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传》第25章 王驩施讦 孟子居盖

“王者之不作,未有疏于此时者也;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孟子·公孙丑上》“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殍,此率兽而食人也。”——《孟子·滕文公下》


“仁政”并非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海市蜃楼、虚无缥缈的光环和彩带、辉煌灿烂的漫天云霞,而是实实在在的政策和策略。自孟子二次来齐之后,齐未对外用兵,注重发展生产,关注民生,努力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在这次抗灾救灾斗争中,齐之官吏多能与民同甘苦,共患难,彼此息息相关,故而在短时间内安定了社会,稳定了民心——齐宣王已经在实行仁政了。

一场空前的灾难与浩劫之后,摆在齐宣王面前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休养生息,拯救在死亡线上挣扎的饥饿百姓。因而目前齐国的政策必须与孟子的仁政思想吻合,否则他的政治局面和经济形势则难以控制。齐宣王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于是王既奏,他便欣然恩准。作为总理国家政权的冢宰田婴,自然也不会反对,因为这样做他甩掉了一个包袱,减轻一分负担。他不怕王与孟子在盖邑搞独立王国,他坚信王没有这个能力,孟子没有这个野心,因而他心中十分坦然。在盖行仁政成败与否,对他似乎都有利无害——成功了,为他治好了一方土地,安好了一方百姓,他可坐收渔翁之利。自然,他不相信仁政会有什么成效。失败了,宣布孟子思想的破产,他可排除干扰,大刀阔斧地行霸道,将来建立田氏一统天下。

孟子既对王不怀好感,视其为小人之辈,为什么还要答应他的邀请,愿赴盖去与之合作呢?这主要是孟子“性善论”的思想在起主导作用,希望并相信王能将失去的善性寻回来;自然也未始没有“饥不择食”的成分和意味。为行仁政,孟子奔波一生,终无人接受,垂暮之年了,竟有一个王肯接受,愿行仁政,且态度是那样的中肯,那样的坚决,他怎么能够错过这个天赐良机呢?“垂暮”并不可怕,并不可悲,你看那秋菊,你看那腊梅,不正是于一年将尽之时,才傲雪凌霜地欣然怒放吗?她们博得多少青睐,博得多少赞誉,令多少文人骚客为之倾倒。还有那薄山之日,是那么大,那么圆,那么红,她的光是那样的瑰丽,那样的明媚,那样的亲切,她那温热、湿润、甘甜、芬芳的唇吻红了天,吻红了地,吻出了一个红彤彤的乾坤,玫瑰色的世界。孟子正是怀着这样的幻梦,带领弟子们暂别了临淄,出征将士般地奔赴盖邑的。

休看一个小小盖邑公署,其规模,其气派,其豪华的程度,不亚于临淄城内齐宣王的宫殿。大屋顶的建筑,飞檐斗拱;琉璃瓦脊,金碧辉煌;精致雕刻的梓楠门窗,耀眼生辉。署衙院内,珍禽异兽,奇花异卉,无所不俱;回廊曲坊,歌台舞榭,无所不有。青山隐于其后,绿水穿行其间。莺歌阵阵,挑逗风情;丝竹袅袅,撩拨心扉。王的办公室内,更是别有气派,堆山成岭的书简,显示着他的博学与富有;弓箭刀剑,琴瑟筑箫,标志着他的文武兼备;古玩珠宝,陈列着他的志趣;考究的家具,体现了他的性格特征;别致的陈设,反映着他的标新立异;不协调的色调与光线,暴露了他的虚伪和矫揉造作……

