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刑官之属:
大司寇,卿一人。小司寇,中大夫二人。士师,下大夫四人。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主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县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讶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
司刑,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剌,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约,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职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厉,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犬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有六人。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掌囚,下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司隶,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罪隶,百有二十人。
蛮隶,百有二十人。
闽隶,百有二十人。
夷隶,百有二十人。
貉隶,百有二十人。
布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禁杀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野庐氏,下士六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蜡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
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寤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二人。
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修闾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庶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穴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翨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柞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
薙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赤犮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壶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衔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
小行人,下大夫四人。
司仪,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环人,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掌讶,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史四人、徒十有六人。
掌货贿,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朝大夫,每国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八人、徒二十人。
都则,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
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家士亦如之。
【题解】
秋宫系统共有六十六官,大司寇是其长,小司寇是大司寇的副手。按照《叙官》的说法,秋官是“刑官”,即掌刑法之官,此说大体不误。如大司寇的主要职责就是掌刑法,其中包括惩治违法诸侯的三典,惩治违法之民的五刑。用圜土(狱城)聚教不良之民,用“两造”之法防禁诉讼不实之辞。用罚坐“嘉石”和服役之法惩罚不良之民。用立“肺石”之法使穷民的冤情得以上达,定期宣布刑法,掌评断诸侯以至庶民狱讼的邦典、邦法和邦成,监视对违令将士行刑,等等,皆属掌刑法之职。小司寇协助大司寇工作,其主要职责也是掌刑法。但此外小司寇还掌询万民和群臣,又掌大校比时登记民数上报天府,以及孟冬献民数于王等职,则似与秋官的性质不类。大小司寇之下的六十四属官,其审掌察,掌货贿,都则,都士,家士待五官职文佚缺,其他五十九官,职掌则较复杂,第一类是掌刑法狱讼的官,有士师、乡士、遂士、县方士、讶士、司刑、司刺、司厉、司圜、掌囚、掌戮、布宪、禁杀戮、禁暴氏等,凡十六职。第二类是掌各种禁令的官,有雍氏[掌沟渎之禁]、萍氏[掌水禁]、司寐氏[掌宵禁]、司烜氏[掌火禁]、野庐氏[掌路禁]、修闾氏(掌国中路禁)。、衔枚氏[禁喧哗]等,凡七职。盖禁令近于刑法,故属之司寇。第三类是掌隶民的官司,有司隶、蛮隶、闽隶、夷隶、貉隶等,凡六职。案隶民罪犯(罪隶)和少数民族战俘,把他们当作奴隶加以监管役使,有执法性质,故此类职官亦属之司寇。第四类是掌司盟约的官,有司约、司盟二职。盟约有类似法律的约束力,故此二官亦属之司寇。第五类是掌接待四方宾客以及与诸侯和蛮夷交往的官,有大行人、小行人、司仪、行夫、环人(与夏官之环人官名同而职异)、象胥、掌客、掌讶、掌交等,凡九职。第六类是掌辟除的官,包括除去腐尸以及攻捕鸟兽虫怪等,有蜡氏、冥氏、庶氏、穴氏、跫氏、薙蔟氏、翦氏、赤发氏、蝈氏、壶涿氏、庭氏等,凡十一职。还有负责统计民数的司民,掌为王和公侯伯子男出巡时“执鞭以趋辟”的条狼氏,掌有关矿物开采的职金,掌除草木造田的柞氏、薤氏,掌供祭祀之杖和杖函的伊耆氏,掌供犬牲的犬人,等等,皆可自成一类。可见司寇的属官除掌刑法外,还有许多与刑法无关的职事,其中有些似当属之他官而杂入此官。如第五类官主要职责是掌宾礼,当属之春官;掌统计民数的司民,掌除草木造田的柞氏、薤氏,以及掌矿物的职金等,则当属之地官。又第六类诸职以及伊耆氏所掌,皆属杂事,不知缘何属之司寇。又第六类职官的职掌至微,而分工至细,如同样是掌捕兽,既有攻捕猛兽的冥氏,又有掌捕蛰兽的穴氏;同样是掌除虫,既有挚除毒蛊的庶氏,又有掌除蠹虫的翦氏,还有掌除墙中虫豸的赤发氏,苡及掌除水虫的壶涿氏;同样掌除鸟,既有掌攻猛鸟的翼氏,又有掌覆妖鸟巢的誓蔟氏,还有掌射妖鸟的庭氏。又仅因蛙类的叫声吵人而亦特设蝈氏一职,专掌除蛙类,真可谓不厌其烦,一故亦颇为后世举者所讥。
