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达磨俱舍论》一、界(01)


一切法

【颂曰】

有漏无漏法  除道余有为
于彼漏随增  故说名有漏
无漏谓道谛  及三种无为
谓虚空二灭  此中空无碍
择灭谓离系  随系事各别
毕竟碍当生  别得非择灭

【论曰】

说一切法略有二种:谓有漏、无漏。

有漏法云何?谓除道谛余有为法。所以者何?诸漏于中等随增故,缘灭道谛诸漏虽生,而不随增故非有漏。不随增义《随眠品》中自当显说。已辩有漏。

无漏云何?谓道圣谛及三无为。何等为三?虚空、二灭。二灭者何?择、非择灭。此虚空等三种无为及道圣谛,名无漏法。所以者何?诸漏于中不随增故。

于略所说三无为中,虚空但以无碍为性。由无障故,色于中行。择灭即以离系为性。诸有漏法远离系缚,证得解脱,名为择灭。择谓简择,即慧差别,各别简择四圣谛故。择力所得灭名为择灭。如牛所驾车名曰牛车,略去中言故作是说。

一切有漏法同一择灭耶?不尔,云何随系事别?谓随系事量,离系事亦尔。

若不尔者于证见苦所断烦恼灭时,应证一切所断诸烦恼灭。若如是者,修余对治则为无用,依何义说灭无同类,依灭自无同类因义亦不与他。故作是说,非无同类。已说择灭。

永碍当生得非择灭。谓能永碍未来法生,得灭异前名非择灭。得不因择但由阙缘。如眼与意专一色时余色声香味触等,谢缘彼境界五识身等,住未来世毕竟不生。由彼不能缘过去境,缘不具故得非择灭。

于法得灭应作四句:

  1. 或于诸法唯得择灭,谓诸有漏过现生法。
  2. 或于诸法唯非择灭,谓不生法无漏有为。
  3. 于诸法俱得二灭,谓彼不生诸有漏法。
  4. 或于诸法不得二灭,谓诸无漏过现生法。

如是已说三种无为。

2、有为法

前说除道余有为法,是名有漏。何谓有为。

【颂曰】

又诸有为法  谓色等五蕴
亦世路言依  有离有事等

【论曰】

色等五蕴谓初色蕴乃至识蕴,如是五法具摄有为,众缘聚集共所作故,无有少法一缘所生。是彼类故,未来无妨,如乳如薪,此有为法亦名世路。

已行正行,当行性故:或为无常所吞食故;或名言依,言谓语言,此所依者即名俱义,如是言依具摄一切有为诸法。

若不尔者,应违《品类足论》所说。彼说言依十八界摄,或名有离,离谓永离,即是涅槃。一切有为有彼离故,或名有事,以有因故,事是因义。毗婆沙师传说如此。如是等类是有为法差别众名,于此所说有为法中。

3、蕴解

【颂曰】

有漏名取蕴  亦说为有诤
及苦集世间  见处三有等

【论曰】

此何所立。谓立取蕴亦名为蕴。或有唯蕴而非取蕴。谓无漏行。烦恼名取。蕴从取生故名取蕴。如草糠火。或蕴属取故名取蕴。如帝王臣。或蕴生取故名取蕴。如花果树。此有漏法亦名有诤。烦恼名诤。触动善品故。损害自他故。诤随增故。名为有诤。犹如有漏。亦名为苦。违圣心故。亦名为集。能招苦故。亦名世间。可毁坏故。有对治故。亦名见处。见住其中随增眠故。亦名三有。有因有依三有摄故。如是等类是有漏法随义别名。如上所言。色等五蕴名有为法。色蕴者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