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03、竹林


【本篇题解】篇名何意不详。苏舆注:"篇名未详。司马相如《上林赋》:`览观《春秋》之林。,《文选》注:`如淳曰:《春秋》义理繁茂,故比之于林数也。'似足备一义。“本文主要论述两个问题:第一,关千辩证法的观念。通过“常辞”与“从变而移"的关系,以及有关战争问题的辨析,指出事情不能一概而论,只要掌握了精神实质,就不必拘泥于语言文字;在论述中,表明了反战、爱民的态度。第二,提出了君主的生死荣辱观和行为规范。分析齐顷公的骄纵和改过,阐明孟子“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的观点;斥责齐顷公的受辱,说明逄丑父不知权,表达“杀身成仁"的观念;抨击郑襄公、郑悼公父子的过错,揭示君主敬事守信的重要性。

【01】 注释 译文
《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邲(1)至之战,偏(2)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夫庄王之舍(3)郑,有可贵之美.晋人不知其善,而欲击之。所救已解,如挑与之战,此无善善之心,而轻救民之意也,是以贱之。而不使得与贤者为礼。秦穆悔蹇叔(4)而大败,郑文轻众而丧师。《春秋》之敬贤重民如是。是故战攻侵伐,虽数百必起,一二书(5),伤其害所重也。问者曰:其书战伐甚谨,其战恶伐无辞,何也?曰:会(6)同之事,大者主(7)小,战伐之事,后者主先。苟不恶,何为使起之者居下?是其恶战伐之辞。已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苦民尚之,恶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况杀民乎?故曰: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是害民之小者,恶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恶之大也。今战伐之于民,其为害几何?考意而观指,则《春秋》之所恶者,不任德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其所好者,设而勿用,仁义以服之也。

【注释】 (1)邲:地名,春秋郑国内,在今河南荣阳北。公元597前年晋、楚两国在那发生战争,结果晋国失败。(2)偏:出乎意料。(3)舍:指解围。(4)蹇叔:人名,秦国大夫。(5)一二书:形容按顺序先后一字不漏,记载详细、清。晰(6)会同:会面议和。(7)主:为主。

【译文】 《春秋》一般用语,不给夷狄一类人而给中原一带的人以礼义,到了晋楚两国在邲地交战之后,出人意料地反过来,这是什么原因?我认为:《春秋》没有一贯通用的用词方法,是随着变化改动用语。现在晋国变化而成为夷狄一样,楚国变化成为君子国,所以改变用词来适应所记之事。楚庄王围郑后放弃攻打郑国,有可尊敬的美德,晋国不了解楚国的善意,而要攻击楚人。所要救援的郑国已经解除围困,如果继续向楚国挑战,这就没有了把善意当作好意的思想,却轻视救济百姓的心意,所以《春秋》轻视晋国。并不让它能够和贤能的国君有礼仪交往。秦穆公慢待蹇叔的建议,而遭遇大败。郑文公轻视自己的部将,而丧失了军队。《春秋》尊重贤能看重百姓就是这样。因此作战进攻,侵略征伐,虽然有几百起,一定记载清晰,是因为战争的伤害很严重。发问的人说:《春秋》记载战争征伐十分谨慎,它厌恶战争征伐没有词语表示,这是为什么?我认为,矛盾双方会面谈和的事,大国要以小国为主;交战征伐的事,攻伐者要先以被攻伐者为主。如果不厌恶征战之事,为什么让发动战争的人居于下位?这就是《春秋》厌恶战争征伐的用语。《春秋》的用语原则是:灾荒之年不装修旧的建筑,用意在于不使百姓更加困苦。使百姓更困苦尚且厌恶,何况伤害百姓呢?伤害百姓尚且痛恨,何况屠杀百姓呢?所以说:灾荒之年修饰旧的建筑就要受到指责。建筑大的城邑,就是忌讳之事。这些伤害百姓中的小事,是罪恶中的小事;这些伤害百姓中的大事,就是罪恶中的大事。现在征战讨伐对于百姓,它造成的祸害有多大?考察其本意和指向,《春秋》所厌恶的是,不用德行只凭借武力,驱赶百姓并残害他们。统治者喜好的兵刑之类,虽设置却不使用,要用仁义使百姓服从。

