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吴人嗜河豚鱼,有遇毒者,往往杀人,可为深戒。据《本草》:“河豚,味甘温,无毒,补虚,去湿气,理脚腰 (1) 。”因《本草》有此说,人遂信以为无毒,食之不疑,此甚误也。《本草》所载河豚,乃今之 鱼,亦谓之“ 五回反 鱼”,非人所嗜者,江浙间谓之回鱼者是也。吴人所食河豚,有毒,本名“侯夷鱼”。《本草注》引《日华子》云:“河豚,有毒,以芦根及橄榄等解之。肝有大毒。又为‘鱼’、‘吹肚鱼’。”此乃是侯夷鱼,或曰“胡夷鱼”,非《本草》所载河豚也,引以为注大误矣。《日华子》称又名“ 鱼”,此却非也,盖差互解之耳 (2) 。规鱼 (3) ,浙东人所呼;又有生海中者,腹上有刺,名“海规”。吹肚鱼,南人通言之,以其腹胀如吹也。南人捕河豚法,截流为栅,待群鱼大下之时,力拔去栅,使随流而下,日暮猥至 (4) ,自相排蹙 (5) ,或触栅则怒,而腹鼔浮于水上,渔人乃接取之。
【译文】
江浙一带的人嗜好吃河豚鱼,有中毒的,往往死人,应该深以为戒。据《本草》记载:“河豚鱼,味甜而温和,无毒,能够补虚弱,去湿气,治脚病和腰病。”因《本草》有这样的说法,人们就相信了,以为河豚无毒,食之不疑,这是个大误解。《本草》所记载的河豚,指的是今天的 鱼,也称“ 五回反 鱼”,并不是人们所嗜好的河豚,江浙间称为回鱼的就是这种鱼。江浙人所吃的河豚是有毒的,本名“侯夷鱼”。《本草注》引《日华子》说:“河豚,有毒,用芦根及橄榄等可以解其毒。其肝有大毒。又称为‘ 鱼’、‘吹肚鱼’。”这说的是侯夷鱼,或叫“胡夷鱼”,不是《本草》所记载的河豚,引《本草》为此作注释就大错特错了。《日华子》说这种鱼又称“ 鱼”,这却是不对的,大抵是一种相互混用的解释。把这种鱼叫做“规鱼”,是浙东人的称呼;又有生于海中的一种鱼,腹上有刺,叫做“海规”。叫它“吹肚鱼”,是南方人笼统的称呼,因为它腹部能膨胀,就像吹起来的一样。南方人捕河豚的方法,是在河流上横着设置栅栏,等到成群的鱼大批游下来时,稍微提起栅栏,使鱼群随流而下,黄昏时候鱼越来越多,自相排挤,或触栅即发怒,而腹部胀鼔鼓地浮上水面,渔人就在下面接捞上来。
【注释】
(1)理:治。唐人避讳“治”字,改写为“理”,后人多承之。 (2)差互:错互,彼此互相混用。 (3)规鱼:“ ”、“ ”读音皆同“规”,故俗称“规鱼”。 (4)猥(wěi):多而杂,拥挤。 (5)蹙(cù):迫,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