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学习了什么是色法。色法可以分为两大类:四界和四大所造色。其中四界是地、水、火、风四界;四大所造色包括 24 种,其中 14 种为真实色,另外 10 种为非真实色。所造色包括眼、耳、鼻、舌、身,以及身体内外都存在的颜色、声音、气味、味道等。
然后又探讨了修习四界的方法。根据佛陀的教导,有两种修行四界差别的方法,第一种是《大念处经》等经典所教导的简略法。根据 《法集》论,把四界分为十二特相。其中,地界有硬、粗、重、软、滑、轻六个特相,水界有黏结、流动两个特相,火界有热、冷两个特相,风界有支持与推动两个特相。有次第地逐一辨识身体中的十二特相。可以分辨明了之后,再将这十二特相分为四组继续辨识。诚如佛陀所教导的:“于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风界。”
在身体里辨识到四界之后,可任选两种方法之一。第一种方法是以四界差别为根本业处(m? lakamma??hà na),达到近行定之后,再转修其他止业处以培育定力。在《清净之道》里提到修四界所取的所缘是自性法(究竟法),不能证得禅那,只能达到近行定。有些禅修者为了培养强有力的定力,也可以继续修其他的止业处。他可以依照由修习四界培育起来的近行定作为根本定,转修三十二身分和白骨,再转修白遍,通过这些业处来达到禅那。有了禅那之后,再重新修一次四界,作为修观之门,进入维巴沙那的阶段。
第二种方法是修四界差别达到近行定之后,尝试打破身体的组合,直接通过辨识四界来见到色聚,然后辨识色聚里的究竟色法,由此开始修色业处。色业处的意思是取色法为对象来修行,并由此进入修习维巴沙那、培育观智之门。
第一种方法是先修四界差别再转修其他止业处,在这里不再详细讲。因为“阿毗达摩”和修观有关系,现在就从第二种方法开始讲起。通过修习四界差别直到通体变得透明,像水晶、玻璃或冰块那般之后,再破除此透明体块的聚合,直到见到色聚。见到色聚之后,再逐一地辨识色聚里的究竟色法。任何色聚都有八种最基本的成分,分别是:地、水、火、风、颜色、香、味、食素。
为什么必须辨识究竟色法呢?佛陀在《中部·大牧牛者经》说:
“诸比库,具足十一法的比库不可能在此法律中得到增长、增广、广大。哪十一种呢?诸比库,在此,比库不知色……。诸比库,比库如何不知色呢?诸比库,在此,比库对任何色,一切色皆是四大种与四大种所造色不如实知。诸比库,这样的比库不知色。”(M.1.347)
我们平时所能接触到的物质现象往往都是概念法,且经常被这些概念法所欺骗。为了修观,我们需要见到究竟色法。要见到究竟色法,就要破除概念。即使一名禅修者已经见到了色聚,他见到的还是概念,因为色聚还有密集。修色业处就是为了破除密集。密集,巴利语 ghana,也可译成“坚厚”。平时所见到的物质现象是有形体,好像是真实、永恒存在的。会产生这样的错觉是因为还没有破除它们的密集。
色法一共有三种密集:
第一,相续密集(santati ghana):认为物质现象是能够相续存在一段很长时间的实体的错觉。例如人的身体,可以随着寿命的长短存活 60 岁乃至 100 岁。破除了色法的相续密集之后,所看到的色法都是刹那刹那生灭的,并非永恒的。但是在生灭的过程中,旧的色法灭去了,又有新的色法生起。
第二, 组合密集(sam? ha ghana): 认为物质现象是一个组合整体的错觉。例如人的身体,有头有手有脚有躯干,是个完整的组合体。又如眼十法聚,之所以称为聚,是由于它们由若干的色法组合而成。 如果没有破除它们的密集,所看到的还是一堆东西。为了破除它们的密集,必须看到色聚本身也是组合的,是由若干的色法所组成的。
第三, 作用密集(kicca ghana): 认为物质现象由一个自我决定,有一个支配物质现象的自我的错觉。例如水可以喝,火可以取暖,车可以开,道路可以走,每一样物质都有它们各自的作用,这是给作用密集所蒙蔽。见到了究竟色法,将会见到地界有坚硬性,水界有流动性和黏结性,火界有暖热性,风界有支持性和推动性,而不再是呈现出组合整体的概念来产生它的作用。如此破除了色法的作用密集。
通过见到究竟色法,才能够破除密集。所以佛陀教导弟子们必须修习色业处,要了知色,原因就在这里。由于了知色法,就不会给眼睛所看的、耳朵所听的、鼻子所嗅的、舌头尝到的、身体感触到的这些物质现象所蒙蔽、所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