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祥符中,禁火 (1) 。时丁晋公主营复宫室,患取土远,公乃令凿通衢取土。不日皆成巨堑,乃决汴水入堑中,引诸道竹木排筏及船运杂材,尽自堑中入至宫门。事毕,却以斥弃瓦砾灰壤实于堑中,复为街衢。一举而三役济,计省费以亿万计。
【译文】
大中祥符年间,皇宫中发生火灾。当时丁晋公主持营建修复宫室,计虑取土太远,于是指令凿开宫前的大道取土。没有几天,大道都成了巨大的壕沟,因而决开汴水堤岸,引水入壕沟中,使各地运送各种材料的竹排、木筏和船只,都从壕沟中直接来到宫门前。工程结束后,又以废弃的瓦砾灰土填到壕沟中,复修整为街道通衢。一举而三项力役同时成功,节省的费用可以亿万计。
【注释】
(1)禁火:别本或作“禁中火”,指皇宫发生火灾。事在大中祥符八年(1015)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