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打出口的主意,那就用行政手段把粮食管制起来。从一般情况下,什么东西缺,公家当然就应该管制什么。这正是东北财经部门前一段的做法,为了保证公家购粮,限制商贩携带50斤以上的粮食。
但结果显然是失败的。陈云分析后发现,正是这种做法,缩小了社会的调剂力量,更刺激粮价上涨,农民惜售。想买到粮食,结果是更买不到粮食。在东北当时的情况下,管制造成的有价无市,对经济的危害远甚于粮价上涨。
为了度过灾区的粮荒季节,鼓励农民出卖粮食,以有限物资稳定市场,陈云经过认真分析和慎重权衡后,决定立即改变管制粮食经营和抛售物资办法,不再硬性阻击物价上涨,而是把目标定为允许物价合理平涨、防止暴涨上,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营经济稳定市场的力量,切实掌握粮食,使东北经济顺利闯过难关。
根据陈云的意见,7月1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东财]第13号令,主要内容是,在解放区境内,一切粮食,不分品种与数量,加工未加工,不分省县区村,皆得自由流通。任何机关、部队、团体或个人,不得加以封锁或干涉。在铁路运输上,取消运输证制度。如有故意封锁或干涉,当事人可以向各级政府控告,各级政府即依侵犯人民财产论处。
陈云打破常规,从实际出发,在禁止私商囤积的同时,允许粮食自由流通,收效显著。市面上粮食重新流通起来,缺粮区粮价下跌或趋向平稳,余粮区上涨,全东北形成适当的市场价格,在粮食青黄不接的最紧要关头,粮价1个月只涨了百分之四五十,反而比四五两月粮价更为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