月10日,当东北战场上日军侵入辽南,俄军开始后撤时,英国政府在侵藏问题的决策上,又升了一级,它直截了当地通知俄国,已授权英印当局进兵拉萨,表明它断然蔑视俄国对英国侵藏的干预。

英国为了侵略西藏,在对华策略上一直玩弄手法,企图挑拨清朝中央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加以分化。它在当地力图撇开驻藏大臣而直接与西藏地方当局往来,在北京却又通过驻华使馆逼迫清政府压西藏地方向英国让步。达赖十三世自从1895年亲政后,由于对英国侵略者的痛恨,一直拒绝与英方有直接交往,西藏地方当局面对英军侵略的威胁,一意主张抵抗,“用兵御侮之志,牢不可破”,不许驻藏大臣再事阻挠,只要求清朝政府在兵力、武器、军饷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此相反,清政府的政策是尽快通过和平谈判与英妥协,它一再催促驻藏大臣裕钢亲赴边境与英印政府代表开议,并要他极力“开导”西藏地方当局对英和解。裕钢对这个政策贯彻不力,受到“交部议处”的处分。1904年2月,新任驻藏大臣有泰到拉萨,为了急于实现对英妥协的政策,他竟然完全丧失民族立场,在致荣赫鹏的照会里,对英国侵略者极尽谄媚奉承的能事,并丧心病狂地诋毁西藏的抗英斗争。西藏地方当局要求有泰“请大皇帝谕调汉兵,资助军饷”,有泰公然对这件事表示“发指”。他无法消除藏族同胞对英国同仇敌忾的昂扬斗志,却诅咒说:“今欲折服其心,非任其战,任其败,终不能了局”,把对英求和的“转机”放在西藏人民抗英的“大败”上,名之为“釜底抽薪”③。有泰甚至明目张胆地向清政府表示应欢迎英国侵略军由江孜北进,说什么英国“笃念邦交,即令前来,不过多费唇舌,而借以收回事权,亦觉有益”①,妄图借助英国的力量,压制西藏地方当局,来加强控制。这实际上等于充当英国侵略者的内奸。有泰这一连串的恶劣表现,理所当然地激起西藏人民的强烈不满,并由此加深西藏地方与清朝中央之间的鸿沟。

西藏地方从上层到下层痛恨英国侵略者,他们冲破驻藏大臣的压制,开展了英勇的反抗斗争。特别壮烈的是1904年5月到7月的反击英军、保卫江孜的战斗,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使亲身经历这次战役的英国军官也不能不称赞藏军的“坚决、机智和英勇”。但由于领导、组织这场反侵略战争的是腐朽没落的西藏封建农奴主,它们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使得广大人民无法充分发挥抗敌的才能。这些统治者目光短浅,战略战术刻板僵化,又不利用有利的地形,袭击敌人的交通线,切断他们的通讯和补给。因此尽管守军的人数大大超过敌人,他们却不能有效地阻挡和击败使用先进武器的英国侵略军,而使自己遭受一个又一个失败。

