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大家一起学习了什么是佛教。佛教即佛陀的教法、佛陀的正法律。其中的“法”包括《经藏》与《论藏》,“律”是指《律藏》。然后大致讲了三藏圣典的来源。现在的巴利三藏是由亲闻佛陀音声言教的阿拉汉们在第一次结集时,把佛陀一生所说的教法背诵下来,之后又经过第二次、第三次结集而定型的。佛教在佛灭两百多年传到斯里兰卡和缅甸,形成南传上座部佛教。在佛灭 600 年到1500 年期间,传到了中国汉地,形成汉传佛教。在佛灭1100 年到 1600 年间,又传到了藏地,形成藏传佛教。这即是当今三大传佛教的起源。
北传佛教的三藏顺序是经、律、论,但巴利三藏的顺序是《律藏》、《经藏》和《论藏》,即《律藏》排在第一位。为什么《律藏》为先呢?这和结集三藏的先后以及修学的次第有关。之后又讲到阿毗达摩的来源。根据上座部的传承,阿毗达摩是佛陀教导的,然而在佛世时以论母的形式存在,一直到第三次结集时才最终定型,之后传到了斯里兰卡、缅甸等国家。
下面将讨论阿毗达摩的特点,以及学习阿毗达摩的意义。
根据阿毗达摩,有两种真谛、真理:
(1) 世俗谛(sammuti-sacca), 即在世俗层面都认同的真理,大家都认同的真理。
(2) 胜义谛(paramattha-sacca), 又作第一义谛、究竟谛,即究竟真实的真理。
佛陀的教学方法有两种方式:一、经教法,二、论教法。
佛陀根据不同听众、不同根机,在不同场合随机随缘而教导的法称为“经教法”。经教法又作“方便的法说”(pariyà yadhamma desanà )。方便法说是譬喻式的、受到装饰的教法,以教导世俗谛为主。因为佛陀在开示佛法时,面对着根机差别很大的听众,往往会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地开示。为了引导听众修行,乃至通达圣谛,佛陀会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以使听众能够了解、明白。在不同的场合,佛陀会判断听众的倾向、能力、性格来调整他的开示方式,或者采用譬喻、或者隐喻、或者教诫、或者劝告、或者鼓励。
例如在《长部·教诲新嘎喇经》中讲到,有一次佛陀外出托钵,看见一个名叫新嘎喇(Si? gà laka)的在家人早上起来,走到河中泡在水里,出水后头发湿淋淋地向六个方向作礼拜。佛陀问他为什么要这样礼拜六方,那个在家人回答说: “我的父亲在临终前叮嘱我要这么礼拜东、南、西、北、下、上六方。 ”佛陀说: “在圣者的教导中并不是这样礼拜六方。 ” 新嘎喇好奇地请教佛陀讲述要如何礼拜六方。于是佛陀循循善诱说: “在圣者的教导中,东方是父母, 南方是师长,西方是妻子,北方是亲友,下方是下属,上方是僧人。”在家人只要妥善地处理好这六种关系——亲子关系、师徒关系、夫妻关系、亲友关系、主仆关系、僧俗关系——就能拥有美好的家庭生活、 学习生活、 婚姻生活、社交生活和宗教生活。这是佛弟子礼拜六方的真正意义。
佛陀会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根据不同人的根机进行教导,因材施教,因病施药。遇到利根的人,佛陀会直接地、简要地教导;遇到钝根的人,佛陀会婉转地、详尽地教导。总之,目的是为了让听众明白佛法真谛。有时候佛陀不可能直截了当地把究竟真理说出来,于是会循循善诱,使不同阶层的人都能听明白。佛陀的这些教导在结集时被编集为五部,即《经藏》五部,称为经教法。经藏是记载佛陀一生四十五年间在不同地方、针对不同类人、根据不同因缘所教导的言谈总集。
另一种教法是“论教法”,又作“非方便的法说”(nippariyà ya-dhamma desanà ),意思是直接的或者没有受到装饰的教法,以教导胜义谛为主。在《经藏》中,佛陀会用“世俗谛”进行教导,也即是使用大家都认定的语言来表达在世俗层面认为是真实的事情。佛陀会说到男人、女人、弟子、婆罗门,会说要亲近善友、孝敬父母等等,这些都是世俗普遍认定的语言。每篇经典一开始就是“如是我闻”,这个“我”字,在世俗习惯用法上并没有错,但是依胜义谛,并不存在有所谓究竟真实的“我”。在究竟意义上,有所谓的佛陀吗?有所谓的弟子吗?有所谓的男人、女人吗?从阿毗达摩的胜义谛来说,是并不存在所谓的佛陀、弟子、男人、女人的,这些都只是概念而已。概念是由意识形成的观念,在实质上是不存在的。只要经过分析,这些概念可以被解构为名色法或五蕴。这是阿毗达摩所使用的语言与所表达的方式。阿毗达摩所要讨论、研究的,就是把平常所接触到的人事物进行分解,分析到不能再分的程度。