【02】 注释 译文
《诗》云:“弛(8)其文德,洽此四国。”此《春秋》之所善也。夫德不足以亲近,而文不足以来远,而断断以战伐为之者,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义。也难者曰:《春秋》之书战伐也,有恶有善也。恶诈击而善偏(9)战,耻伐丧而荣复仇。奈何以《春秋》为无义战而尽恶?之也曰:凡《春秋》之记灾异也,虽亩有数茎,犹谓之无麦苗。也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战攻侵伐不可胜数,而复仇者有二焉。是何以异于无麦苗之有数茎哉?不足以难之,故谓之无义战也。以无义战为不可,则无麦苗亦不可也。以无麦苗为可,则无义战亦可矣。若《春秋》之于偏战也,善其偏;不善其战,有以效(10)其然也。《春秋》爱人,而战者杀人,君子奚说善杀其所爱哉?故《春秋》之于偏战也,犹其于诸夏也。引之鲁,则谓之外,引之夷狄,则谓之内。比之诈,战则谓之义;比之不战,则谓之不义。故盟不如不盟,然而有所谓善盟;战不如不战,然而有所谓善战。不义之中有义,义之中有不义。辞不能及,皆在于指,非精心达思者,其孰能知之?《诗》云:“棠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由是观之,见其指者,不任其辞。不任其辞,然后可与适道(11)矣。司马子反(12)为其君使。废君命,与敌情,从其所请,与宋平(13)。是内专政而外擅名也。专政则轻君,擅名则不,臣而《春秋》大之,奚由哉?曰:为其有惨怛之恩,不忍饿一国之民,使之相食。推恩者远之而大,为仁者自然而美。今子反出己之心,矜(14)宋之民,无计其间,故大之也。

【注释】 (8)弛:施行。(9)偏:指战阵。(10)效:验证,证明。(11)适:合适,一致。(12)司马子反:人名,楚国大夫。(13)平:议和,讲和。(14)矜(qín):怜惜,体恤。

【译文】 《诗经》说:“施行礼乐之类的文德,使周围各国团结和睦。”这是《春秋》推崇的善良。德行不足以使身边的人感到亲切,礼乐、文德不足以使远方的人前来投奔,却公鸡好斗似的用战争来对待,这当然是《春秋》最疾恨的,完全不是正义。问难的人发问:《春秋》记载战争征伐,有善有恶。以欺诈的方法作战为恶,以阵地战为善,以攻伐治丧方为耻辱,而以复仇当作光荣。为什么认为《春秋》记载的没有正义战争而全部认为是丑恶的战争呢?我认为:凡是《春秋》记载战争灾害,即使垄苗上有几棵庄稼,还记载没有麦苗。如今天下广阔,已有三百年之久,战争侵伐不能计算清楚,而复仇战争只有两次。这和没有麦苗的记载和只有几棵苗有什么不同?这种情况不足以向《春秋》问难,所以可以说《春秋》没有正义战争。认为《春秋》没有正义战争是不可以的,那么土地上没有麦苗的记载也不可以;认为土地上没有麦苗的记载可以,那么没有正义战争的记载也可以。如同《春秋》对阵地战一样,认为战阵善,不是认为战争善,有用以验证这种看法的方法。《春秋》爱惜百姓,而战争要屠杀百姓,君子怎么能说杀戮自己所爱惜的人是善呢?所以《春秋》对待阵地战的态度,如同他对中原各国的态度一样。引用鲁国,说明与鲁不同的外狄;引用外狄,说明与之不同的诸夏各国。用欺诈战争作比喻,是说明正义战争;用不作战来比喻,是为了说明战争的不正义。所以盟誓不如不盟誓,然而有所说的好的盟誓;作战不如不作战,然而有所说的好的战争。不义当中有正义,正义当中有不正义,用语不能把所有的情况全都说到,全包涵在所指的“义”当中,不是深入思考的人,怎么能了解这个道理呢?《诗经》说:“棠棣花的花瓣,相反然后再相合。难道不思念你吗?是你离家太远。”孔子说:“还未加思索,有什么遥远可谈!”由此看来,见于旨意中的,不用词语区分,不用词语区分,然后就可以和道义一致了。司马子反替国君出使,背弃了国君的使命,用真实的情况与敌国沟通,同意了宋国的请求,和宋国议和。这是在国内独自主政,在国外独自占有好的名声。独自主政就要轻视国君,独自占有好名声就不能行臣之道,可是《春秋》却传播他的名声,为什么呢?我认为:是因为司马子反有恻隐之心,不忍心使全城的百姓受到饥俄之苦,让他们互相将对方当作食物。推广恩惠,就要将它推广扩大,实行仁爱,自然美好。如今司马子反表现出自己的恻隐之心,体恤宋国的百姓,不计较自已独自有决定权的问题,所以《春秋》就使他的名声传播开来。

