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中国古代儒家的伦理学着作。有人说是孔子自作,但南宋时已有人怀疑是出于后人附会。清代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指出,该书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遗言”,成书于秦汉之际。自西汉至魏晋南北朝,注解者及百家。现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全书共分18章。
该书以孝为中心,比较集中地阐发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书中指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保持爵禄。《孝经》在中国伦理思想中,首次将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绝对化神秘化,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
《孝经》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统而烦琐的规定。它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它把维护宗法等级关系与为封建专制君主服务联系起来,主张“孝”要“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并按照父亲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提出“孝”的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该书还根据不同人的等级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天子之“孝”要求“爱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则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则一切按先王之道而行,“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是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应“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孝经》还把封建道德规范与封建法律联系起来,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提出要借用国家法律的权威,维护封建的宗法等级关系和道德秩序。
《孝经》在唐代被尊为经书,南宋以后被列为《十三经》之一。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它被看作是“孔子述作,垂范将来”的经典,对传播和维护封建纲常起了很大作用。
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 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 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 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 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德。』」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 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 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 之孝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 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 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 一人。」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 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考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 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 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 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 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 陈之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 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子曰:「昔者明王之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 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 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 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 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 之。』」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 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 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 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 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 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 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无则焉。 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 可乐,德义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 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 忒。』」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 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 不争。居上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 犹为不孝也。」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 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 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 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 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 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 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 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则子不可以不 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 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 也。宗庙致敬,不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着矣。孝悌之 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 不服。』」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 下能相亲也。《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 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 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踊 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 思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