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兵法》06章 将弊


夫为将之道,有八弊焉。一曰贪而无厌,二曰妒贤嫉能,三曰信谗好佞,四曰料彼不自料,五曰犹豫不自决,六曰荒淫于酒色,七曰奸诈而自怯,八曰狡言而不以礼。  

【译文】 身为将帅有八种弊病,是将帅用兵的大忌:一是对财、物的需求永远不满足,贪得无厌;二是对贤德有才能的人妒嫉强烈;三是听信谗信,亲近能说会道、巧言谄媚的小人;四是只能分析敌情,却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实力;五是遇事犹豫不决;六是沉迷于酒色而不能自拔;七是为人虚伪奸诈而自己又胆怯懦弱;八是狡猾巧辨而又傲慢无礼,不按制度办事。  

【解析】 本篇文章指出了为将之人应该力戒的“八弊”。

这“八弊”和《孙膑兵法》提的“十五弊”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又更概括,更精炼突出,是对孙子兵法的继承和发展。

这“八弊”切中要害,当将之人,以至于任何想成就一番事业的人,都应把诸葛亮提的“八弊”引为警钟、戒律。这八弊中的任何一弊都是为害极大的毛病,犯了任何一弊都会导致失败,甚至全军覆没,而个人则会身败名裂,直至送掉性命。  

【拓例】 宋太宗诫吏慎刑

古时候,由于法律允许体罚,刑讯往往成为主要的取供手段。“捶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办案人过于依赖刑讯的结果,致使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一些明智的统治者,意识到了滥施刑罚的危害,便想出各种办法,力图杜绝执法官吏的枉法事件。

据《宋史·太宗本纪》记载,宋太宗赵光义曾经设计警告下级办案官吏,用活生生的事实,说明滥用酷刑的危害和慎刑的必要。宋代太国兴平年间,京都汴梁街头有许多乞丐,他们往往肆意胡为,成了民间的祸患。

一次,一名恶丐到一家大户门前,索要赏钱,态度十分强横。由于要求未能满足,便开始大吵大嚷,骂不绝口,围观的人很多,大家都有些愤愤不平。因为怕恶丐邀集同伙进行报复,众人都敢怒不敢言。

就在这时,从人群后面走过来一名军官,见此情景怒不可遏,从人丛中跳出来,抽出佩刀,挥手将恶丐刺死。杀人之后,军官便将刀放在地上,若无其事地走了。在场的众人见此人这样凶猛,谁也不敢上前捉拿。

街上巡逻的士卒将此事报告官府,官府没法抓到杀人凶手,就判定大户犯了杀人罪,将军官留下的那把刀作为脏物,连同人犯的口供收录在案。

后来,这件案子被报到朝廷,宋太宗赵光义亲自审理,问罪犯说:“你服罪吗?”罪犯说:“我服罪。”宋太宗要来杀人凶刀,拿到办案的官吏面前,对官吏说:“这是我的刀,那人也是我杀的,你为什么冤枉好人呢?

由此可知,重刑之下,哪有不屈打成招的?看来制造冤狱,不一定在大乱之世啊。”于是下令释放那个大户,并告谕执法衙门:“从今天起,再审案子,务必慎重,切不可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