【03】 注释 译文
难者曰:《春秋》之法,卿不忧诸侯,政不在大夫。子反(15)为楚臣,而恤宋民,是忧诸侯也;不复其君而与敌平,是政在大夫。也溴梁之盟,信在大夫,而诸侯刺之,为其夺君尊也。平在大夫,亦夺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间也。且《春秋》之义,臣有恶,擅名美(16)。故忠臣不显谏,欲其由君出也。《书》曰:“尔有嘉谋嘉猷(17),入告尔君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献,惟我君之德。”此为人臣之法也。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今子反去君近而不复,庄王可见而不告,皆以其解二国之难为不得已也。奈其夺君名美何?此所惑也。曰:《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变用于变,于常用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今诸子所称,皆天下之常,雷同之义也。子反之行,一曲之变。独修之意也。夫目惊而体失其容,心惊而事有所忘,人之情也。通于惊之情者,取其一美,不尽其失。《诗》云:“采葑采菲,无以下体。”此之谓也。今子反往视宋,闻人相食,大惊而哀之,不意之至于此也,是以心骇目动而达常礼。礼者,庶(18)于仁、文,质而成体者也。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著其礼?方救其质,奚恤其文?故曰“当仁不让”,此之谓也。《春秋》之辞,有所谓贱者,有贱乎贱者。夫有贱乎贱者,则亦有贵乎贵者。矣今让者《春秋》之所贵。虽然见人相食,惊人相爨,救之忘其让,君子之道有贵于让者也。故说《春秋》者,无以平定之常义,疑(19)变故之大则(20),义几可谕矣。

【注释】 (15)子反:(?-公元前575年),即公子侧,芈姓,熊氏,名侧,字子反,楚穆王之子,楚庄王之弟,楚共王的叔父,春秋时期楚国司马。(16)臣有恶,擅名美:此句不通,应为“恶臣擅君名美。”(17)猷:谋略。(18)庶:同“摭”,拾,拣。(19)疑:同“凝”,停止。(20)大则:大的原则,这里指大义。

