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提出将帅必须具备义、仁等品质。从文中可以看出,要求义是为了立威严,使士卒效死;要求仁是为了克敌立功。可见此所谓义、仁与儒家所说的仁义不同。《孙子·计》说:“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可参考。
将者不可以不义,不义则不严,不严则不威,不威则卒弗死(2)。故义者,兵之首也。
将者不可以不仁,不仁则军不克,军不克则军无功。故仁者,兵之腹也。
将者不可以无德,无德则无力,无力则三军之利不得。故德者,兵之手也。
将者不可以不信,不信则令不行,令不行则军不槫,军不槫则无名(3)。故信者,兵之足也。
将者不可以不智胜,不智胜(4)
……则军无□。故决(5)者,兵之尾也。
(1) 此是篇题,写在本篇第一简简背。篇末亦有篇题,作“将义”。从文义看,以作“将义”为是。
(2) 卒弗死,士卒不肯效死。
(3) 名,功绩。
(4) 简文胜字及其下重文号疑是抄书者多写的,原文当作:“不可以不智,不智……”。一说“不智胜”当读为“不知胜,不知胜即不智。
(5) 决,果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