为了欢迎孟子师徒的到来,王举行了盛大的接风洗尘宴会。宴会的安排超尘脱俗,每三人为一席,三人中一位孟门弟子,一位盖邑官吏,一位四方百姓的代表,他在以此向孟子显示自己与百姓的鱼水深情,这是他在盖行仁政的根据和基础。首席自然是孟子、王和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宴会的规格很高,鸡鸭鱼肉之外,还有熊掌、驼蹄、龙胆、凤肝,且一个厨师做一个菜,自然全都是厨师们的拿手好菜。这些厨师来自诸侯各国,派系不同,风味不同,特色不同。喝的是即墨陈酿老黄酒,一律盛在桑条编制的朱漆酒篓之内,官衙府役先以红丝绳系酒篓,二人抬着在宴会厅内穿行席间,以表示酒的名牌和质地,然后抬至后厅,装于锡做的燎壶之内,以麻杆烧之。烧开之后,倒于锡做的精制的接壶之内,然后以银盘托之,喊一声“酒来”,飘然而上,分别置于各个餐桌。陪客的官吏提壶在手,斟于杯内。由于那酒的质地极浓,极淳,落杯时,竟然呱哒有声,杯满之后,杯口上边还戴一个酱紫色透明的蘑菇圆顶,酒汽蒸腾,散发着醉人的异香。

这里的劝酒也很有些学问,举杯连满三个,谓之“三星高照”;然后是双桥好过,独木难行,喝两杯;四红四喜,喝四杯;五魁手,五子登科,喝五杯;六六大顺,喝六杯;七巧,七仙女下凡人间,喝七杯;八匹马,八大仙,喝八杯;全家福禄,满堂红,喝十杯。另外还有猜拳行令,输者喝酒;作诗打对,赢者赏酒。如此饮酒,哪怕你有海量,也必喝得酩酊大醉,丑态百出,弄得狼藉不堪。

酒过五巡,菜上八道之后,王命女乐献歌献舞,以助雅兴。于是两队艳丽女子分别从宴会厅的左右飘然而上,且歌且舞——柳眉轻扬,桃口微启,蜂腰舒展,广袖飘飘,歌喉甜甜,搔首弄姿,眉来眼去,挑风逗情,极尽狐媚之能事。歌舞之外,她们还到席上去敬酒,被敬的自然都是客人,亦即孟门弟子。她们将酒斟于杯内,双手端起,递于客人嘴边。倘有谁拒而不喝,她们便右手端杯,左臂搂其脖,将酒倒于口中。这与其说是“敬”,倒不如说是“灌”。有的还趁势在被敬者的腮帮、额头、嘴唇来一个飞吻,留下了温热、湿润和口红。孟门弟子长期飘零在外,远离妻室,虽说深受儒家礼教的熏陶教化,知道该如何行事,该怎样为人,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事业和理想的追求上,但他们毕竟都是父母所生,骨肉之躯,所以,十杯热酒下肚未醉,一个热吻却令其魂飞魄荡,意猿神驰……

孟子办事,向来是有明确的主见,有坚强意志,既不吃软,也不吃硬,在今天的宴会上,任王怎样软硬兼施地苦劝,他却执意不肯多喝,最后以尽兴而告终。弟子们身份不同,经历各别,表现得却不像孟子这拘谨有节。

王是一个糊涂虫,他没有研究孟子,没有研究儒家思想,以这样一个代价昂贵的接风宴会,本欲讨孟子师徒的欢心,结果却适得其反,给孟子留下了很坏的印象。社会上在闹灾荒,民有饥色,野有饿殍,他却如此挥金如土。特别是他的女乐,令孟子深恶痛绝,给孟子留下了不少的麻烦。

倘说王根本未研究过孟子,未研究过儒家思想,那是天大的冤枉。岂止是孟子,连孟门弟子他也逐一进行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例如这苟矢弗如,王知道他是孟门弟子中最年轻的一个,最聪明的一个,最好色的一个,最没有血性的一个。尽管如此,但因孟子爱才如命,所以颇得孟子的钟爱与赏识。他认为,征服控制苟矢弗如,是征服控制孟子的突破口,是必要的途径和手段,因此决定略施小计,先让苟矢弗如堕入他的“温柔之乡”。千里长堤,溃于蚁穴,只要能征服控制其中的一个,下边的文章便好作了。

