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此篇中《经》、《注》对于漾水的记叙都是错误的,这是由于《禹贡》的影响,因为《禹贡》说:“嶓冢导漾,东流为汉。”意思是,漾水发源于嶓冢山,向东而流,就是汉水。汉水是自古有名的大河,《禹贡》错误地把漾水当做汉水的上源,《水经》继承了《禹贡》的错误,所以《经》文开头就说:漾水发源于陇西郡氐道县的嶓冢山,东流到武都郡的沮县就是汉水。其实东流到沮县的不是汉水,而是西汉水,西汉水和汉水是两条完全不同的河流,但古人错误地认为西汉水就是汉水的上源,所以这种错误就沿袭了下来。《水经注》显然也犯了这种错误。郦道元在《注》文中引用了我国的早期地方志《华阳国志》,认为汉水有两处源头:东源在武都郡氐道县的漾山,称为漾水。西源在陇西郡的西县,即嶓冢山,与汉水会合以后,称为沔水。《注》文有一句说到白水,白水就是今白龙江,所以这是不错的。白龙江是嘉陵江的上流,在当时属于益州(在今四川境内)之地,郦道元在当时国家南北分裂的情况下,没有到过这些地方,所以还是继承了前代的错误。西汉水和汉水虽然都是长江的支流,但前者是嘉陵江的上流,所以漾水属于嘉陵江水系的河流,与汉水(今称汉江)无关。丹水今称丹江,确实是今汉江的一条大支流,此水发源于今陕西西南,全长近四百公里。现在因为在流程中兴建了丹江水库,所以丹江经水库后,在湖北丹江口注入汉江。
【解读】 这一段写秦岭山脉中的一座著名山岳祁山。祁山是当时南北之间的一处军事要地,诸葛亮北征“六出祁山”的故事至今流传。郦道元也在《注》文中提及“诸葛亮攻祁山”的事,并且记叙了若干这方面的掌故。又引《开山图》描述此山,文字十分生动。但秦岭自古是中国名山,祁山也不是此山名峰,在秦岭群山中,还有许多名峰,例如卷十八《渭水》篇中,《水经注》曾引流俗的话:“武功太白,去天三百。”太白山就是秦岭山脉中的名峰之一。唐朝韩愈有诗:“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这当然是郦道元不及引用的名诗,不过可以说明秦岭的著名于世。郦道元对秦岭当然非常熟悉,所以虽然用《开山图》的话说祁山是“天下之奇峻”,但他还是加上句公正的评语:“今此山于众阜之中,亦非为杰矣。”
【译文】 汉水北面连绵不断的群山高耸突兀,广布的山峰竞相争高。祁山就在嶓冢山西约七十里处,山上有个小城,十分坚固险要。从前诸葛亮进攻祁山时,攻的就是这个小城。汉水流经小城南,城南三里处有诸葛亮军营的故址,周围全是茂盛的荒草,那是诸葛亮当年种植的,地点是在上邽西南二百四十里。《开山图》说:汉阳西南有祁山,山径曲折逶迤,山峰高峻,岩崖陡峭,是九州著名的险要之地,天下罕见的高山峻岭。可是此山只是置身于一群低丘中间,也就算不上很雄伟了。
【解读】 这一段记叙后汉虞诩整治水利之事。浊水(今甘肃境内嘉陵江上的西汉水支流)是一条山区的峡谷河流,整治有很大难度。虞诩在《后汉书》立有专传,但这一段记载引于司马彪的《续汉书》,此书已经亡佚,所以尤为珍贵。山区河川多大石,洪水时期,因大石阻碍流水,容易造成泛滥,这种情况,在现在的山区河流也仍然存在。虞诩的方法是在每块大石中凿出孔穴,注入醯(即醋),用以腐蚀大石,然后逐块烧凿,在当时没有比醋更有效的腐蚀方法时,这是唯一的做法,但工程量是非常巨大的。虞诩通过这样的整治手段,治好了这条峡谷河流,使河流不再泛滥,人民得以安居乐业。虞诩是位好官,而其事又属于河川水利,郦道元当然要记叙此事,使已经亡佚的《续汉书》中故事,至今仍为人所见。
【注释】 [11]虞诩:东汉陈国武平(在今河南鹿邑)人,字升卿,一说定安。武都:古郡名。汉置,治今甘肃西和西南。 [12]下辨:古县名。秦置,故城在今甘肃成县西北。 [13] (pēn)溢:喷涌漫溢。 [14]醯(xī):醋。
【译文】 《续汉书》说:虞诩任武都太守时,下辨东面三十多里处有一条山峡,白水在峡中流过,水中有一块巨石,阻塞了水流,每年春夏洪水泛滥,冲毁城墙。虞诩派人用火来烧巨石,再用醋浇注,巨石碎裂,然后把它凿掉,从此以后就不再有泛滥之灾了。
【解读】 这一段《注》文与前一段其实是连续的,但因《后汉书》的虞诩专传中记下了这一段,却没有记前面一段,《水经注》既引司马彪《续汉书》,又引范晔《后汉书》,事情就很明白了。原来他整治这条被许多大石阻塞的河流,除了排除河流的泛滥之灾以外,另外还有重要的目的,要让这条乱石嵯峨的山区峡谷河流成为一条可以航行船舶的运河。因为这个崎岖的山区,舟车不通,原来是靠驴马负运的。河流经过整治疏通,船舶运输代替了驴马,当然大大地改善了运输条件,“岁省万计”。虞诩确实是个为人民办实事的好官,所以《续汉书》、《后汉书》、《水经注》都要把此人此事记载下来。
【注释】 [15]沮县:古县名。西汉置,治今陕西略阳东。 [16]僦(jiù):租赁。 [17]僦直:租赁费。下文的“僦廪(lǐn)”也是租赁费。直,同“值”。 [18]约:约定。自致:亲自送达。 [19]按行:巡查,巡视。 [20] (椾+灬)(jiǎn):段熙仲认为《后汉书·虞诩传》作“烧石翦木”。“(椾+灬)”当为“翦”之异体,义 为“除去”。
【译文】 虞诩任郡守时,要把沮县的粮食和布匹转运到下辨,从沮县到下辨,山路险峻难行,水道礁石密布,车船都不通行,用驴马驮运,运费高昂,能运到的只有五分之一。于是虞诩就在沮县领到租赁费,约定亲自送到,他就率领属吏和百姓,巡行督察,点燃木柴,烧裂水中礁石,这样开辟出一条漕运的水道,于是水运畅通,每年节省运费数以万计。他就把留作租赁的运费分给下属和百姓,每年达四十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