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卷一正好讲完,卷二才开始。现在,讲到卷二的开始,又是一个麻烦,纯粹是哲学上思辨的问题。原文是:“复,如何知诸有为相,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这是另一派佛学的观点,认为一切有为法、相(它的各种现象);“异色心等”,认为一切有为法同我们现在这个生命、肉体的生命、这个心之外,另外有一个存在的一个功能,有实在的自性。这个自性不是讲明心见性那个性,就是说有它的功能、性质。这个道理怎么个说法呢?我们整个的佛法,分两部分:“无为法”,所谓证得道、涅盘、道果,是无为之道,所谓得道,得这个无为法。宇宙万有一切,都是有为的,“有为法”。这是佛学的分类。那么所谓有为法,是有动相的,这是我们现在用的观念,一切有生灭的都属于有为。但是注意,我们认为、人类认为的动跟静两个,静态是不是无为呢?
静也是有为法,不是无为,这一点特别要注意!所谓动、静,乃至于说清静与不清静等等,都属于有为法。如果认为无为法是清静的、是静态的,那也是个错误的观念。因为我们认为这个静态,所谓清净,也是色身、我们现在生命存在的这个思想范围所认为的观念。真正的道体无为法,它不属于动、也不属于静。有动、有静还是有为法。因此,《金刚经》上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乃至最后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就是《金刚经》所提到的有为的道理。有为法,本性也是空。
现在,根据佛学另一派,譬如南传佛学、佛教,像小乘佛学、小乘学派的《四阿含》里头的理论,认为这个心、外(物理的世界)是两重世界,心物是二元的。那么,因此他也根据经典,根据什么呢?根据《阿含经》、《楞伽经》,《楞伽经》的一节有几句偈语,认为一切有为法,“异色心”等,同我们现在心理、心的作用两样,有一个实在的自性,有它自己存在的性质。那么他们这一切理论啊,“契经说故”,因为佛说过的,《阿含经》啊、甚至大乘里《楞伽经》头上也提到过一点。但是,《楞伽经》并没有说有为法是另外有个存在的功能。所以这一派引证的理论,“如契经说,有三有为之有为相,乃至广说。”
他说经典上说到有为法有三种“三有为”,这三种有为都有它单独存在的有为的这个现状、有它的作用,发挥这个道理就多了;“乃至广说”,很多很多。哪三种是有为法呢?就是“生、住、灭”,这是属于有为法的总论。生,一切万有的出生;住,等于现在所谓西方西洋哲学所讲的“存在”,存在的这个阶段;灭,就是过去了。生、住、灭,就是三有为法。这要记得啊!我们专门研究佛学的同学们就要记得了,所谓“三有为”是讲什么?“生、住、灭”。
那么,以这三个归纳了一切有为相,“乃至广说”,他说这个是单独地存在。譬如一颗种子里头生出来萌芽、开花、结果,是有它生出来这个阶段,在科学上我们讲也是承认的,一个东西是有个生出来的阶段。你说无常,它总要存在几秒钟、也要几秒钟;这个几秒钟是“住”(存在),过后没有。所以这个是有它独立存在的功能。