英国侵略军在江孜战役中得到补充和增强后,7月,按照英国政府批准的计划,由江孜向北推进。他们在中旬渡过雅鲁藏布江,占领曲水,8月3日,没有经过严重战斗,侵占了西藏地方的首府拉萨。拉萨失守前几天,达赖十三世仓皇出逃,随行人员中有德尔智,另有俄国布里雅特蒙古人七十多名充当所谓“护卫”,意在劫持达赖去俄国,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阴谋没有得逞。达赖出逃前,把印章交给噶勒丹池巴②罗桑坚赞。英军在拉萨大肆掠劫,抢走了许多珍贵的文物、经典,但找不到逼和的对象。驻藏大臣有泰卑躬屈节地拜见荣赫鹏,送去牛羊米面,犒劳敌军,并积极推动西藏地方当局向英国屈服,充当了十分可耻的角色。8月12日,荣赫鹏向有泰提出八项议和条件。西藏地方群龙无首,罗桑坚赞与噶伦等都不肯承担责任。有泰一再施加压力,罗桑坚赞等仍不允从。英国政府考虑到冬季将临,大雪封山,交通困难,为了防止孤军深入,给养断绝,严令荣赫鹏等须于9月中旬前撤离拉萨③。荣赫鹏以为既然占领拉萨,必须取得条约文据,不能两手空空地撤出拉萨,有损英军“威望”。限定的撤军日期日益迫近,荣赫鹏感到焦急不安。9月1日,他又提出约款,声称如不允从,每日增加赔款五万卢比,进行恫吓。罗桑坚赞等西藏地方官员被迫于9月7日与荣赫鹏在布达拉宫签订《拉萨条约》。有泰事前曾将草约请示清政府,由于没有接到回电,不敢在条约上签字。《拉萨条约》共十款,主要内容为:一、除亚东外,增开江孜、噶大克③为商埠,许英国派员监管三埠商务;二、向英国赔款五十万镑,合七百五十万卢比,分七十五年付清,赔款未清前,英国“于春丕驻兵,暂守作质”;三、“西藏允将所有自印度边界至江孜、拉萨之炮台、山寨等一律削平,并将所有滞碍通道之武备全行撤去;四、西藏同意“以下五端非英国政府先行照允不得举办:(一)西藏土地无论何外国皆不准有让卖、租典或别样出脱情事;(二)西藏一切事宜,无论何外国皆不准干涉;(三)无论何外国皆不准派员或派代理人进入藏境;(四)无论何项铁路、道路、电线、矿产或别项利权,均不许各外国或隶各外国籍之民人享受;若允此项利权,则应将相抵之利权或相同之利权一律给予英国享受;(五)西藏各进款,或货物,或金银钱币等类,皆不许给各外国或籍隶各外国之民抵押拨兑。”按照这些苛刻的规定,中国西藏地方被解除了防务,成为英国的“保护地”。9月12日,荣赫鹏与有泰互换照会,荣赫鹏来照声明条约上所谓“无论何外国字样”不包括中国在内,有泰复照允许英国驻江孜的商务代表可以随时前来拉萨。因为英国政府担心它在拉萨驻扎代表,俄国会援例要求,曾一再指示印度当局,不准在拉萨设立常驻代表,所以,荣赫鹏没有把这个内容正式列入《拉萨条约》,却狡猾地采取与有泰换文的形式,企图变相地、改头换面地把它保留下来。

荣赫鹏强迫西藏地方当局订立《拉萨条约》之后,不断诱迫有泰补行签押手续。寇松虽然想抛开清政府与达赖直接交往,但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客观事实,荣赫鹏也不能不承认。9月13日,清政府外务部电告有泰,《拉萨条约》有损中国主权,“切勿画押”②。随后又指示,“应仍由中国与英国立约”,督饬西藏地方政府“随同画押”,而不应由英国与西藏地方政府“迳行立约,致失主权。”①虽然英国驻华公使在北京一再逼清政府追认,也始终没有得逞。清政府又认为第九款“无论何外国”云云与列强在华“利益均沾”的特权有矛盾,“西藏为中国属地,不能独异”。它电告有泰,第九款须重新“婉商妥议”②,敦嘱他“开议之始,当以力争主权为紧要关键。”③荣赫鹏诱逼有泰补行签字手续没有成功,于9月23日率领侵略军离开拉萨,留鄂康诺在江孜充当商务代表,又留一部分英军,对春丕河谷实行军事占领。