阿毗达摩会对世俗谛的概念进行解构分析,经过分析之后,发现并没有所谓的人,没有所谓的我,没有所谓的他,而只是一堆名色法。名法是平时所说的心理现象,色法是指身体,也包括一切物质现象。这种教导方法叫论教法。论教法是非方便的,不用通过比喻、隐喻等方式,而是开门见山,一步到位。它揭示一切事物现象的究竟真实,把平时所认定的自他身心,分解到不可再分解的程度。论教法所探讨的真理即是胜义谛。
虽然经教法与论教法的教导方法和讨论重点不同,但是它们之间也是有关系的。在经藏中也经常会涉及论教法,例如佛陀在经藏中经常教导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蕴属于胜义谛的范畴。其中的色蕴在世俗谛上是指我们的身体和物质现象;受蕴是苦乐感受;想蕴是在心中作标记或留下印象:这是红色,这是黄色,这是人,这是某某人……;行蕴是心的造作,贪、瞋、痴都属于行蕴;识蕴是识知,认知“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是识蕴的作用。佛陀在经藏里也会教导,众生只是由这一堆五蕴组成。
佛陀在经藏中也经常教导十二处和十八界。十二处是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十八界是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些都纳入了胜义谛的范畴。
佛陀也经常使用世俗谛的语言进行教导,特别是《律藏》。假如佛陀使用胜义谛来教导《律藏》的话,很容易造成混淆。例如佛陀说 “不能杀生” , 然而你却对佛陀说:“佛陀啊!在究竟意义上并没有所谓的生命,为什么不可以杀生呢?既没有能杀的人,也没有被杀的人、被杀的动物,所以您说‘不能杀生’是错的!”你能这样说吗?假如你这样说的话,就是一个诡辩家!
戒律都是用世俗谛的语言进行诠释的。例如过了日正中时进食,会违犯离非时食学处;比库在明相出现时没有和自己受持的三衣在一起,会违犯离衣学处;沙马内拉的身份,是在念诵三皈依结束时获得的;比库的身份,是在僧团进行达上甘马念完甘马文时获得的。假如用胜义谛来诠释戒律,必然会破坏戒律,造成戒律废弛、僧团混乱,甚至导致僧人的身份不成立,导致比库传承的断绝。
因此,为了尊重世间、保护世间,佛陀不会使用是非颠倒的语言来误导众生。佛陀还是会教导世俗谛,教导一般人认定的真理。佛陀会说:“诸比库,你们不要杀生。”意思是说不要断除其他生物的生命。但是从究竟意义上说,没有所谓的比库,也没有被杀的动物。假如使用胜义谛的语言,佛陀会说:“名色们,不要杀名色!”或者说:“五蕴们啊,不要杀五蕴!”这样的话很容易让人混淆,所以佛陀不会这么教导。
但是到了高层次的禅修阶段,我们就不能再取概念来修行。例如,禅修者不能观照所谓的“人无我”。本来就没有所谓真实存在的“人”,怎么能够观照“人”为无我呢?!只能观照五蕴无我,或者观照名色无我。也就是说:实际上并没有所谓的人,人是可以分解的。 从构造上来说,身体可以分为头、胸、腹、手、脚等,一旦把它剁开,就没有所谓的人,所以人只是一个组合的概念。从构成上来说,人的身体可以分为头发、体毛、指甲、牙齿、皮肤,肌肉、筋、骨、骨髓、肾,心脏、肝、膜、脾、肺,肠、肠间膜、胃中物、粪、脑,胆汁、痰、脓、血、汗、脂肪,泪、膏、唾、鼻涕、关节滑液、尿这三十二个组成部分。佛陀也会教导弟子们修三十二身分,思惟身体的这三十二个部分,然而这些还是属于概念法的范畴。只有佛陀教导名色法、五蕴、十二处时,才涉入究竟法的范畴。因此,佛陀既教导世俗谛,也教导胜义谛、究竟法。在七部论当中的第四部论为《人施设》,是专门讨论各种人的,这是论藏中专门讨论概念法、世俗谛的论典。因此,论教法与经教法有时是互相关联、互相交错的, 只是各有侧重而已。
根据上座部佛教的传统,在讨论法义时要看它属于经教法还是论教法,如果混淆的话,很容易造成混乱。学律时要用世俗谛, 谈论经教时要使用两种谛。例如佛陀会说:“我忆起过去无量劫以前,当我还是菩萨的时候,曾投生为什么什么。”他当时转生为狮子、鹿,或者是农夫、商人、国王……。佛陀也经常教导禅修者,没有所谓的人,只是一堆快速生灭的、无常、苦、无我的名色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