那么下面认为,不对的!一切唯心嘛!不是这个道理。一切唯心,三界唯识。所以下面先提结论:
“此经不说,异色心等,有实自性,为证不成。”他说,你所提的理由不大对,对于经典、佛学的研究不透彻。譬如大乘经典啊,甚至于小乘经典,是有这么样的说法,但是没有说完;拿我们用一句佛学的惯语说,那个说话是“不了义”,没有彻底地说。了义教不是这个道理。
他说,经典、佛法没有真正说:这些宇宙万有的现象,生、住、灭的过程,“异色心等”,它有实在的独立存在的功能、自性。“为证不成”,他说你所引证的经典的道理(来)支持自己这个理由,不成立。下面原文说:“非第六声便表异体。色心之体,即色心故。”
下面首先碰到一个问题,“非第六声”,第六声是哪一声啊?这就很麻烦了。这就讲到、研究到“引声字母”。这个梵文发引声字母。那么,我们现在本院的同学正在学华严字母,那么就要研究到华严经典里头。“华严字母”,我们大家看到佛经印华严字母,每一卷后面都印着有字母的音声,这是非常重要的!很重要很重要!所以我告诉本院的同学好好研究好了,学外文啊,事半而功倍;学各种外文,会事半而功倍。也可以通“声明”,由观世音菩萨这个声明,通证声明而悟道,能够了解一切的音韵学。
所以华严经典所讲的有“八声”,八声不是平常处处这个意思。内义,我们牵扯到这个东西范围讲起来就太多了,是个专题。第六声,是华严字母所讲、梵文字母所讲第六“属声”。这个就是说,一个东西有它的范围。譬如说我们买一个房子,钱付完了,这个房子属于你的,权利归你使用,你有权可以支配它;也可以卖它,也可以保有它;可以住,也可以转让人家。就是属于你的。连我们的身体也是这样,现在活着的时候,是属于我的,使用权属于我;是属于我的暂时的所有、暂时的使用,毕竟非我之所有。这个身体最后它要坏的,要死;只是现在活着,属于我的。第六声是“属声”。
那么,这个梵文里头第六声(属声)的意思,也等于中国的文字“之乎也者”,等于白话文“的呢吗呀”这些,上一句话没有讲完、同下一句话有连带关系的中间媒介的词句,所以属于第六声。那么这个第六声是对梵文字母来说。
他现在讲,宇宙万有一切有为法,譬如大到太阳、月亮、虚空、打雷、下雨,这些等等,都同我们现在活着的生命有连属的关系;等于我们的身体,现在完全是连属的关系,毕竟不是我。他说“非第六声便表异体。”说了一个同我有关联的有为法(物理、宇宙万有的有为这些动相),并不是说另外有个存在的主宰。
“色心之体,即色心故。”色心,就是我们现在的色心,这个色心就是有心脏,过去讲色心是“肉团心”,就是我们现在讲的心脏。因为我们过去的文化、东方文化认为人的思想就属于这个心;因为讲到一个心字,就把它与心脏连在一起,所以过去认为思想是属于心脏里头发出来的。现在西方观念,新的科学进步了,这几百年来,晓得思想不是心,是脑的反应,究竟对不对还不知道哦!不要认为现代科学就对了、(以为)思想的确是脑里头来的哦!还不确定。将来的医学科学再进步了以后,又说不属于脑了,属于别的了,那就很麻烦了!
这种抽象的整个的东西,就叫做“色心”。色法、有实质的。所以现在本经上面两句话,“色心之体,即色心故”。有形状的这个色心、生理、心的作用;“即色心故”,它就是个色心,就是有形状的这个肉团心,就是这个作用。“非能相体,定异所相;勿坚相等,异地等故。”这些文字翻译得都很麻烦的!