《拉萨条约》是荣赫鹏一手炮制的,它虽然得到寇松的支持,但其中部分内容与伦敦英国政府历次的公开声明有出入。1904年寇松休假回英国,由唵士尔代理印督职务。《拉萨条约》传到伦敦,引起英国统治阶级的不安,议会一片喧哗。印度事务大臣波罗德里克认为关于支付赔款的规定,将使英国占领春丕七十五年,允许驻江孜商务委员前往拉萨,不符合英政府的历次训令,违背它多次作出的声明。波罗德里克得到议会上下两院的支持,将赔款削减为二百五十万卢比,占领春丕的时间缩短为三年,拒绝批准荣赫鹏与有泰关于江孜商务委员去拉萨的换文。他宣布:“荣赫鹏上校在一个最重要的方面违反了我们的指示”,在条约批准前将作修改。“我们不能够接受我们的代表不遵从命令而为我们制造的局势。”①唵士尔根据内阁指示,批准《拉萨条约》,并附款声明,赔款减少三分之二,于“该约所定之赔款初缴三年三期之后,英国所派占守春丕之兵可以撤退”②,不提荣赫鹏与有泰的换文。12月2日,波罗德里克给印度政府的公函说:这种解决办法是与“所决意施行的从大英帝国的整体利益出发的政策最为相合的”③。英国政府修改《拉萨条约》的决定,是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这时日俄战争日军节节取胜,俄国败局已现端倪,它在亚洲对英国的威胁减轻了;第二,1904年英法协定成立,在法国的推动下,俄国承认英国整理埃及财政宣言,英国对俄国提交了关于西藏问题的备忘录,对俄国作出保证:“只要其他强国不插手西藏事务,英国政府不想去吞并西藏,或在西藏建立保护权,或以任何方式控制西藏的内政”④,英俄关系有所缓解。外交大臣兰士敦表示,如果英政府不立即宣布减少西藏赔款,“将产生一种极为严重的困扰局势”⑤,对开始缓和的两国关系发生不利的影响;第三,英军占领拉萨并订立条约,使英国相信他们同俄国对西藏的争夺,已居于优势;第四,美国早向英国表示,希望英国不改变中国在西藏的地位①;德国也对《拉萨条约》破坏其他国家的最惠国权利向清政府提出交涉。英国衡量得失,既不愿条件过于苛刻,难以取得清政府对《拉萨条约》的追认,也不愿由此开罪美、德等国,以致自己在远东的角逐中陷于孤立。波罗德里克强调英国对西藏的政策目标仍然是他的前任汉弥尔顿于1903年2月所阐述的:“英国在拉萨的努力应在这种方式下得到承认,即应当排除其他列强,同时西藏应当保持孤立的状态——直到最近它也没有表示愿意脱离的那种孤立状态,以及使它虽处于我们的边界之外,但我们可以不必因而操心的那种孤立状态”②。换言之,应当排除俄国在西藏的势力,而英国势力的加强又应以不引起国际纷争为限度。《拉萨条约》有触发国际纷争的苗头,英国政府不顾寇松等人的反对,认为必须有所收缩。在代理印度总督批准《拉萨条约》后,英国政府又走上重新与清政府谈判的道路,于1905年2月在印度加尔各答举行中英会议。中国代表为外务部侍郎唐绍仪,英国代表为英印政府外事秘书费礼夏(S.M.Fraser)。这次会议双方的目的完全不同。中国要废除《拉萨条约》,“改订切实可行之约”,英国要清政府在《拉萨条约》上签字。唐绍仪强调“西藏主权在中国”,而费礼夏妄图说成中国对西藏只有“宗主权”。谈判多次,没有达成协议。9月,唐绍仪回国,留他的副手参赞张荫棠继续谈判,仍无进展。11月,会议中止。

