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提起青少年的问题,从各方面的见闻所及,不是涉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就牵连到社会教育有关的社会风气方面。同时,社会演变随着时代的变化,日益加速,不但青少年的问题有与日俱增的严重趋势,跟着而来的,儿童问题与问题儿童等也同时并发。于是,一听到这些问题的表面,便像一个很严重的危机,就在人们的心里,将要随时爆发似的。束手无策地忧虑和叹息,便替代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其实,一个人或社会群体的思想和心理的成因,是由许多因素而组成,并非只是单纯或少数的几个原因所造成。一个人的思想,从意识活动而来。意识的活动,随着身体生理的成长和变化,以及家庭、教育、社会环境等各种影响而形成。由于意识活动构成各种思想的变化而造成心理的状态。复由心理的状态,反复接触外界的刺激和反应,而产生一般思想或某种特殊思想的范畴。依中国文化的习惯观念来讲,综合起来,由婴儿、孩童,到达少年、青年,每一阶段暂定以五岁作为界限,节节形成一个人的思想与心理的作用,必须凭藉身心两方面互相影响而成长。
暂时搁置形而上的生命本体论的秉赋问题不谈。遗传、家庭、历史文化、时代潮流、社会环境与学校教育等六个因素,便是形成青少年们思想与心理的主要成因。其中忽略了任何一个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偏见与错误的论断。因此研究青少年问题,随便笼统地涉及家庭教育或学校教育等问题,未必尽是确论。
关于遗传的问题,现在不想牵扯太远。冒然钻进遗传学的范围,难免变成坐谈学理而不切于实际。如果严格讨论到遗传的关系,便会牵涉到人类学、民族血统学,乃至天文、星象、地理环境、生理学、性心理与性生理学,以及中国古代文化重典中《礼记》的胎教等等许多学理。因此,暂时只讨论到遗传的实际关系。
任何一个儿童或成人,他的心理状况,除了主要原因——得自先天形而上生命本体的秉赋,略而不谈以外。他的意识潜能的成长,实由于父母遗传的秉受,有大多数的因素。只是一般人忽略了这个问题的重心,或者根本没有发现这个人父母本身潜在意识的重点而已。而且遗传的作用,大约有两种形态:(1)直接遗传:这便是说某一个人的遗传作用,是由父母两人的直接秉赋而来。(2)间接遗传:这便是说某一个人的遗传作用,是由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的血缘关系而来。无论为直接遗传或间接遗传的关系,一个人的个性和心理的形成,属于遗传的关系,几乎占有一半的成分。但是遗传的关系,又有更代变化的作用,并非是父母或祖宗是白痴,所生的子女必定就是白痴。在遗传的成因中,他还有自我的秉赋,加上受胎时的时间、空间的物理环境,以及父母在性行为时的心理与思想等等主要正反的遗传原因,因此而起变化成为更代性的成因。
此外,遗传的作用,最为明显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事实是,它有承受传统遗传与反承受传统遗传的两种作用。(1)所谓承受传统遗传:这便是说某一个人,他的父母是纯良老实或者刁钻古怪的人,而所生的子女,也是纯良老实,或者刁钻古怪。(2)所谓反承受传统的遗传:这便是说某一个人,他的父母是纯良老实,但所生的子女,却很刁钻古怪。他的父母是慷慨好义,而所生的子女,却是悭吝自私。或者介乎两者之间,具有双重性格的个性。相对地,某一个人的父母是刁钻古怪,所生的子女,却很老成持重。这种现象便是反承受传统遗传的作用。他的父母是满腹经纶,所生的子女,可能是冥顽不灵。因此中国古史上的有名的唐尧是圣人,但是他所生的儿子丹朱,却是一个不肖之子;瞽叟不是好人,他的妻子也很坏,但是他们所生的儿子虞舜,却是圣人。有些忠厚老实之家,反出败子。有些不善良的父母,反而生出大好人的儿子。这就是说,在某一父母的心理潜能里,他有善良的一面,也有很不好的一面。例如一个老实人,处处肯吃亏,可是这种肯吃亏老实的行为,是压制内心的反抗,无可奈何而变成的老实表现。实际上,他的内心并不宁谧,虽然压制心理思想而表示为老实吃亏的外表行为,但仍不能平静内心,含蓄有极端的愤怒和愠怨的嗔恨。因此,便形成更代遗传的相反个性。或者,在受胎的性行为时,男女双方的思想心理因某种事实,或天然气候,或某种环境的影响,而构成当时心理的极大抗拒和郁抑,也就变成更代遗传的相反作用了。所以望子成龙而未必尽然,并非偶然的事。
