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语要》卷十


与朱济道

此理在宇宙间,未尝有所隐遁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顺此理而无私焉耳。人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极,安得自私而不顺此理哉?孟子曰:「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人惟不能立乎大者,故为小者所夺,以叛乎此理,而与天地不相似。诚能立乎其大者,则区区时文之习,何足以汩没尊兄乎。

「象山讲学不说玄说虚,说的都是平平实实、常人皆知的东西。因为此理本自平实,本自简易。只是人们不能平实看待它,把它视为很了不起的东西,张大虚声,把着一事,动辄要做君子,成圣贤。因此象山极为反对助长之病,反对把一个圣贤横在心中。其实汲汲讲学,只是为做个平平常常人、不违自己本心有人。」

此理非可以私智揣度附会。若能知私智之非,私智废灭,此理自明。若任其私智,虽才高者亦惑;若不任私智,虽无才者亦明。

后生读书时,且精读文义分明、事节易晓者,优游讽咏,使之浃洽,与日用相协,非但空言虚说,则向来疑惑处,自当涣然冰释矣。纵有未解,固当候之,不可强探力索,久当自通。所通必真,与私意揣度者天渊不足喻其远也。

与吴子嗣三

人谁无过,过而不改,是为过矣,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第当勉致其实,毋倚于文辞。......有德者必有言,诚有其实,必有其文。实者本也,文者末也。今人之习,所重在末,岂惟丧本,终将并其末而失之矣。

学无端绪,虽依放圣贤而为言,要其旨归已悖戾,庞杂肤浅,何足为据?若所谓「致其誉闻,不泯泯碌碌」者,尤不可不辩。人有实德,则知「疾没世而名不称」者,非疾无名,疾无德也;「令闻广誉施于身」者,实德之发,固如是也;「庶几夙夜,以永终誉」者,其德之常久而不已也。

前书「致其闻誉」之说,乃后也学者大病。不能深知此病,力改敝习,则古人实学未易言也。

古所谓责成者,谓人君委任之道,当专一不疑贰,而后其臣得以展布四体以任君之事,悉其心力,尽其才智,而无不以之怨。人主高拱于上,不参以己意,不间以小人,不维制之以区区之绳约,使其臣无掣肘之患,然后可以责其成功。故既已任之,则不苟察其所为,但责其成耳。

古所谓赏罚者,亦非为欲人趋事赴功而设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其赏罚皆天理,所以纳斯民于大中,跻斯世于大和者也。此与后世功利之习燕越异乡矣。

此理充塞宇宙,天地鬼神且不能违异,况于人乎?诚知此理,当无彼己之私。善之在人,犹在己也。故「人之有善,若己有之」,「人之彦善,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胥训告,胥保惠,胥教诲」,此人之情也,理之所当然也。

与李宰二

人非木石,安得无心。......「人之所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去之者,去此心也,故曰「此之谓失其本心」;存之者,存此心也,故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四端者,即此心也;天之所以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故曰「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

所贵夫学者,为其欲穷此理,尽此心也。有所蒙蔽,有所移夺,有所陷溺,则此心为之不灵,此理为之不明,是谓不得其正。其见乃邪见,其说乃邪说。一溺于此,不由讲学,无自而复。

故正理在人心,乃所谓固有。易而易知,简而易从,初非甚高难行之事,然自失正者言之,必由正学以克其私,而后可言也。

然孟子既没,其道不传。天下之尊信者,抑尊信其名耳,不知其实也。

自周衰,此道不行;孟子没,此道不明。今天下士皆溺于科举之习,观其言,往往称道《诗》《书》《论》《孟》,综其实,特藉以为科举之文耳。谁实为真知道者!

与王顺伯

荆门之除,官闭境胜,事力自赡,无匮乏之忧,又假以迟次,使得既泉石之事,究学问之乐,为幸多矣。

人之才智各有分限,当官守职,惟力是视。......至于此心此德,则不容有不同耳。

盖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其本心无有不善,吾未尝不以其本心望之,乃孟子「人皆可以为尧舜」,「齐王可以保民」之义,即非以为其人所为已往者皆君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