【译文】 问难的人说:《春秋》的记事规则是:卿不替别的诸侯忧虑,政权不在大夫手中。子反身为楚国大夫却体恤宋国百姓,这是替别的诸侯忧虑,不向自己的国君回复就和敌国讲和,这是政权掌握在大夫手中的表现。溴梁的盟会,决定权确实在大夫手中,所以诸侯批评这种现象,因为大夫夺取了国君的尊严。议和一事由大夫完成,也是夺取了国君的尊严,可是《春秋》却传播他们的名声,这是对《春秋》记载上的疑惑。况且《春秋》大义,是讨厌臣子占有国君的好名声。所以忠信之臣不宣扬自己进谏的内容,希望好的意见主张由国君自己提出来。《尚书》说:“你有好的谋略、建议,进入到朝廷之内报告给你的国君,你可在朝廷之外听从君命,说:这个好计策,只有我的国君才能有这种德行”。这是做人臣的规则。古代的好大夫,他们服事国君全都如此。现在子反出使的地方离国君很近却不向国君回复,楚庄王可以看见却不向他报告,全因他要解除楚宋两国的危难而不得不这样做。对说他夺取国君美名又怎样?这也是对《春秋》记载的迷惑。我认为:《春秋》评价事件的原则,虽然有固定不变的,也有变化的。变化的对变化的事适用,不变的对不变的事适用,各自限于本来的事件,彼此互相并不妨碍。如今诸位所说的情况,全是天下固定不变的情况,道理也完全相同。子反的做法,是一种应变。是独自在实行正义。视觉受到惊动身体就会失去常态,思想受到惊动事情就要有的被遗忘,这是人的常情。和外界惊动相联系的情感,要用它好的积极方面,不要用尽和它失于常态的消极方面。《诗经》说:“采完葑菜采菲菜,却没有采下菜根。”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如今子反前去观察宋国的情况,听说宋人有人相食的情况,感到非常吃惊并很可怜他们,没有意料到宋国竟然到这种程度,因此使自己的视觉受到惊动而违反了常礼。礼与仁义和表现形式相合,实质又都以仁义为本体。如今让人相食的情况发生,就失去了仁爱,还怎样体现礼义?刚刚解救了礼的本体仁爱,何必要体恤礼的形式呢?所以说“当行仁爱时,即使对老师也不谦让。”说的就是这一个道理。《春秋》用语,有所谓低贱用词,有比更低贱低贱的用词。有比低贱更低贱的用词,就有比尊贵还尊贵的用词。现在被责备的人是《春秋》所尊贵的。虽然见到人相食的情况,被用人的骸骨烧火震惊,拯救他们忘记了被责让的事,君子的做事原则有比被责让更重要的。所以研究《春秋》的认为,没有固定不变的义,停止改变义的大原则,义差不多就可以明白了。

【04】 注释 译文
《春秋》记天下之得失,而见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无传而著(1),不可不察也。夫泰山之为大,弗察弗见,而微况渺者乎?故按《春秋》而适往事,穷其(2)端而视其故,得志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齐顷公(3)亲齐桓公之孙,国固广大而地势便利矣,又得霸主之余尊,而志加于诸侯。以此之故,难使会同而易使骄奢。即位九年,未尝肯一与会同之事,有怒鲁卫之志,而不从诸侯于清丘(4)、断道(5),春往伐鲁,入其北郊,顾返伐卫,败之新筑(6)。当是时也,方乘胜而志广,大国往聘(7),慢而弗敬其使者。晋鲁俱怒,内悉其众,外得党与曹、卫,四国相辅,大困鞌之(8),获齐顷公,斮逄丑父(9),深本(10)顷公之所以大辱身,几亡国,为天下笑,其端乃从慑鲁胜卫起。伐鲁,鲁不敢出,击卫,大败之,因得气而无敌国以兴患也。故曰:得志有喜,不可不戒。此其效(11)也。自是之后,顷公恐惧,不听声乐,不饮酒食肉,内爱百姓,问疾吊丧,外敬诸侯。从会与盟,卒终其身,国家安宁,是福之本生于忧,而祸起于喜也。呜!呼物之所由然,其于人切近,可不省邪?

【注释】 (1)传:注解。著:显著,显明。(2)端:原委。(3)齐顷公:齐桓公儿子惠公所生之子。(4)清丘:古地名,春秋卫地,在今河南濮阳县东南。(5)断道:古地名,在今河南济源县西。(6)新筑:占地名,在春秋时齐国、卫国交界处。(7)聘:古代诸侯之间或诸侯向天子的问候。(8)塞:古地名,春秋齐国境内。在今山东济南市。(9)逄丑父:齐顷公的保镖。(10)本:朔求本原,探求本原。(11)效:验证。

