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题解】本篇论述了天道所具有的温和、思德、公平、威严等德性,并指出天气变化中的寒、暑和季节变化中的春、夏、秋、冬等就是天意喜、怒、德、威的表现。上天是公平正直的,它的运行适时、适度,不会因喜怒而影响常理。董仲舒认为,君和民的关系就如同天和人的关系一样,君主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应该效法天道,适时、合理地行使刑赏,不因个人的喜怒而违反常理。董仲舒还特别举《春秋》一书的笔法为例,说明了不能因私人的情绪而影响道义的施行这样一种基本观点。
天有和有德,有平有威,有相受(1)之意,有为政之理,不可不审(2)也。春者,天之和也;夏者,天之德也;秋者天,之平也;冬者,天之威也。天之序,必先和然后发德,必先平然后发威。此可以见不和不可以发庆赏(3)之德,不平不可以发刑罚之威。又可以见德生于和,威生于平也。不和无,德不平无威,天之道也,达者(4)以此见之矣。我虽有所愉而喜,必先和心以求其当,然后发庆赏以立其德。虽有所忿(5而),怒必先平心以求其政(6),然后发刑罚以立其威。能常若是谓者之天德,行天德者谓之圣人。为人主者,居至德之位,操杀生之势,以变化民。民之从主也,如草木之应四时也。喜怒当寒暑,威德当冬夏。冬夏者,威德之合也;寒暑者,喜怒之偶也。喜怒之有时而当发(7),寒暑亦有时而当出,其理一也。当喜而不喜,犹当暑而不暑;当怒而不怒,犹当寒而不寒也;当德而不德,犹当夏而不夏也;当威而不威,犹当冬而不冬也。喜怒威德之不可以不直(8)处而发也,如寒暑冬夏之不可不当其时而出也。故谨善恶之端,何以(9)效其然也?《春秋》采善不遗小,掇恶不遗大,讳而不隐,罪而不忽,口口以是非,正理以褒贬。喜怒之发,威德之处,无不皆中其应,可以参(10)寒暑冬夏之不失其时已(11)。故曰圣人配天。
【注释】 (1)受:同“授”,给予。(2)审:明白,清楚。(3)庆赏:赏给、赐予。(4)达者:此指目光通达的人,即眼光看得远,看得开的人。(5)忿(fèn):怨恨。怒:生气,发怒。(6)求其政:当作“求其正”。正:正当,真正。(7)当发:适时发出。当:适逢。(8)直:同“值”,正当,合适。(9)效:效验,验证。(10)参:参验。(11)不失其时已:应作“不失其时而已”,“而”字夺。
【译文】 上天有和谐有恩德,有平和有威严,有互相给予的意向,有管理政治的原则,不可不弄明白。春季是上天的和谐;夏季是上天的恩德;秋季是上天的平和;冬季是上天的威严。上天的次序,一定要先和谐然后施发恩德,一定要先平和然后散发出威严。由此可以发现不和谐就不可以施发奖赏的恩德,不平和就不可以表现出刑罚的威严。又可以发现恩德由和谐而产生,威严由平和产生。不和谐便没有恩德,不平和就没有威严,是上天的原则,通达的明白人由此可见到这个原则。我虽然有愉快的事而高兴,一定使内心和谐来寻求与之相当的喜悦,然后发布赏赐来建立自己的恩德。虽然有忿恨的事而发怒,一定要使内心平和而寻求自己真正的想法,然后施发刑罚而确立自己的威严。能够经常做到这样的叫做上天的恩德,能够实行上天的恩德的人叫做圣人。做国君的,居处在最高的恩德的位置,操持着杀人或使人活命的权势,以教化百姓。百姓听从君主,如同草木与四季相呼应。喜欢与忿怒相当于寒冷和暑热,威严和恩德相当于冬天和夏天。冬天夏天,是威严、恩德互相交会的结果;寒冷和暑热,是喜欢忿怒的陪伴。喜欢和忿怒有定时而适时发出,寒冷、暑热也是有定时而适时发出,它们的道理是相同的。应当高兴却不高兴,如同应当暑热却不炎热;应当忿怒却不发怒,如同应当寒冷却不寒冷;应当施恩德却不行恩德,如同正值夏季却没有夏季的特点;应当有威严却不发威严,如同正值冬季却没有冬季的特点。喜怒威德不能不恰当合适地发出,如同寒暑冬夏不可不正值所在的季节出现。所以谨慎地对待善恶的开端。凭借什么效验是这样呢?《春秋》择取善事不遗漏小处,择取恶事不遗漏大处,避讳却不隐瞒,处罪却不忍视,……用是非标准,端正的道理来进行褒扬和批评。欢喜、忿怒的发出,威严、恩德的处理,没有不符合它们应该得到的,这可以从寒暑冬夏不错过季节得到验证。所以说圣人与上天相配合、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