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来讲另外一个心所——贪(lobha)。
特相: 执著对象,犹如捕猴子的粘胶一般。 (à ramma? aggaha? alakkha? o makka?à lepo viya)
作用:黏著对象,犹如丢进锅中的肉片一样。(abhisa? garaso tattakapà le khittamaü sapesi viya)
现起:不放弃,犹如灯上的油污。(apariccà gapaccupa??hà no tela¤ janarà go viya)
近因:见到导致结缚之法的乐味。(saü yojaniyadhammesu assà dadassanapada??hà no) (Vm.479; Dhs.A.365)
随着对欲乐与生命之渴爱的膨胀,贪欲或渴爱被视为是导致众生生死轮回的根本原因。佛陀有时候会说: “生死轮回的起点是不可知的,由于无明与爱,众生不断地流转于生死。 ” 因此, 无明与贪爱是导致众生轮回的元凶、最根本的原因。
贪是如何产生的呢?根据十二缘起:贪的产生是由于受,认为对象有乐味。为何认为对象有乐味?因为有接触。为什么有触?因为眼睛看见颜色,耳朵听见声音等。
我们以阿毗达摩来分析贪爱是如何生起的。举眼睛看见可爱所缘为例来分析,如见到一个漂亮的人,穿漂亮的衣服,住豪华的住所等等,这些属于善果报。由于善果报成熟,他体验到这些好的所缘。体验这些所缘的时候是果报,它只是过去善业带来的结果,并没有善恶之分。再者,受用、享用可爱所缘本身也并没有错,佛陀也会接受很多的供养,接受豪华的住所,佛陀也享用它们,所以享用本身并没有错。难道享用、享受本身不是贪吗?我们用心路来分析就容易了解。当眼睛看颜色所缘的时候,眼识属于果报心,果报心不会造业;接着的领受心领受所缘,也没有什么过失,推度也不会有过失;接着的确定心确定所缘,关键在于确定心中的作意心所是如理作意还是不如理作意。如果认为这个所缘是好的,是我想要得到的,或者认为这所缘属于我的,那么,接着生起的速行心中的受可能是乐受,他会喜欢对象,因为喜欢,心容易黏著这些所缘。刚开始时,它不一定强有力。但是心的惯性会继续认为这是好东西,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幸福,或者想要得到、拥有、占有对象,于是心不断地造作,贪欲就一次一次地在心流里重复、加重,对该所缘的黏著就越来越强、越来越重。
心对所缘的贪爱通常会因为不断的重复而加重:首先只是一般的喜欢(rati)、喜爱(piya),之后会有亲爱(pema),想和他(她)在一起;亲爱之后变成贪爱(ta? ha),想要拥有;之后变成爱染(rà ga),不肯放弃;之后发展成执著、痴迷(upà dà na),不断地重复,不断地加重,对所缘的黏著也越来越强,越来越迷恋。刚刚接触所缘的时候,反应只是一般的喜欢不喜欢、好或不好,但是对喜欢的对象起不如理作意之后,贪爱会越来越强,甚至痴恋、迷恋,不可自拔。贪爱生起的时候往往无声无息,不疾不缓,感觉是柔软的,不像瞋怒一样猛烈。贪是软绵绵的,慢慢地腐蚀心,心给它黏著,给所缘抓住了。
贪爱的对象有很多种,对有生命的也贪,对无生命的也贪;对纯粹概念的也贪。一、对有生命的贪爱,例如贪著自己的身体,贪著自己的生命。贪恋自己,爱漂亮,这也是贪。此外, 还贪爱丈夫,贪爱妻子,贪爱自己的儿女,贪爱自己的亲属,贪著一切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养有宠物的还贪爱自己的小猫小狗,这是对有生命的贪。二、对无生命的贪。贪自己的钱财、财物; 贪著自己的房子、车子,贪珠宝、戒指、项链,贪自己所拥有的任何物品,这是对没有生命的贪。三、对于纯粹概念的贪,例如贪求名声,爱慕虚荣。别人赞叹你,觉得飘飘然。因为贪爱,心就被这些东西黏著。这些东西操控着你,为了得到它,不断地造作各种各样的业。世间人每天到底在做些什么?一天到晚到底在忙些什么?还不是在为一个“贪”字服务。
因此,贪是心想要得到所缘、黏著对象。贪是因为喜欢对象,进而想要得到对象;得到之后想要占有,占有之后还想要长期占有,想要得到更多;占有对象之后还不愿意失去它。佛陀在《中部·大苦蕴经》中讲到,人们通过辛苦劳动才能赚钱,赚到钱之后,又要收藏、保护,害怕失去;当他辛苦赚来的钱财由于王难、贼、火、水、不肖子孙等等而失去时,他又感到痛苦。有了贪爱,无尽之苦因此而产生。
“贪”是轮回的主因。因为贪,众生造作各种各样的业。用一句容易理解的话来说:因为贪欲,就会喜欢;因为喜欢,就会追求;因为追求,就有得失;因为患得患失,就会痛苦。所以,佛陀并不是从外在寻找苦因,是往内心找原因。痛苦是怎样来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我们不应当只是从外在找原因,而是要从缘起法里去找,从因果律里去找,从自己的内心里去找。有贪心就有痛苦,痛苦只能怪自己,不要怪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