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97 还


两位猎人在山间相遇,互相赞美
子之还兮,遭我乎狃之间兮。
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狃之道兮。
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狃之阳兮。
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你真敏捷技艺娴,与我相遇峱山间。
并驾追赶两大兽,拱手夸我多灵便。

你的身材真美好,与我相遇峱山道。
并驾追赶两雄兽,拱手夸我技艺高。

你的身材真健壮,与我相遇峱山阳。
并驾追赶两条狼,拱手夸我技艺强。

1、还(旋xuán):旋。便捷。   2、遭:相遇。峱(挠náo):山名,在今山东临缁县南。   3、从、肩:《毛传》:“从,逐也。兽三岁曰肩。”   4、揖:作揖。儇(旋xuán):灵巧。《毛传》:“儇,利也。”《传疏》:“利犹闲也,闲于驰逐也。”   5、茂:美好。《毛传》:“茂,美也。”   6、牡:雄兽。   7、昌:《郑笺》:“昌,佼好貌。”   8、阳:《集传》:“山南曰阳。”   9、《后笺》:“《陆疏》云,狼猛捷,自是难获之兽。此所以互相夸耀,以为戏乐。”   10、臧(脏zāng):善,好。

这是一首猎人相遇互相赞誉猎技高超的诗。旧说中《毛诗序》以为诗旨是刺齐哀公(周夷王时代人)迷恋打猎,致使齐国好猎成风,荒废政治,朱熹《诗集传》虽谓此诗“以便捷轻利相称誉”,但又有刺“其俗之不美”的看法。我们觉得从本诗中看不出有“刺”的意味,旧说显系比附,今不取。

本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出“子之还(茂、?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我们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我们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我们知道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在《诗经》中堪称佳作。方玉润《诗经原始》引章潢的话评论说:“‘子之还兮’,己誉人也;‘谓我儇兮’,人誉己也;‘并驱’,则人已皆与有能也。寥寥数语,自具分合变化之妙。猎固便捷,诗亦轻利,神乎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