由于这个道理,所以大学问家的子女,也许是天生不通文墨,不爱好读书的种子。大英雄的子女,也许是过分懦弱的人物。文学家的子女,可能不爱好文学而喜欢玩耍。艺术家的子女,可能是鄙视艺术而喜爱做工或经商。军人的子女,可能爱好文学而反对军事。工商业巨子的子女,可能是游手好闲,贪恋游荡的角色。其中原因,错综复杂,要由诸位有心研究者,以科学的方法去搜集资料,统计结果,加上哲学的推理,便可求出结论。那时,方知我言不谬也。在此只是指出原理、原则的所在,要同学们去深入研究。我没有时间也没有作这些精细统计的工作。我现在所讲最主要的重点,是希望家长们,或者注意家庭教育的人们,应当先了解这个原理,自己加以反省,或进而作更深入的研究,然后才对儿童教育与家庭教育实施正确的方针。如果一味望子成龙,好像有些父母一样,把自己一生的失败和没有达成的愿望统统加在子女身上,要他们努力向上,去替自己争口气而光耀门楣,荣宗显祖,这不但是很大的过错,实在也是作父母心理道德上的罪过。结果一味如此妄求,他的结果会适得其反,反而造成子女在心理上潜在的抗拒,结果便变成不容于家庭和亲友乡里,而社会上,又随随便便加以一顶太保或太妹的帽子。不但使自家无后,而且也使国家社会,无故丧失了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希望一般盲目跟着升学主义走的人,能够宁静自思,好好为家庭、为国家、为社会着想,而努力地教育子女成为有用的人才。
讲到家庭教育,听起来是很普通的名辞。任何一对父母,有了子女,由婴儿至孩提,由儿童到青年,谁又不施管教?古今中外,哪个孩子又没有受过家庭教育呢?除非少数的例外,属于不幸者的遭遇,那就另当别论。因此,所讲家庭教育,岂非极普通而不成问题的问题吗?然而,如何是家庭教育的标准?家庭教育应该要怎样做?哪些父母才有资格担任家庭教育的主角?这等于说:凡是学校,都有老师,可是哪种人才有为人师表的资格?谁又是真正的好老师呢?所以当父母或家长的人,他自己本身的家庭教育,和他所受的其他教育,是否都够水准而无差错呢?这些都是决定家庭教育的先决条件。倘使讲家庭教育而忽略了这些问题,或者把问题青少年的过错随随便便,一概归咎于家庭教育,这就真成为家庭教育思想的问题了。
依照中国人一般通俗的观念来讲,大体上都认为我国的家庭教育,是最完善、最悠久的伦理教育。历史悠久,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否最完善,那是多方面的问题,不能泛泛而论。在中国文化中,对于家庭教育,列有明训的,最早莫过于《礼记》。我总希望自己的国人、自己的民族,都能先行深切了解自己的文化。至少,也须人人一读《礼记》的重要部分,所以在此不再详引。但是依照古礼——也可以说是古代的文化制度,童子六岁入小学,先从“洒扫应对”开始学习。以现代语来讲,便是先从生活的劳动教育入手,以养成清洁整齐的习惯;然后施以待人接物的礼貌教育,这便是所讲“应对”的内涵。换言之,古礼的六岁入小学,先从“洒扫应对”开始。它的教育精神,是注重在人格的培养,和礼仪的规范,并非先以知识的灌输为教育的前提。所以在《论语》中记载孔子的教育,也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透过这个主要的中心思想,便可想而知中国古代,对于“洒扫应对”的儿童教育,也是在入学后开始。难道六岁以前,在家庭方面,便没有教过“洒扫应对”的事吗?事实不然,所谓“洒扫应对”的教育,当一个儿童在家庭中受到父母家人身教的薰陶,早已“耳濡目染”,所谓不教而教,教在其中已矣。六岁开始入学,除了注重儿童的生活教育,和礼仪教育的基础以外,便以知识和技能的养成为前提,那便是:礼、乐、射、御、书、数等有关文事武功的“六艺”。到了十八岁入大学,才实施立身处世的成人教育。所谓“学而优则仕”,便是指这个青年阶段前后的教育而言。总之,中国古代的家庭教育,让我们重复地说一句:除了《礼记》上所列举有关的记载以外,并无别的专书。
汉、魏以后,对于家庭教育,逐渐出现了专书。但是严格地说一句,那些有关家庭教育的皇皇大著,并不见得是为教育的理想而立论,而且更不是由教育哲学的基础而出发。那些著作大体上还是受到秦、汉以后门第观念的影响而作。例如汉、魏之间班昭的《女诫》、隋朝颜之推的《颜氏家训》等。而且它是成人的伦理思想教育,并非绝对可作为儿童家庭教育的范本。宋、元以后,理学家的儒者们,渗入佛、道二教因果报应的观念,散见于个人学案中有关家庭教育的思想,更为普遍。自元代儒者郭居敬选定了《二十四孝图说》以后,到了明代理学家朱柏庐所作《治家格言》,便更普遍地被认为是儿童教育的读物。而原属于道教教义的《太上感应篇》,以及亦儒亦道亦佛的《阴骘文》、《功过格》,也普遍流行为家喻户晓的家庭教育指南。清儒陈榕门所著《五种遗规》中的“教女”、“训俗”两种遗规,都可以说是儒、佛、道三家的有关家庭教育思想的汇流。实际上,这些著作,大体都是伦理思想和人格养成的成人教育的范围。所以说在中国文化中,对于家庭教育的思想、理论、实施,是否真能称为最完善的,就须重新磋切商量,不能空泛而骤下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