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他说,“一箪食,一豆羹”得了可维持生命,“箪”是竹篾或苇草所编成的圆形小筐,和日本人的便当盒差不多,用来盛食物。在民国初年,交通不便的地方,这种器皿仍可见到,俗称“蒲包”。像轿夫、脚夫、苦力之类的,带在路上吃的,名为“蒲包饭”。“豆”,也是一种古代盛肉或羹的碗,形状近似西方人用来喝白兰地酒的高脚玻璃杯,木制的名“豆”,竹制的名“笾”,陶瓦制的名“登”,同时也是祭器。如果在极饿的时候,吃了这一点食物,就可以活下去,否则就会饿死。
可是,我们从历史上看到,几千年来,在被斥责侮辱下的食物,有很多人宁可饿死也不接受;如果是把食物放在地上,用脚踢过去,就是讨饭的人也不吃这碗饭。所谓“君子不受嗟来之食”,就是说对于以怜悯而施舍的食物,宁可饿死也不吃这碗呕气饭。这不是吃饱与饿死的问题,这是人格、气节的道理。
古代这类的人很多,例如明清之间所看到的,好多乞丐的诗也作得好,对于饮食与生死的问题,有很高的见地,经过研究,这些人都是学禅而得道的。其中有两位,看来是明朝的遗老,满人入关以后,便隐姓埋名,不肯出山做官,而且走避他乡,最后宁可沦为乞丐。当死在路旁时,还留下诗来,都是好诗,其中一首说:
赋性生来是野流 手持竹杖过通州
饭篮向晓迎残月 歌板临风唱晚秋
两脚踏翻尘世界 一肩担尽古今愁
而今不受嗟来食 村犬何须吠未休
看来他的修养境界,比出家人还高明,所谓“两脚踏翻尘世界,一肩担尽古今愁”,这是何等气魄!硬是圣贤气魄,即使是英雄也做不到。最后两句,“而今不受嗟来食,村犬何须吠未休。”正是孟子这里所说的,就是中国几千年来固有文化的精神。最后一句却是他临死的时候骂人的,意思说:我已经要走了,你们还在这里乱叫,叫个什么劲!
在中国文学上,这种人称之为诗丐,是不愿留名的。他的诗很多,都是好诗,学问修养如此之好,诗如此之好,可是他讨饭过日子。他还有悟道的诗亦很好,可是这里不讨论诗,我们只是引用这个例子,来说明饮食生死之间的道理。
孟子说,假如有人给我们这许多财富,可不要见到钱,眼睛也红了,就随便接受;必须分辨礼、义,假使不合礼义的,看都不看一眼。有些人为了都市中美好的房屋,“宫室之美”;有些人为了家庭儿女生活,“妻妾之奉”,因为自己怕穷,看见富贵摆在前面,便迷惑了。像三十多年前,抗战刚胜利的时候,一般人搞昏了头乱发财,叫做五子登科,即是妻子、房子、车子、金子、儿子都来了。有一个人在南京有一条街的房屋,不到十年,来了台湾,穷得躲在人家厨房吃冷饭,还向小主人讨一份小差事。所以要辨义与不义,不要说什么五子登科,纵然是百子登科,如果不义的,也不接受。所以钱财、物质的享受,合不合义礼,要弄清楚。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这是孟子的文章,本来一句话说完了,他每一样举两个例子,会写文章,玩他的才气。苏东坡专门学他的,嬉、笑、怒、骂,两句够了,偏要写六句,大家称之为“孟体”。上面已经说了“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在这里只要说“此三者”三个字就够了,他偏要写上六句。年轻人读到这里,觉得重复累赘,架床迭屋,所以有人开玩笑说,这是孟子为了多赚一些稿费。
他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如果为了财富、虚荣,贪图物质享受而动心,根本不配做一个知识分子,因为操守上已经失去了本心。
这种操守行为,在佛家就是所谓的“办事定”;失去了操守的行为,在心性上是散乱,是不对的,在行为上是大妄行。行愿的行就是大定,普贤的十大行愿,要多么大的定力!认识清楚,才能身体力行。打坐能定,下座以后不能起心愿而定之,是不行的,能在心愿境界而定,就可以到达孔孟的道理,老庄的道理。佛法大小乘也是一样的,在我个人看来,没有两样,也就是孔子说的,“操则存,舍则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