【译文】 《春秋》记载天下得失,并可发现所以有得有失的原因。特别幽暗隐晦却很明显,不加解释说明却很清楚明白,对此不可不明察。泰山的高大,不看还不知道,更何况细微的东西呢?所以根据《春秋》可以推知往事,考察事情的原委,观察其最终的结果,有抱负的君子,有喜事的人,不可以不审慎对待。齐顷公为齐桓公的亲孙子,齐国国土本来就广,大地势有很多有利条件,又取得霸主的尊严,有心对诸侯采取侵夺行动。因为这个缘故,很难使诸侯各国同他汇集在一起商议合作,却很容易让他骄傲奢侈。继承君位九年,从未有过一次集会商议合作的事。有恼怒鲁国、卫国的想法,却不和诸侯们在清丘、断道等地会面。春天出发攻打鲁国,进入鲁国的北郊,却又回过头来攻打卫国,在新筑打败了卫国军队。在当时,齐军乘战胜的大势扩大自己的意志,各大国都派使臣前往问候,齐国轻慢、不尊敬各国使臣。晋国、鲁国全部愤怒,在国内动员兵众,在国外得到曹国、卫国的支持。晋、鲁、曹、卫四国互相支持,在鞌地给齐国造成困境,俘虏齐顷公,杀死顷公的保镖逄丑父。深入探讨齐顷公所以受到最大羞辱,差一点亡掉自己的国家,被天下人耻笑的原因,其开端就是从威吓鲁国、战胜卫国开始。攻打鲁国,鲁国不敢出城迎战,攻打卫国,大败卫国,于是志得气勇,心中再无敌手,所以出现忧患和灾难。所以说,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有可喜的一面,但不可不警戒自己。这就是证明。从此以后,齐顷公心存恐惧,不敢再听音乐,不敢饮酒吃肉,在国内对百姓仁爱,慰问有病和有丧事的人,在国外尊敬诸侯。经常参加诸侯间的会面与盟誓,一直到生命的最后,国家安定太平。这就说明幸福原来从忧患中产生,灾难是在欢喜中出现的。唉!事物的产生,和人的行为非常切近,难道可以不省察吗?

【05】 注释 译文
逄丑父杀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谓知权?丑父欺晋,祭仲(1)许宋,俱枉正以存其君。然而丑父之所为,难于祭仲,祭仲见贤而丑父犹见非(2),何也?曰:是非难别者在此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贵;获虏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贱。祭仲措其君于人所甚贵以生其君,故《春秋》以为知权而贤之。丑父措其君于人所甚贱以生其君,《春秋》以为不知权而简之。其正俱枉以存君,相似也;其使君荣之与使君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为也,前枉而后义者,谓之中权。虽不能成,《春秋》善之,鲁隐公、郑祭仲是也。前正而后有枉者,谓之邪道。虽能成之,《春秋》不爱,齐顷公、逄丑父是也。夫冒大辱以其生,情无乐.故贤人不为也,而众人疑焉。《春秋》以为人知之不义而疑也,故示之以义,曰国灭君死之,正也。正也者,正于天之为人性命也。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顺人理,以至尊为不可以加于至辱大羞,故获者绝之。以至辱为亦不可以加于至尊大位,故虽失位弗君也。已反国复在位矣,而《春秋》犹有不君之辞,况其溷然方获而虏邪。其于义也,非君定矣。若非君,则丑父何权矣?故欺三军为大罪于晋,其免顷公为辱宗庙于齐,是以虽难而《春秋》不爱。丑父大义,宜言于顷公曰:“君慢侮而怒诸侯,是失礼大矣。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无耻也而复重罪。请俱死,无辱宗,庙无羞社稷。”如此,虽陷其身,尚有廉名。当此之时,死于贤生。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荣,正是之谓也。由法论之,则丑父欺而不中权,忠而不中义,以为不然?复察《春秋。》

