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古法:钟、磬每簴十六 (1) ,乃十六律也 (2) ;然一簴又自应一律 (3) ,有黄钟之簴,有大吕之簴。其他乐皆然。且以琴言之,虽皆清实 (4) ,其间有声重者,有声轻者。材中自有五音 (5) ,故古之名琴,或谓之“清徵”,或谓之“清角”。不独五音也,又应诸调。予友人家有一琵琶,置之虚室,以管色奏双调 (6) ,琵琶弦辄有声应之,奏他调则不应,宝之以为异物。殊不知此乃常理。二十八调,但有声同者即应;若遍二十八调而不应,则是逸调声也 (7) 。古法:一律有七音十二律,共八十四调,更细分之,尚不止八十四,逸调至多。偶在二十八调中,人见其应,则以为怪,此常理耳。此声学至要妙处也 (8) 。今人不知此理,故不能极天地至和之声 (9) 。世之乐工,弦上音调尚不能知,何暇及此?
【译文】
古代的用乐方法:钟和磬常常各自悬挂十六件,也就是十六律;这样每一架就只对应于一律,而有黄钟律的架、大吕律的架等。其他乐器也都是这样。权且以琴言之,虽琴声都是清音,而其间也有音声重的和音声轻的。乐器的材质中本来就包含着五音,所以古人为琴命名,或有叫做“清徵”的,又有叫做“清角”的。乐器不但与五音相应,还与各种调式相应。我的一位朋友家里有一把琵琶,把它置于空房子中,用觱篥吹奏双调的曲子,琵琶的弦总是有音声相应和,吹奏其他调式则不应,这位朋友把它看得很贵重,以为是不平常的物品。殊不知这是音乐上的常理。燕乐的二十八个调式中,只要弦乐器的弦和某一调式的音声相同,它就会相应;如果奏遍了二十八调而它都不应,那么这弦的音声就是逸出常用调式之外的音声。古乐之法:一律有七个音,十二律共有八十四个调式,如果更细分的话,调式还不止八十四个,逸出的调式极多。人们偶尔在二十八调中见到有琴弦应和的情况,就以为是怪事,其实这不过是音乐上的常理。然而这又是音乐学问中最为精微奥妙的地方。今日人们不了解这一道理,所以不能极尽至为和谐的所有天籁之音。世俗常见的乐器演奏者,连弦上的音调都还不能知晓,又如何谈得上了解其中的奥妙?
【注释】
(1)钟、磬(qìng)每簴(jù)十六:指钟和磬常常各自悬挂十六件为一架。磬,用石片制作的打击乐器。每,常常。簴,悬挂打击乐器的木架。此用作动词,“簴十六”即上架十六件。
(2)律:古人将音程上的八度分为不完全相等的十二个半音,分别名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xiǎn)、中吕、蕤(ruí)宾、林钟、夷则、南吕、亡射(wúyè)、应钟,总称为“十二律”。其中单数律又称“阳律”,六阳律合称“六律”;偶数律又称“阴律”,六阴律合称“六吕”。“十二律”又称“正律”,与之相对的低八度各律和高八度各律则分称“倍律”和“半律”。
(3)一簴:此“簴”字用作名词,犹言“一架”,指单个悬挂的钟或磬。
(4)清实:清亮而不虚。实,指古人所称的清音。
(5)材:指制作乐器所用的材质。五音:即古代五声音阶宫、商、角、徵(zhǐ)、羽(略相当于现代简谱的1、2、3、5、6)。另有变徵、变宫(略相当于现代简谱的4、7),合称“七音”。
(6)管色:指一种用于定音和记谱的管乐器。一般认为即是从西域传入的觱篥(bìlì),又称“笳管”等,后世习称为“头管”。古代的乐谱工尺谱,后来也称“管色谱”。双调:古代商声调式的名称之一。
(7)逸调:指逸出于常用调式之外的调式。有些调式只在理论上存在,实际不能应用。
(8)要妙:精微奥妙。
(9)天地至和之声:出于天地自然的至为和谐的声音。犹言天籁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