酒醉之后,孟门弟子大都度过了一个朦胧的、轻纱笼罩着的、玫瑰色的、轻柔的、温馨的、甜蜜的夜晚……

按下别的弟子不表,单说这苟矢弗如。

两名歌妓搀扶着他步入了碧玉的闺房。时令虽已进入初冬,但碧玉的闺房内却温暖如春,大约暖墙内正烧得烈火熊熊。进了门是一个宽阔的厅堂,厅堂的四角各置一个二龙戏珠的精制铜盆,盆内青烟袅袅,火光灼灼,燃烧着兰、椒、艾、芍、芷、茴、茱、荃、蕙、荏等诸多香草;室内弥漫着醉人的异香,令人神魂颠倒,骨酥肉麻。雅致的陈设,名贵的珠宝,柔和多情的色调,迷离朦胧的光线,闪烁缭绕的烛焰,轻柔婉转、时隐时现的乐声……这一切织成了一张网,一张温馨的网、情爱的网、幸福的网,一张足以融化任何男人钢铁意志的网。歌妓搀扶着苟矢弗如坐在一个锦绣团垫上,给他解开纽扣,脱去外衣;他的身后是低垂着的粉红色纱帐,高悬着的火红色宫灯,这纱帐、这宫灯将苟矢弗如烘托得更加文雅、英俊,映衬成一个洞房新郎。他麻木似地呆坐着,任人摆布,并不抗争。歌妓向纱帐内微笑着点点头,然后离去了。于是纱帐内传出了叮当的环佩声,继而是窸的衣裙声,纱帐挑处,一个绝色美女手托铜盘,蜂腰若柳,裙幅似波,行走如流水,纤纤细步,款款来到苟矢弗如面前。这位绝代佳丽正是这闺房中的主人碧玉小姐,她上前深施一礼,娇滴滴地说:“夫君在上,贱妾这厢有礼了!”她将铜盘置于几案之上,斟满一杯浓茶,双手捧着递与苟矢弗如,慢言细语地说:“夫君辛劳,请用杯热茶解解酒吧!……”

苟矢弗如接杯在手,并不饮用,愣怔怔地盯着面前这位尊自己为“夫君”,自称“贱妾”的芳龄少女,只见她身段苗条而丰满;高矮适中而娉婷;青丝若云,似涟漪轻漾;面未敷粉似凝脂;口未涂红若朱丹;蚕眉轻挑,神采飞扬;秋波顾盼,两湾深情;浅浅笑靥之中,似有美酒在飘香……

这位佳丽天姿国色的服饰,更是富有情趣和韵味,简直就是一首朦胧诗,一些活泼的跳荡于琴弦上的音符。入冬季节,碧玉小姐却穿素服,着夏装。上身着一件水红色短衫,色淡如水,质薄若翼;下身穿一条白色纱裙,其白如雪,其长曳地。远看,亭亭玉立,像一朵盛开的雪莲,一枝隽逸的白玉兰;近瞧,浑身上下,几乎每一个部位均暴露无遗。

碧玉一摇三摆地来到苟矢弗如身边,弯腰扯起裙幅,傍苟矢弗如而坐,将身子半依半偎在苟矢弗如怀中,用那弹动的**去触摸他那白皙的腮帮。在这儿之前,如果说苟矢弗如通过观感,已经了解到那**的形态,那么现在,他却通过触觉和嗅觉,领略了这**的质感、温热与芳香。

苟矢弗如本为轻狂放荡之徒,今夜为何竟变得如此规矩老实,乃至呆若木鸡呢?因为宴席上他确实是喝得太多了,倘他知晓酒宴之后还有这等风流韵事,定然会装痴卖傻,留有余地。

王步入闺房,他称碧玉为自己的亲生女儿,介绍给苟矢弗如,让他二人以兄妹相称。他向苟矢弗如赔罪,说方才酒宴上的客人太多,未能多敬上几杯,现在客人多已散去,正可弥补方才的过错。他吩咐重排酒宴,与苟矢弗如对饮,并命碧玉献上新排练的歌舞,以助酒兴。