【注释】 (1)祭仲:郑国大夫。他曾用欺骗的方法,使齐侯免于被晋国俘虏。(2)非:责备,批评。

【译文】 逄丑父死掉自己却使国君生还,怎么可以说他不知权变呢?逄丑父欺骗了晋国,郑国祭仲答应宋国的要求,都是用虚伪代替正直,却使自己的国君得以存活。然而逄丑父的所做所为,比祭仲更难,可是祭仲被称为贤,而逄丑父还要被批评,这是为什么?我认为:是非难以区分就表现在这一点上。这些看起来很相似的事,却有不同的道理,不能不仔细分析。抛开君位避开兄弟纷争之事,是君子特别看重的;被俘之后逃脱的事,是君子特别看不起的。祭仲用人们尊重的办法安排自己的国君,使国君得以生还,所以《春秋》认为他了解义的权变所以认为他贤。逄丑父用人们轻视的办法安排自己的国君而使国君生还,所以《春秋》认为他不知权变而忽视了义的重要。他们二人全是用虚伪代替正直而使国君存活,在这一点上相似;但让自己的国君光荣还是让自己的国君受屈辱,却有不同之理。所以凡是人们有所作为时,先用虚伪的方法,之后再用正义的方法,称作符合义的权变。即使不能成功,《春秋》却认为他善,鲁隐公、郑祭仲这就是类人。先用正义的方法,之后再用虚伪的方式,被称为邪道,虽然能够成功,《春秋》却不喜欢,齐顷公、逄丑父就类是这人。冒犯最大的羞辱而活下来,他的感情上没有快乐,所以贤人不去做,而普通人也要迟疑,《春秋》以为人们不知大义而迟疑,所以用大义宣教他们,认为国家灭亡、国君为国而死是正义的。所谓正义,就是上天决定人的性命具有正义。上天决定人的性命,让人类实行仁义而把可耻当作羞辱,不象鸟兽一样,对付着活命,对付着追求利益罢了。因此《春秋》推求上天实施仁义的原则,随从人类的常理,认为最高的尊贵不可以加在大羞大辱之上,所以俘获之后要使之绝命。认为大羞大辱不可以加在至尊之上,所以国君虽然失去君位就不以君相称。已经返回国内恢复王位了,《春秋》仍称有不君这类用词,何况对混混噩噩刚被俘获的俘虏了。这样人用义来衡量,不是国君是肯定的。如果这类人不是国君,那么逄丑父之死还有什么权变可谈。所以逄丑父欺诈三军是对晋国有大罪,他使顷公在齐国避免了污辱自己的宗庙,所以做法虽困难,《春秋》却不喜欢。逄丑父如知大义,应该对顷公说:“你轻慢侮辱诸侯并使他们愤怒,这是失大礼。如今受到大的羞辱还不去死,这是不知道羞辱而重新犯罪。我请求咱们一起去死,不要污辱宗庙,不要污辱社稷”。像这样,虽然身陷敌手,尚可保有廉洁的名声。在这个时候,死比生更好。所以君子活着受羞辱,不如死了有荣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根据《春秋》的记事原则分析,逄丑父欺诈对方又不合权变,忠心却不符合义,认为不是这样吗?请重复考察《春秋》。

【06】 注释 译文
《春秋》之序辞也,置王于春正(3)之间,非曰上奉天施而下正人,然后可以为王也云尔。今善善恶恶,好荣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君子以天施之在人者听之,则丑父弗忠也。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耻,有廉耻者,不生于大辱,大辱莫甚于去南面之位而束获为虏也。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死视如归。”谓如顷公者也。《春秋》曰:“郑伐许。”奚恶于郑而夷狄之也?曰:卫侯遫卒,郑师侵之,是伐丧也。郑与诸侯盟于蜀,以(4)盟而归,诸侯于是伐许,是叛盟也。伐丧无义,叛盟无信,无信无,义故大恶之。问者曰:是君死,其子未逾年,有(5)称伯不子,法辞其罪何?曰:先王之制,有大丧者,三年不呼其门,顺其志之不在事也。《书》云:“高宗谅暗,三年不言。”居丧之义也。今纵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逾年即以丧举兵也?《春秋》以薄恩,且施(6)失其子心,故不复得称子,谓之郑伯,以辱之也。且其先君襄公伐丧叛盟,得罪诸侯,诸侯怒之未解,恶之未已。继其业者,宜务善以覆之。今又重之,无故居丧以伐人。父伐人丧,子以丧伐人,父加不义于人,子施失恩于亲,以犯中国,是父负故恶于前,己起大恶于。后诸侯果怒而憎之,率而俱至,谋共击之。郑乃恐惧,去楚而成虫牢(7)之盟是也。楚与中国侠(8)而击之,郑罢疲危亡,终身愁辜。吾本其端,无义而败,由轻心然。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知其为得失之大也,故敬而慎之。今郑伯既无子(9)恩,又不孰计,一举兵不当,被患不穷,自之取也。是以生不得称子,去其义也;死不得书葬,见其穷也。曰:有国者视此。行身(10)不放义,兴事不审时,其何(11)如此尔。