他说,我们现在讲肉体脑筋也好、心脏也好,这个作用;“色心之体,即色心故”,它的体,它的本身的这个体,这个色心的体是什么?细胞组成,讲粗一点是肉体,我们拿现在的观念,都是每一个细胞的分子兜拢来,组成了肉、神经。它的本身啊,如果我们解释唯识这两句话,“色心之体,即色心故。”换句话说,物理构成的生理作用,它本身就是这么一个作用,什么作用啊?活到的时候一碰就有反应,这个反应它的作用是它的有为法;这不是心的“体”。随时它能够活着的东西起反应作用,后面还有个东西呀!他说你不要认为目前这个反应作用,就把它当成宇宙万有的本体,是错了的!因此,他的定义,“色心之体”,它只属于本心色心反应的作用。
不是说“能相体定异所相”,但是进一步说,这个能跟所两个,你要搞清楚啊!譬如我们现在看到这个电,电能是个什么形状?看不见的。我们现在看的电灯是电的功能发生了有为的作用,透过了这个灯泡放光的,那么变成电灯光。它透过了(机器)放声音,就变成了录影机或者是扩音机了,他就没有光了。各种各样有为的作用,所用的不同,电的功能是一体的。“非能相体定异所相”,但是你说我们看的电灯光,不是电能。那是电能透过这个机器所发的光。我们听的扩音机的声音,它本身不是电能,是电能透过了这一个机械的构造,扩大了这个声音,使它发出来的作用。声与光、一切变化的作用,这是它的“所”用。它本有的功能、那个电呢?不是这个所用上面。这个道理我们清楚的。
可是唯识这本书上现在讲的本文呢?“非能相体,定异所相”,这怎么讲呢?这个能在用的哪里?离开了用,这个能在哪里呢?不是这样。“非能相体定异所相”,当所(有)的现象起来的时候,能就在所中;它的功能就在这里。虽然说这个电灯发光的并不是电能,但是没有这个电能不会发出这个亮光。能、所同时。可是当我们看到光的时候呢?必须要有一个观念认识:这是“能”所起的发光的作用;不能把光就当成是“能”。在思辨的理论上同实际上有这么一个差别。
所以你们研究禅宗的同学都看过《六祖坛经》,六祖也告诉你,“当定之时”,入定的时候,慧在哪里?“慧在定中”。“当慧之时”,起用的智慧的应用,定在哪里?有没有定呢?“定在慧中”。同样是这个逻辑的作用。所以,“非能相体定异所相”。
“勿坚相等,异地等故。”怎么说呢?勿坚,不能够坚固。这个玄奘法师在这种地方翻译的文字啊,我们又感觉到非常遗憾,用的中国文字太古老一点!在那个时候用得那么古老已经很勉强了,再留下到我们现在是要了人家的命!“勿坚”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呢?不能坚固起来的。嘿!一定要用这样两个字,你说他用的多辛苦!我们读书又读得多辛苦啊!勿坚,就是不能坚固起来。譬如有个东西水泥,我们建筑房子(建筑工程师都坐在这里),这个水泥不是水,水泥是土,地水火风是土。但是水泥当要融化坚固起来的时候,必须要加一点水;可是水的本身并不是水泥,那是水,因为水是不能坚固的,不可以坚。古代经典上解释都是如此,水不能坚固。
哎!你们年轻的同学、年轻的法师特别注意,今天二十世纪的末期,到二十一世纪马上开始,你出去弘扬佛法,也照佛经上这样说,算不定在学府里头,譬如说你到哈佛大学,或者某一个大学研究所,就不听你的,你常识都不够,水怎么不可以坚固啊?水严冬冷却了、冻拢来,硬的冰块还打死人呢!那坚固得很耶!不容易破坏耶!。那你这个佛法连这个道理都不懂还讲下去?他就不信了。
这是在当时那个时候的知识可用。譬如在佛经上经常用:“龟毛兔角”,乌龟没有毛;乌龟怎么没有毛?日本北海道的乌龟绿毛好几尺长呢!如果你说,乌龟本来没有毛的,那日本那个乌龟毛还是尼龙做的啊?!那是真的嘛!这是限于当时那个时候的常识,所以有许多经典上比喻的常识将来的时代不一定完全可用的。“一时,佛在舍卫国……”,是那个时候讲。这个时候佛来比喻。佛的知识非常渊博,但是他为什么不讲几千年以后的事啊?那几千年以前的人(又)都不信了!所以很难哪!可是我们研究佛学,你们出去弘扬佛化的,就要注意了。