说也奇怪,一个酒色之徒,面对着国色天香卖弄风骚的女子,沉醉不醒,而王一来,酒竟顿消大半。盛情难却,苟矢弗如只好重新端杯在手,更有歌舞助兴,倍感心花怒放。

这新排练的是碧玉的独舞,另有一队女子伴唱,一队女子伴舞,顿时碧玉的闺房变成了春意盎然的百花园,碧玉带领一群五颜六色的女子,蜂蝶似地飘来舞去,王与苟矢弗如则边饮边观赏。苟矢弗如为碧玉的美貌所倾倒,浸弥于酒色之中,早将自己的身份、地位、追求、信仰、夫子的教诲抛于九霄云外。歌舞中王连连劝饮,频频举杯,只喝得苟矢弗如心热神驰,抓耳挠腮。碧玉之所舞,**不堪入目;所唱皆为荡词艳曲。其歌词曰:

丝竹悠扬歌出喉,广袖缥缈腰若柳,
含笑芙蓉出水面,轻歌曼舞献风流。
劝君更进一杯酒,舒展眉梢乐悠悠,
人生有酒需尽欢,莫等白了少年头。
凤凰栖落岐山沟,百鸟欢唱高枝头,
莫做观天井底蛙,当学鸿雁识气候。
蝶儿绕着群芳游,姹紫嫣红蝶连流,
花开当折需立折,莫等花落空悲秋!

这歌词除挑逗苟矢弗如“折花”以外,还劝他更换门庭,攀高枝,投于王的羽翼之下,不要再跟着迂阔的孟夫子南跑北奔,凄凄惶惶了。苟矢弗如虽已喝成了半仙之体,但这弦外之音还是听得真,解得透。

歌舞已毕,诸女子退下,碧玉上前深施一礼,说道;“哥哥见笑,小妹妹献丑了!”

苟矢弗如口若含冰,言语含混地赞道:“妹妹真乃多才与艺人也!”

王见时机成熟,火候已到,借故离开,说道:“贤侄,厅内尚有客人需要关照,老夫暂且告退,留少女陪贤侄饮酒抒怀。”

苟矢弗如故作难为情地摊出两手,说道;“伯父,这……”

“哎,自家兄妹,不必见外。”王说着摆摆手,扬长而去了。

王离去之后,碧玉斟满了一大杯酒,双手端着来到苟矢弗如面前。久困闺房的碧玉,已经不再是王施计的工具,也不是在演戏,而是打心眼里爱上了这位英俊漂亮、风度翩翩的白面书生,因而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无不饱含深情,情真意切。碧玉双手将酒杯端至苟矢弗如玉唇边,含情脉脉地说:“小妹妹敬哥哥水酒一杯!”

“不敢,不敢,我已经吃醉了。”苟矢弗如忙用手将酒杯推开。

碧玉故作不悦地责备说:“爹爹让酒,哥哥便饮,小妹妹我让酒,哥哥则不喝。哥哥如此不赏脸,难道你我就毫无兄妹情分吗?”

苟矢弗如忙否定说:“不不,你我情同手足!……”

“既然如此,岂有不喝之理!”碧玉板紧了面孔。

“喝,喝,哥哥我喝下这杯就是!”苟矢弗如接杯在手,一饮而尽。

“这才是我的好哥哥!”碧玉扑向前去,给了苟矢弗如一个亲吻,吻声脆响,香香的、甜甜的。

苟矢弗如心中痒痒酥酥。他像饥虎饿狼见了食物,真想猛扑过去,捕获这一猎物,然而他不敢,他怕王突然闯进来,于是只好假作斯文地说:“感谢妹妹多情多意!” “哥哥,你听小妹妹我方才唱得可好听?”

“莺歌燕啭,泉滴心田,妙哉,妙哉!”

“小妹妹我舞得可好看?”

