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40 北门


位卑任重,处境困穷,无处诉说的小官吏埋怨公事繁忙、生活困难的怨诗
出自北门, 忧心殷殷。   
终窭且贫, 莫知我艰。   
已焉哉!
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适我, 政事一埤益我。 
我入自外, 室人交遍谪我。 
已焉哉!
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 政事一埤遗我。 
我入自外, 室人交遍摧我。 
已焉哉!
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走出北门愁在心,心头烦恼重千斤。
养家活口顾不上,我的苦楚告谁听。
完啦!得啦!
老天这样安排下,教我还说什么话!

王爷的差事逼得凶,公爷的差事压得重。
回到家里来,谁都对我不放松。
完啦!得啦!
老天这样安排下,教我还说什么话!

王爷的差事火烧眉,公爷的差事压断背。
回到家里来,人人骂我窝囊废。
完啦!得啦!
老天这样安排下,教我还说什么话!

1、殷殷:忧貌。 2、终窭且贫:犹言“既窭且贫”。窭(巨jù):本义是房屋迫窄简陋,不合礼数的意思,引申起来便和“贫”同义。 3、艰:古读如“根”。 4、已焉哉:等于说“罢了!”5、王事:和周天子有关的事。適:读为谪(哲zhé),督责。 6、政事:诸侯国内的事。一:犹“皆”。埤(俾pí)益:增益,加于。埤益我:加给我。 7、室人:指家中亲属。交:犹“俱”。徧:同“遍”。讁(zhé):同“谪”,谴责。 8、敦:逼迫。 9、埤遗:犹埤益。 10、摧:逼迫。

《毛诗序》云:“《北门》,刺仕不得志也。言卫之忠臣不得其志尔。”郑玄笺曰:“不得其志者,君不知己志,而遇困苦。”三家诗无异义。朱熹《诗集传》申论云:“卫之贤者处乱世,事暗君,不得其志,故因出北门而赋以自比。又叹其贫窭,人莫知之,而归之于天也。”但方玉润《诗经原始》则说:“《北门》,贤者安于贫仕也。”现代学者(如高亨《诗经今注》、程俊英《诗经译注)等)一般都认为这是一首小官吏不堪其苦而向人怨诉的诗。从诗的语言看,并没有“忠臣不得其志”或“安于贫仕”之意,旧说未免令人感到迂曲,今人的“怨诉”说则解释较为圆满。诗中的小官吏公事繁重苛细,虽辛勤应付,但生活依然清贫。上司非但不体谅他的艰辛,反而一味给他分派任务,使他不堪重负。辛辛苦苦而位卑禄薄,使他牢骚满腹,家人的责备更使他难堪,他深感仕路崎岖,人情浇薄,所以长吁短叹,痛苦难禁,悲愤之余,只好归之于天,安之若命。

这首诗的主人公虽然是一名官吏,但全诗并非无病呻吟,的确体现了《诗经》“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精神。对诗中连用“我”字而蕴含的感情色彩,昔人评曰:“三章共八‘我’字,无所控诉,一腔热血。”(邓翔《诗经绎参》)全诗纯用赋法,不假比兴,然而每章末尾“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三句重复使用,大大增强了语气,深有一唱三叹之效,牛运震《诗志》认为这些句段与《古诗十九首》中“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等一样,“皆极悲愤语,勿认作安命旷达”,这是很有见地的。

关于《北门》一诗的历史背景及其本事,明代何楷《诗经世本古义》根据《邶风·柏舟》推断此诗作于卫顷公之时,清代姜炳璋《诗序补义》猜测此诗作于“西周之世夷厉之时,卫未并邶之日”,但这两种说法均与史实、诗事不符。今人翟相君《北门臆断》一文,首先根据《诗经》用词惯例,考释“王”特指周王,“事”专指战争,然后根据《左传·桓公五年》记载,考定诗中所谓“王事”,是指卫宣公十二年(707)秋天卫人帮助周桓王伐郑而战败一事。他认为诗中主人公参与了这次战争,归来后受到同僚的埋怨,作这首诗抒愤;或是卫人借这位官吏之口,作诗表达对这次战争的不满。姑录其说以存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