在中英会谈期间和谈判破裂后,国际形势和英国国内政局都出现新的情况。1905年8月,英日订立第二次同盟条约,英国承认日本在朝鲜有“卓越利益”,日本承认“英国对于印度国境之安全有特殊利益”。这是在结束日俄战争的《朴茨茅斯条约》签订以前成立的,作为交换条件,彼此互认对方的特殊地位,就英国说来,对它在西藏的地位增多了一层保障。11月,英国政府解除寇松的印度总督的职务。同年12月,巴尔福的保守党内阁倒台,自由党起而执政。由于日俄战争中俄国失败,英、俄在远东的矛盾有所缓和,英国对德国势力在欧洲和其他地区的迅猛发展感到担心,新政府同俄国修好的势头更为加强,从而在侵藏方面稍为放缓。张荫棠力促清政府乘机与英国交涉。1906年初,中英关于西藏问题的谈判在北京重新举行。中方代表为唐绍仪,英方代表为驻华公使萨道义。4月27日,签订《中英续订藏印条约》,以正约六条为主原来的《拉萨条约》作为附约。正约规定:“英国国家允不占併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国家亦应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内治”;作为附约的《拉萨条约》,“彼此允认,切实遵守”;“第九款内之第四节所声明各项权利,除中国独能享受外,不许他国国家及他国人民享受”。但在西藏地方开放的三个商埠,英国可“设电线”以通印度等。会上中国代表坚持赔款由清政府负责缴付,三年付清,英国被迫同意。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承认了英国在西藏的许多侵略利益及特权,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但它在实际上肯定了中国在西藏的主权,并在一定程度上争回了一些权利,第一,约文中虽未明确声叙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但把《拉萨条约》改作附约的事实本身说明中国在西藏的主权。西藏地方政府不经清朝中央政府的允许,无权与外国签订条约,即使订立“条约”,没有中央政府的批准,也是非法的、无效的,《中英续订藏印条约》为此树立了先例;第二,英国承认不占併藏境,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除商埠通印度的电报外,不得享受铁路、电线、矿产或其他利权。《拉萨条约》第九条原来对“任何外国”作了许多规定,并使中国在西藏的主权受种种限制,现在这些规定不再是对中国主权的限制,而是反过来束缚英国的手脚,把它也列入“任何外国”之中;第三,英国同意赔款由清政府支付,等于承认中国政府在西藏的主权地位,并且在相当程度上消除西藏各阶层对清政府的不满情绪。

②关于我国东三省的六条中,有两条沙皇尼古拉二世一度提出异议,但未坚持到底。最后只有一点修改:日本原要求将哈尔滨到旅顺间的铁路转让给它,最后转让的是长春到旅顺间的铁路。参阅ОчеркидипломатическойисторииРусско-япо-нскойвойны,页520—521、531。

②历次谈判情况,见《清季外交史料》,卷193—194;《日本外交文书》,卷38,册1,页164—406。

①清政府代表一再指出,中国把此点看作会议的“主脑”。见《清季外交史料》,卷193,页33—36;卷194,页27。

①吴丰培辑:《清季筹藏奏牍》,册3,《张荫棠奏牍》,卷1,页14,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致外部丞参函,详陈英谋藏阴谋及治藏政策》。

①例如:1891年12月,驻藏大臣升泰《请预防俄人勾结藏番私相馈赠折》中提到,当时窜入西藏的沙俄侵略者在藏民中进行蛊惑性宣传,宣称:“我等此来,非欲不利于西藏,实为尔等保护疆土而来。……今印度(指英印政府)无故欺负尔国,我等闻之甚为不平,是以不辞万里远来,实欲替唐古特(西藏)出力复仇。”又说:“英国人最无信义,不久定有反复,我等去后,你们尽可与之决裂。我留信在此,如以后你们再行打仗,即将此信送至阿朗同庆地方,我们即有兵来相助。你们缺乏军火,我必能接济。”见《清季外交史料》,卷83,页30—32。