“飘若仙子,行若流水,妙哉极也!”

“既然小妹妹我唱得好听,舞得好看,哥哥您就该……”

“对对对,为妹妹的超群才艺而干杯!”苟矢弗如说着一仰脖,又是一杯。

碧玉媚态十足地靠上前去,娇羞甜甜地问道:“亲哥哥,你看小妹妹我长得可好看?”

“啊呀呀,真乃西施转世,嫦娥下凡,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好一个绝对佳丽呀!”

“如此说来,哥哥就该为有我这样一个称心如意的妹妹而再干一杯。”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苟矢弗如再喝一杯,不觉飘飘然手舞足蹈起来,不仅舞,而且唱:

数杯美酒下肚肠,又有佳丽伴身旁,
飘飘悠悠手足轻,犹若成仙升天堂;

酒真是个好东西,它能使人神经兴奋;它能壮人之胆,令人忘乎所以,为所欲为;它能令人脸皮增厚,寡廉鲜耻。这时的苟矢弗如,再也不顾忌王的突然到来,他的眼里,他的心中只有碧玉妹妹一人,他张开双臂,老鹰捉小鸡似地扑向碧玉。虽说碧玉打心眼里爱上了这位才貌双全的风流才子,可是当他真想与之亲热的时候,她却反倒胆怯起来,特别是瞅着眼前苟矢弗如贪婪的样子,她甚至有些惧怕,恐慌,因而并不去迎接拥抱他,而是在躲躲闪闪。苟矢弗如脚步踉跄,站立不稳,嘴里喊着:“我的仙女妹妹!……”扑向牙床绣帐,抱起了一床锦缎棉被,误认为是抱住了碧玉小姐。他抱着棉被欲起身,欲舞动,嘴里不住地喊着“嫦娥姐姐”。他毕竟是喝得太多了,刚一挪步,扑到了朱漆木柜与樟木箱子之间。幸亏有锦缎棉被垫着,不然的话,定会撞得头破血流,至少也要鼻青脸肿。

碧玉乃闺中小姐,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误认为苟矢弗如喝酒喝疯了,大约马上就会死去,不然的话,怎么会伏在那里痉挛,痉挛之后便一动不动了呢?她战兢兢地上前去拉,苟矢弗如趁势倒在碧玉的怀中,并用一只手臂搂住碧玉的脖子,恰在这时,王闯了进来,见状故作惊讶道:“哎呀,贤侄,你这是做什?”

苟矢弗如依然醉态朦胧,含糊其辞:“我的嫦娥妹妹……”

王愤愤地说:“圣人之徒,竟干出这等伤风败俗的勾当,传扬出去,可让孟老夫子的脸往哪儿搁呀!……”

酒,醉人不醉心,王一提孟老夫子,苟矢弗如立即由朦胧变得清醒,将责任全推到了碧玉的身上:“是妹妹她……”

碧玉挺身而出,勇敢地承担责任:“女儿多劝了几杯,他就喝醉了。”

王似乎十分尴尬,十分为难,在屋内踱来踱去:“让外人知道了,成何体统!……”

碧玉反驳道:“爹爹不是说,我们是自家兄妹吗?”

王将手一挥说:“那也使不得!”

碧玉毫不隐讳自己的观点,执拗地说:“为何使不得?我就是喜欢他!”

“死丫头,你疯了!”王真的恼怒了。

碧玉毫不示弱;“女儿我这是醉了。”

王反问:“醉了又当如何?”

碧玉理直气壮地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就是要嫁给他!”

王斥责道:“一派胡言,你哥哥早已是有妇之夫,岂能再与你婚配!”

碧玉鄙夷不屑地一笑说:“国君有三宫六院,哥哥为何就不能有三妻四妾呢?哥哥,你说对吧?”

苟矢弗如如梦初醒:“对,对,对得很哪!”

王明知故问:“如此说来,贤侄也愿意?……”

苟矢弗如急忙表态:“伯父德高望重,妹妹花容月貌,弗如焉有不愿意之理!”