【译文】
王建立国都,辨别方向并确定[宗庙和朝廷的]位置,划分都城与郊野的界限。分设官职,用作民众的榜样。于是设立秋官司寇,让他率领下属,掌管天下的禁令,以辅佐王惩罚违法的诸侯国。
刑官的属官有:大司寇,由卿一人担任;小看]寇,由中大夫二人担任;士师,由下大夫四人担任;乡师,由上士八人担任;(还配有]中士十六人,众下士三十二人,府六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遂士,由中士十二人担任,[还配有]府六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县士,由中士三十二人担任,[还配有]府八人,史十六人,胥十六人,徒一百六十人。
方士,由中士十六人担任,[还配有]府八人,史十六人,胥十六人,徒一百六十人。
讶士,由中士八人担任,[还配有]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朝土,由中士六人担任,[还配有]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民,由中士六人担任,[还配有]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
司刑,由中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刺,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约,由下土二人担任,[还配有]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盟,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职金,由上士二人担任,下士四人为副手,[还配有]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厉,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犬人,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六人。
司圜,由中士六人担任,下士十二人为副手,[还配有]府三人,史六人,胥十六人,徒一百六十人。
掌囚,由下士十二人担任,[还配有]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掌戮,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史一人,徒十二人。
司隶,由中士二人担任,下士十二人为副手,[还配有]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罪隶,一百二十人。
蛮隶,一百二十人。
闽隶,一百二十人。
夷隶,一百二十人。
貉隶,一百二十人。
布宪,由中士二人担任,下士四人为副手,[还配有]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禁杀戮,由下土二人担任,[还配有]史一人,徒十二人。
禁暴氏,由下士六人担任,[还配有]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野庐氏,由下士六人担任,[还配有]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蜡氏,由下士四人担任,[还配有]徒四十人。
雍氏,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徒八人。
萍氏,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徒八人。
司寤氏,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徒八人。
司烜氏,由下士六人担任,[还配有]徒十六人。
条狼氏,由下士六(八)人担任,[还配有]胥六人,徒六十人。
修闾氏,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史一人,徒十二人。
冥氏,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徒八人。
庶氏,由下士一人担任,[还配有]徒四人。
穴氏,由下士一人担任,[还配有]徒四人。
翨氏,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徒八人。
柞氏,由下士八人担任,(还配有]徒二十人。
薙氏,由下士,[还配有]徒二十人。
薙蔟氏,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徒二人。
翦氏,由下士一人担任,[还配有]徒二人。
赤犮氏,由下士一人担任,[还配有]徒二人。
蝈氏,由下士一人担任,[还配有]徒二人。
壶涿氏,由下士一人担任,[还配有]徒二人。
庭氏,由下士一人担任,[还配有]徒二人。
衔枚氏,由下士二人担任。还配有]徒八人。
伊耆氏,由下士一人担任,[还配有]徒二人。
大行人,由中大夫二人担任;小行人,由下大夫四人担任;司仪,由上土八人担任,中士十六人为副手;行夫,由下士三十二人担任;[还配有]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环人.由中士四人担任,呸配有]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象胥,每一少数民族设上士一人担任,中士二人为副手,[还配有]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掌客,由上士二人担任,下士四人为副手,[还配有]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三(二)十人。
掌讶,由中土八人担任,[还配有]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交,由中士八人担任,[还配有]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二人。
掌察,四方共由中士八人担任,[还配有]史四人,徒十六人。
掌货贿,由下士十六人担任,[还配有]史四人,徒三十二人。
朝大夫,每采邑[由王派]上士二人担任,下士四人为副手,(还配有]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八人,徒二十人。
都则,[每采邑]由中士一人担任,下士二人为副手,[还配有]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
都士,(每都]由中士二人担任,下士四人为副手,[还配有]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家土的编制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