①A.Lamb.BritainandChineseCentralAsia,页241。

②同上书,页239—240。

③同上书,页260。

①Lamb:前书,页262。

②同上书,页263。

③四藏地方政府(噶厦)主管官员,又称噶布伦,按清朝官制为三品。噶厦设噶伦四人,三俗一僧,多由大贵族充任。

①吴丰培辑:前书,册2,《安成奏牍》,页15—16,《亚东税务司巴尔来函并开单抄录奏闻片》。

②BPP,Tibet,1904年,页154—156。

③同上书,页185。

①Younghusband:IndiaandTibet(荣赫鹏:《印度与西藏》),页82。

②Lamb:前书,页288—289。

③《清代西藏史料丛刊》,第1集,《藏印往来照会》,页28—32,《边务委员何光燮致驻藏大臣禀》,光绪二十九年六月。

①印度事务大臣波罗德里克(J.Brodrick)向印度政府传达英内阁的决定。电报说:“鉴于西藏人近来的行为,陛下政府认为不可能不采取行动。因此,他们立即批准使团向江孜前进。但他们明确地以为这一步不应当导致占领或者以任何形式长远地干涉西藏事务。进军应以取得赔偿为唯一目的,一旦得到补偿,就应该实行撤退。虽然陛下政府认为拟定的行动是必要的,但他们不准备在西藏设立常驻使团,而促使西藏贸易便利的问题必须依照这个电报所传达的决定来加以考虑。”见PeterFle-ming:BayonetstoLhasa(傅勒铭:《进军拉萨》),页95。

②韦礼敦为英国驻北京使馆人员,调赴印度充“西藏边界代表团”委员,除团长荣赫鹏和韦礼敦外,另两名委员为惠德和鄂康诺少校(F.O′Connor)。

③藏语,又译“戴琫”。原藏军军职名,清政府规定西藏额设藏军三千名,代本六名,每一代本率兵五百名。由此引伸做为军事单位名称。

②同上书,页10,光绪三十年三月十九日,有泰致外务部电。

①噶勒丹池巴,藏语,又译甘丹墀巴,或称甘丹法王,僧职名,为宗喀巴在甘丹寺的法座继承者的专称,在西藏,其宗教上的地位仅次于达赖和班禅,任期七年,常住甘丹寺。

②1904年8月16日,首相巴尔福给英王爱德华七世的信上,简单地复述了当天下午内阁会议上遇到的困难,流露出占领拉萨后的焦躁、几乎绝望的、无可奈何的情绪。巴尔福说:“形势是不安逸的。因为气候原因,军队必须在几个星期内撤回。达赖喇嘛已经逃走,没有留下代表同我们交涉。但我们不能够不给敌人一些打击就撤军,这样,他们会既不履行旧的条约义务,也不同我们讨论新的条约的。内阁决定:如果喇嘛甚至拒绝考虑我们的很合理的和温和的提议,除了把远征队由和平的变为惩罚的以外,我们别无选择——在充分考虑西藏人的宗教感情后,破坏这个城市的墙垣和大门等这样一些建筑物,并抓走一些社会名流作人质。这种方式是痛苦的,但显然无法避免。”见PeterFleming:前书,页237—238。

③噶大克开埠是出于英印政府外事秘书丹恩(L.Dane)的主意。丹恩1898年至1901年任旁遮普政府的首席部长,1901年到1903年又任驻克什米尔的政治专员,他对西藏西部有狂妄的侵略野心,主张“消除西藏在拉达克和边界沿线受英国保护地区的全部影响。”1904年,代理印督唵士尔(Ampthill)给寇松的信说:“丹恩对扩大印度边界到昆仑山脉从而兼并西藏西部,以及在噶大克建立商埠感到发狂般的热心,我不得不对这些野心勃勃的计划大泼冷水。”见Lamb:前书,页307。

①吴丰培辑:前书,《有泰奏牍》,卷1,页21,光绪三十年八月初四日,外务部致有泰电。

②同上书,卷1,页22,光绪三十年八月初四日外务部致有泰电。

③同上书,卷1,页26,光绪三十年八月二十六日,外务部致有泰电。

④同上书,卷1,页22,光绪三十年八月初四日,外务部致有泰电。

⑤PeterFleming:前书,页271。

①王铁崖编:前书,卷2,页348。所谓“初缴三年三期”是指按《拉萨条约》每年缴付十万卢比的规定,缴三年后,英国即行撤兵。后来赔款由清朝中央政府在三年内全部付清。

②BPP,Tibet,1910年,页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