“也罢。”王仿佛最后下定了决心,“老夫也爱慕贤侄的才华,今日就招你这个东床!”

碧玉扑过去,撒娇地搂着王的脖子摇晃:“爹爹,你真好!”

苟矢弗如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边磕响头边说;“岳父大人在上,受小婿大礼参拜!……”

王本欲施美人计控制苟矢弗如,想不到弄假成真,赔上了一位千金小姐。这样也好,常言道,一个女婿半个儿,有了这半个儿效忠,就不愁控制孟子师徒了。

孟子一如既往,来盖后并不急于施行他的仁政主张,而是将弟子们分散到四乡去进行社会考察,他本人也不顾年老体迈,由万章与公孙丑等弟子陪同,整日奔波于盖邑的村村寨寨。

那还是在无盐君进宫之前,王得宠于宣王之时,王奏请宣王,欲在盖邑兴建两项浩大工程,一项是“三里桥”,一项是“五里沟”。奏章中大肆渲染兴建这两项浩大工程的必要性、重要性与深远意义,以及工程的艰巨程度,奏章的最后是两项工程的总造价。宣王读完奏章,觉得这确是造福社会,泽被子孙的大好事,同时也能宣扬、记载国君的德泽恩惠,自己的英名将与这“三里桥”、“五里沟”一起流传后世。既有这诸多好处,齐宣王自然是恩准了,于是一连五年,每年王都得到朝廷拨来的一笔数目惊人的巨款。巨款是用来修沟造桥的,难道王还敢私下腰包吗?不错,修沟造桥是用了一些,但不过是九牛之一毛,沧海之一粟,绝大部分还是为王和他的幕僚中饱私囊了。那么他们是用什么来修沟造桥呢?原来所谓的“五里沟”,不过是盖城东五里处有一条黄泥沟,此乃城东百姓进城的惟一通道,每当夏秋,两边山坡上的水全都淌到这黄泥沟里,滚滚滔滔,交通阻塞,民怨沸腾。王确也将这条黄泥沟修治好,但不过是征发民力,挖土辟崖,开几条渠道,将沟内的积水排走罢了,何需多少钱财!另外沿黄泥沟筑成了拦水短墙,使山坡上滚下来的水为矮墙所阻,循另路而去,不再泻于黄泥沟内。沟内的积水既除,整修平坦,铺上沙石,一条进城的坦途便形成了。这一切,全都是城东百姓见义勇为,勿需署衙付给报酬。王不过是从朝廷拨款中拿出一点点,买成农夫所需之物,一部分普降细雨,慰劳全体参战民工;一部分褒奖先进。城东百姓无不感动得热泪盈眶,齐呼“王青天”,他们哪里知道其中的奥妙。所谓的“三里桥”则更简单,在城南三里处的一条穿路小溪上,架起一座宽不过十尺,长不足两丈的石板桥。如此一座常见小桥,造价寥寥。

齐宣王自然也派文武大员来盖监督检查,但王将他们带进开石、烧砖、伐木的现场,见这里确有数以千计的百姓正干得热火朝天,大员们回都复命,宣王大喜。等钦差再来盖邑,王以美酒佳肴封其口,以厚礼丰赠裹其足,朝中大臣,有谁还肯冒风尘之苦而再到工地去看现场呢?酒足饭饱,装满了腰包之后,回都去“言好事”也就是了。那些开采的石料,烧制的砖瓦,砍伐的木材自然另有派场,一部分建署衙,一部分盖私邸,难怪盖邑公府竟会如此气派,如此豪华。