【注释】 (3)春正:即上天和人。“春”是上天所制定,“正”是君主所为,君主“正”的是人。所以君主是处在“天”和“人”之间。(4)以:同“已”。(5)有:同“又”。(6)施:同“弛”。废弃。(7)虫牢:古地名,春秋郑地,今河南封丘县北。(8)侠:同“夹”。(9)子:子嗣。(10)行身:做人,为人。(11)何:误字,应为“祸”。

【译文】 《春秋》用词,把君主安排在“春”和“正”之间,不是说君王对上尊奉天命行事,对下是管理百姓,然后可以出任国君吗?现在看能以善为善,以恶为恶,喜好荣誉憎恶羞辱,不是人类生来俱有的思想,这是上天教给人类的。君子以上天交给人类的思想统治人类,逄丑父就是不忠。上天交给人类的思想,使人有了廉耻之心。有廉耻之心的人,在受到大的羞辱后就不再活着。最大的羞辱没有比抛弃国君之位而被敌人俘获后成为俘虏更大的了。曾子说:“能否躲避羞辱就躲避,到了不能躲避的时候,君子把死亡看作如同回家一样容易。”说的就像齐顷公这类人。《春秋》记载:“郑国攻伐许国。”为什么厌恶郑国而把它视为夷狄呢?我认为:卫国的国君遫死后,郑国的军队侵略卫国,这是趁人家办丧事攻伐人家。郑国和各诸侯在蜀地盟誓,在盟誓之后就回国了,诸侯也都回去了,于是郑国攻打许国,这是背叛了盟誓。攻打有丧事的国家,违背大义,背叛盟约不诚信,没有大义和不诚信,本来就应特别厌恶。问难的人说:这个国君死亡后,他的儿子继承王位没超过一年,又称伯,不称子,按记事规则,这种用语是什么罪过?我认为:先王的制度,有父丧的人,三年不上门叫人,这为了随顺他的想法而不注重是否办事。《尚书》说:“高宗居丧庐,三年不说话。”这是居丧的规则。如今即使不能做到这一点,为什么别人的父亲死去不足一年就趁人家守丧时发动军队攻击?《春秋》因为他缺少恩德,并且废置父子之道,所以不再称他“子”,而称他郑伯,为了羞辱他。况且他的先父襄郑公攻打有丧事的国家,背叛盟约,得罪了诸侯,诸侯对郑国愤怒还未消除,厌恶他还没结束。继承他的君位的,应该从善来改变对他的看法,如今又加重罪过,毫无缘由地在许国居丧时攻打它。父亲在别人居丧时攻伐,儿子又在别人居丧时攻伐别人,父亲将不义加施于别人,儿子又对亲戚施行不义,而进犯中原,这是父亲占有旧恶在先,自己又在做大恶后。诸侯全都愤怒并憎恨他们,所以全都来盟会,商议共同攻伐他。郑国才感到恐惧,背离楚国,结成虫牢之盟就是这种表现。楚国和中原各诸侯国南北夹击它,郑国陷入疲惫危险的境地,一生都又犯愁又苦恼。我探求其原因,就是因为不行仁义而失败,由于轻心造成这样的。孔子说:“领导大国,办事要谨慎严肃并诚信。”因为了解信义的重大,所以认真而谨慎。如今郑伯既没有接继的恩德,又不深思熟虑,一旦发兵征伐不合适,遭受的祸患无穷,这是咎由自取。所以活着的时候不能称他“子”,是认为他无义,死了以后又不记载下葬,是为了表现他的罪过。我认为:统治国家的人要看到这些。做人不按义来做,做事不考虑时机,祸患就如同这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