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官政--校书官不恤职事


【原文】 旧校书官多不恤职事,但取旧书以墨漫一字,复注旧字于其侧,以为日课。自置编校局,只得以朱围之,仍于卷末书校官姓名。

【译文】

过去校书官多不尽心于自己的职事,每天只是取来旧本书籍,找出一两个需要改正的字,用墨笔涂抹掉,并把自认为原文应该是哪个字的原字添注在旁边,就算完成了一天的任务。自从嘉祐中置编校书籍局,只许用红笔圈出所要改正的字,并且每天都要在实际校读的页数的后面写上校书官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