这“三里桥”和“五里沟”两大工程使王及其同僚们变成了齐国仅次于王族贵戚的富豪,同时也使盖邑政治一败涂地。王这众目睽睽之举,岂能掩人耳目?上梁不正下梁歪,于是盖邑官吏无不贪污受贿,无不欺上瞒下,无不阳奉阴违,无不贪赃枉法,无不肆意妄为。这一切,王件件看在眼里,桩桩记在心上,但他却不敢管,不敢问,更不敢治谁人之罪。因为他有“三里桥”、“五里沟”的把柄拽在下属手中,捅到齐王那儿,就要判他个“欺君枉法”之罪,轻则斩首,重则诛灭九族。这样一来,苦了盖邑百姓,不行贿,不送礼,不打通关节,休想在盖邑办成一件事。这行贿送礼的规格和档次愈来愈高,由土特产品到钱财,到金银珠宝,到黄花少女,百姓愤愤地说,在盖邑府衙大门口,要放一口铡刀,凡出入之骑马乘轿者,拖而铡之,决不会冤枉一个!

有一胥吏,大约相当于今之乡镇长,因官职太小,行贿送礼者有限,但他也有自己致富的门路与办法。他的官署所在,乃一数百户的大镇,有店铺商号,有茶楼酒肆,有作坊工场主,每逢五、十赶大集,人来人往,倒也颇有几分繁华景象。这位胥吏素不用早餐,睡至巳时以后,起床梳洗,穿戴整齐之后,沿街走走,每遇饭馆酒肆,必探身进去,寻找张三李四,这样找不到三五家,准会逢上排酒宴会宾客者。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既为胥吏,谁不恭而敬之,仰而慕之?于是纷纷相邀。胥吏自不会立即应邀,总推说有公务在身,正忙得不可开交。邀者哪里肯依,说实在的,有胥吏同席共饮,也算是莫大的荣耀。推推让让之后,胥吏爱民若子,还是赏脸入席了。胥吏饮酒,不醉则不停杯投箸,日久天长,该方百姓无不知晓。一醉之后,今晚和明朝又不必进餐,明日巳时起床再来。周而复始,年复一年,确也能节省不少的饭钱。在这大灾之年,能够天天酒肉穿肠,吃得脑满肠肥,也算是得天独厚了。

孟子师徒继续进行社会考察,一日忽遇人流如潮,奔向滨河庄。人流中固然也有衣冠楚楚之辈,驾车乘马之流,但大灾之后,多为衣衫褴褛者、面黄肌瘦者、形容憔悴者、精神不振者、体力不支者。他们或挎破篮,或提水桶,或拎陶罐,或端葫瓢,犹如一条奔腾着的长河,河中翻滚的是浊流,是秽浪,是罪恶的波涛。

经询问,孟子得知滨河庄住着一位在朝为官的贵族,名唤马驰骋,其长子马骏今日满二十岁,欲举行加冠盛典,骑马乘车、衣冠楚楚者,是前往庆贺的;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者,是前往行乞,求施舍的,故而大路上才这般人流如潮。

滨河庄头高搭松柏彩门,彩门之上是一溜宫灯,宫灯之间,彩旗在寒风中招展,呼啦啦响,仿佛在高声欢呼,彩门以里红毡铺地,直至张府。红毡两旁是人组成的长廊,宾客踏毡,沿廊而前,步入宴会大厅。行乞者有专人接待,延引至一处空宅,宅内有大盆和笸箩,内中分别盛有吃食肉菜,来者不拒,每人各领取等量的饭菜。那人组成的长廊,或男或女,或老或少,或官或民,一律头戴丝冠,身着绸缎。他们或挥舞彩带,或舞动花环,或手持仪仗,或鸣奏鼓乐,或载歌载舞,欢迎来自四方的佳宾,一派节日的欢乐喜庆气氛。滨河庄二百多户人家,每户一男一女入席,其余的则帮忙干活,招待宾客,晚间会餐。宴席丰盛的程度自不必说,醉得不省人事者大有人在。