刚才是提到“勿坚”两个字,经典上就是讲“实性”。“勿坚相等异地等故。”就是液体的东西,你不要讲成水了,不如讲“实性”了。那么你用现在科学常识,所以“液体的东西同固体就两样”,这就是很清楚了,大家一听就懂了。所以,不能凝结是液体的时候不能凝结。水当然是个液体,但是它也是固体,冷冻起来是固体。水里头不能燃烧,水也有电能啊!可以发火啊!所以“异地等故”。
“若有为相异所相体,无为相体应异所相。”假定一切有为法、有为相,这个相就是现状,“异所相体”。他说,当我们一切现状起作用的时候、有所作为的时候,你认为另有一个功能的存在;那么,“无为相体”,当我们得道证得无为的时候,“应异所相”,那无为硬有个无为的境界了?所谓无为只是一个名称,并没有境界。
“又生等相,若体俱有,应一切时,齐兴作用。”这个生,就是刚才讲有为法他归纳三个字:“生、住、灭”这三个字。“又生等相”,起作用的相;“若体俱有”,你认为体的这个功能有另外存在的功能;应该“一切时”,什么时间?“齐兴作用”,完全是起了作用。
“若相违故,用不顿兴。体亦相违,如何俱有。”你说那个作用的、后面的功能,刚才拿电的比方,能跟所两个不同。“用不顿兴”,起作用的时候,它不是同时的;“体亦相违”,它的本体功能作用两样;“如何俱有”,它怎么样会同时起来呢?现在都是一条一条理由申述。
“又,住异灭,用不应俱。能相所相,体俱本有。用亦应然,无别性故。”再说,“生”,生出来一个东西,就是成长、生出来、存在(“住”就是存在,“生”就是成长);“灭”就是灭亡、死亡,过去了、没有了。他说“住异灭,用不应俱”,那么当它每一个过程的时候,这个作用不是同时俱在的。当生长的时候,它每一秒钟、每一秒钟都在生长,它不是存在;那么,当存在的时候,这个现象不是生长;换句话,当灭亡的时候,当然不是存在,更不是生长。
你看这些,很罗嗦,很讨厌!但是一个喜欢搞思考、搞逻辑的学哲学的人,越研究越有兴趣,不觉得讨厌。一个阶段硬有一个阶段。一个东西成长,等于我们的手到变成拳的时候,这是握拳的时候,握拳的时候就是握拳,这个“握拳”不能叫做“拳”。把这个指头统统握拢来了,这等于是“生”;好!现在拳头握紧了,这叫做“住”,这叫做拳头。依逻辑上讲,当你手还在握的时候说我这个就是拳头,不合逻辑;因为你现在不是拳头,是准备这个手在握拳头。就是这个道理,分析一点都不能马虎。
你说这个眉毛跟头发俩差不多,都是毛;哎,学逻辑的的说你混帐,你一切都不懂!眉毛是眉毛,头发是头发,身上的体毛是体毛,而且每一根体毛的上面的、中间的……都不同。这就叫逻辑。现在就是讲这个逻辑。所以“能相所相体俱本有”,能起的作用同所起的作用,“能相”,本能的功能,所起的作用;“体具本有”,在本体来讲,后面还有个功能。“能”,你说宇宙万有这个能、这个电能、电又是谁造的?电的能是谁造的?那么科学家没有办法找出答案。所以那么伟大的科学家像爱因斯坦,最后到晚年找不出答案来了,只好低头、信仰,归之于上帝,因为他没有办法找答案。自己觉得年纪大了,解决不了,他本来还想追下去,追下去他想追求到统一磁场,他那个理想一达成了以后,科学真研究到那一步,将来可能有。这个人类的世界、整个的一切文化改观了,我们所有的人都会神通了。那将来出去不要飞机了,坐着就飞;人这么一动,自己就可以飞起来,统一磁场真的达到了,理想中啊,很可能做到这样。这物理世界也很伟大的呦!你不要看到万法唯心;万法唯物也很厉害的呦!这两个东西,所以现在变来变去,还在这个地方转。
注:本书2019年根据南怀瑾老师录音整理,定稿于2024年10月。比2005年整理的40讲《唯识与中观》有很大的区别。需要纸质书微信联系13138640099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