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别裁》第02章 为政(09)


穷哉法治

下面提出问题来了: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个“”是领导的导。刚才我们提出来,说孔子讲的为政,不是谈政治,以现在观念勉强说来,他讲的是政治哲学,或说是政治的原理。他说领导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以政治体制来领导,再用法制来管理,“齐之以刑”,使大家不犯法,犯法就罚他。但是用法制来管理人民,这样一来“民免”,一般人会逃避,钻法律的漏洞,而且他逃避了责任、法律及处罚,他还会自鸣得意,认为你奈何他不了,毫无羞耻心。这和道家老子讲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道理一样,法令越多,犯法的人越多。

因此孔子又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假如以道德来领导,每个人都有道德的涵养,“齐之以礼”,以礼教化。这就谈到礼义精神了,大家能自动自发,如果做错了,有那惭愧的心情,这样做到人人有耻,不敢做不道德的事,不要等到法律制裁,自己就很难过,这就是有耻。到了这种情形,则“且格”,就达到了政治的目的。所以他是主张用道德的政治、道德的感化,这就是儒家与法家的精神之不同了。不过,中国的政治,向来是道家、儒家、法家合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