冠礼仪式在酒宴之前举行。按古礼规定,一般的贵族子弟年满二十岁行加冠礼,冠礼在祖庙内举行,由父兄主持。冠礼之前要选定吉日,于吉日前三天筮(shì)宾,宾是负责加冠的人,一般是父兄的僚友。冠礼进行时,宾给冠者加冠三次,先加缁布冠(即用黑麻布做成的冠),表示从此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biàn)(用白鹿皮制作,由几块拼接而成,形如后代的瓜皮帽),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雀(què)弁(赤中带黑色的平顶帽,因其颜色与雀头相似而得名。用极细的葛布或丝帛制成),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三次加冠之后,设酒馔招待宾赞(赞是宾的助手),谓之“礼宾”。马驰骋只是一般的贵族,并无任何爵位,依礼只能行这样的冠礼。然而他却行的是下边的冠礼:

马骏肃立于东阶主位,醮酒于户西客位,表示敬父老。加冠四次,首次绕缁布,二次戴皮弁,三次加雀弁,四次加玄冕,着祭服。奠酒享神,燔柴行礼,并撞钟击鼓以奏乐,然后从主位东阶走下。冠礼既成,酒馔之外尚以币酬报宾客。

这行的是公爵的加冠礼。先祖吕尚始封于齐时,也只是个公爵,如今马骏竟行此冠礼,可见其僭越到何等地步!

不仅如此,他们还僭用诸侯之礼,七佾舞于庭,既越礼,又不伦不类,令人可叹而又可笑。

盖邑的每一个村长,每一个庄主,都是一个土皇帝,他操纵着本村庄百姓的命运,有生杀予夺之权。有一个桃庄,庄主桃玉璘,因与朝中某一达官贵人有点串门亲,便有恃无恐,横行乡里。多年来他在桃庄一直享有初夜权,谁家娶了新娘,只要有几分姿色,为其色眼所看中者,必须先跟他同床共枕三宿,有的甚至为其霸占终身。为此,庄里不知有多少妙龄美女悬梁投河自尽,将喜事办成了丧事;有多少人哭瞎了眼睛,痛苦终生;有多少人精神失常,疯癫而不知人事;有多少人家破人亡,流落他乡;有多少……

一天,桃玉璘正于后堂玩刚抢来不足三天的新娘,忽听街上吹吹打打,鼓乐喧天。从这鼓乐声中,他知道庄里正有人在办喜事,但事先并未向他报告和登记。“真他娘的狗胆包天!”桃玉璘边愤愤地骂着,边派家丁去查询。

转瞬之间,家丁归来,禀报非是有谁在娶新娘,而是赵家在嫁闺女。闻听此言,桃玉璘叹了口粗气,自言自语地说道:“谅桃庄无具此狗胆者,竟敢背着三爷我娶亲!”桃玉璘说完本欲亲吻怀中的新娘,但转念一想,信口问家丁道:“那姑娘长得可漂亮?”

家丁答道:“花容月貌,水葱一般。”

桃玉璘追问:“比三爷怀中这位如何?”

家丁答道:“一只凤凰,一只鸡,无法匹比。”

桃玉璘唰的一下,口水流到了前胸,怒斥家丁:“既如此,还不赶快带人去将花轿拦下!……”

家丁为难地解释说:“是嫁到外村去的闺女,非是进桃庄的新娘……”

“放屁!”桃玉璘怒发冲冠,“管她闺女媳妇,凡年轻美貌者统统归我淫乐!……”

家丁带人去了 ,步入花轿的赵家姑娘被抬进了桃宅。从此桃玉磷又开了一个新例。

这位被抬进桃宅的赵家闺女不是别人,正是十九年前桃玉璘与赵家新娘初夜时怀的孩子!

盖邑的社会秩序一片混乱,道德风尚一派昏暗。杀人者,有之;放火者,有之;投毒者,有之;拦路者,有之;抢劫者,有之;偷盗者,有之;**者,有之;拐卖妇女儿童者,有之;卖淫者,有之;嫖娼者,有之;**者,有之……

经过近两个月的风风雨雨的实地考察,孟子完全掌握了盖邑的社会现实,不知他将怎样行仁政,挽回这里的局面,改变这里的现状,使盖邑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