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题解】本篇由说明“身之养重于义”的道理论及为政治国的根本方法。董仲舒首先提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认为义与利不可或缺,各有所用:“利以养身,义以养心。”然后论证“义养“(即养心)重于“利养“(即养身)。由于一般人平常只是见小(“利”)而不见大(“义”),因而“皆趋利而不趋义”。对于这种局面,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直接诉诸严刑酷法,董仲舒认为是绝对行不通的;二是采用德行教化,晓民以义,董仲舒认为这是“大治之道”。总而言之,本篇中心论点归结为“德为主,刑为辅"的治国思想。
【译文】 上天诞生人类,让人类生出义和利。用利养人的身体,用义修养人的思想。内心得不到义的修养就不能快乐,身体得不到利的滋养就不能安稳。义是思想的营养,利是身体的营养。身体不比内心更贵重,所以营养中没有比义更重要的,义作为营养对人的生命比利更重大。由哪里知道是这样呢?现在有的人特别有义却非常没有利,即使贫贱,仍然认为自己的行为光荣,因自我喜好义而高兴地生活,原宪、曾子、闵子骞等人就是这一类人。有的人非常有利却特别没有义,即使非常富有,也因有大的恶行而感到羞辱。罪恶深重,祸患重大,不是因自己的罪过而立即死去的,就是马上受到伤害忧虑,不能愉快地生活而了此一生,那些受到刑罚,杀戮而夭折的人便是如此。
【注释】 (2)吾以此实:意为我由此验证。实:验查,验证。(3)殉:为了某个目的而死去。(4)错金:镶嵌着花饰的金器。错:镶嵌。(5)《诗》云:诗见《周颂·敬之》。
【译文】 那些有义的人,即使贫困却能自己找到快乐。而特别没有义的,即使富有也不能独自生存于世。我由此验证义可养话人,比利还要重大,比财物还要厚重。百姓不能知晓这个道理而常常理解反了,全都忘记义而为利殉命,抛弃道理走向邪路,来残害自身并祸害自己的全家。这种情况不是他自己考虑没有用尽心思,就是他的智慧不能明晰事物。现在抓一把枣和镶嵌花纹的金器,来给婴儿看,婴儿一定拿起枣来而不拿金器。拿起一斤黄金和价值千万的宝珠,拿来给田野农夫看,田野农夫一定拿起黄金而不去拿宝珠。所以东西对人来说,小的东西容易被了解,对那些大的则难以看清。如今利被小人了解,而义被大人了解,不要责怪百姓都奔向利而不奔向义,是为他们被不熟悉的事物所蒙蔽。圣人从事显明义的工作,以便照亮百姓所不熟悉的事物,所以百姓不陷入罪恶。《诗经》说:“明示我显露德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注释】 (6)孔子曰:语见《论语·雍也》。(7)炤:同“昭”,昭示,显示。(8)憯:同“惨”。(9)仲尼曰:语不见今本《论语》。
【译文】 先王显露德行而昭示百姓,百姓高兴而歌颂他们而写成诗,解说教化百姓而成为习俗。所以不必下令就可以自动实行,不必下禁令就自动停止,听从在上位的想法,不必等待使令他们,如同自然。所以说:圣人能使天地动、四季变化,不是有别的原因,他见到的义伟大,所以天地能动,能动所以能变化,因为能变化所以能有大的行动,变化大的行动,所以能不触犯法律,不触犯法律所以可以不动用刑罚,不用刑罚就有尧舜一样的功德。这是天下大治的规律,先圣传授下来后圣又重复执行。所以孔子说:“谁能出外不经由门户,为什么不由这一条道呢?”现今不显示德行,百姓对义不了解,统治者不能昭示;对治国之道不能理解,于是想用严苛、惨痛的方法匡正百姓,只是残害天下百姓而使人主的德行微薄罢了,这种势头是不可行的。孔夫子说:“国家有正常的政令,即使要用刑罚,也没有用刑的对象。国家没有正常的政令,即使将人杀死,也杀不尽”。这里所说的有道、无道,只是将显赫的德行昭示天下与不昭天下罢了。
【注释】 (1)原宪:春秋时鲁国人,字子思,是孔门弟子。曾:指曾子,春秋时鲁国人,名参.字子舆,孔门弟子。闵:指阂子骞,春秋时鲁国人,名损,字子骞,是孔门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