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轰炸前后
上海解放初期,由于美蒋封锁,面临着严重的形势。1949年9月7日,刘晓在华东青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华东的斗争是尖锐、紧张、曲折、复杂的,华东的斗争位于全国反帝斗争的最前线,上海的斗争最尖锐。同一天,潘汉年在上海教育界反对敌人经济封锁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对于上海遭受经济困难的原因作了具体分析:一。帝国主义与国民党反动派封锁海口,使过去畸形发展的上海经济与依赖于帝国主义原料的若干生产事业发生困难;二、目前我们尚处于军事状态,我军在华中、西北、华南正全面开展攻势,因此,使全国商品运输受到阻滞,物资不能顺利交流;三、8年抗战、3年解放战争主要依靠广大解放区农村的支援。农民负担很重,购买力相当萎缩。基于这三个原因,尤其是第一个原因,使目前上海经济情况受到很大影响。潘汉年告诉大家:这是解放后暂时的困难,前进中的困难,不但可以克服,而且激励了我们必须自力更生,打下今后改造上海、发展经济的基础。
正当上海广大职工和工商界人士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努力,积极沟通与各新解放区的关系,节约器材,节衣缩食,度过最困难阶段的时候,1950年2月6日,国民党的美制飞机17架(其中B24型12架,P51型和P28型5架)分4批在午间12时25分至13时53分轮番轰炸上海电力公司、法电、沪南及闸北水电公司等处,造成人员、财产、设备的巨大损失。当时,陈毅、刘晓、刘长胜等人和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刘宁一正在参加上海工人首届代表大会,刘长胜当即宣布休会。陈毅指示各单位的领导干部立即赶回去组织紧急抢修,恢复生产。陈毅赶回市政府。当时,潘汉年在江宁路南京西路口上海酒家参加一个约会,他得到市长办公室秘书的电话,听到杨浦发电厂被炸,锅炉被炸坏的消息,不顾警报尚未解除,立即向主人告辞,赶回市政府,同陈毅一起召集各局汇集情况,同时部署公安局维持社会治安;卫生局立即通知各公立医院准备汽油灯,全夜值班,抢救伤员;公用局调度电力,尽量使路灯、自来水、下水道和公安局等处的供电迅速恢复;民政局通知各区对被轰炸地区,迅速妥善进行安置工作,严防宵小之徒乘机捣乱;市军管会紧急通知各机关及全体人员动员起来布置防空,组建消防小组。
2月7日,陈毅和潘汉年、刘长胜等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冒着刺骨寒风前往被炸得最厉害的杨树浦发电厂视察并慰问电厂工人。潘汉年遵照陈毅同志的嘱咐,连日来,到嵩山区、卢家湾区、吴淞镇的被炸地区视察并慰问居民,到医院慰问伤员。“二六”轰炸后,上海市场物价出现很大波动,市民纷纷排队购买大米和煤球。尽管市人民政府从外地调运大量物资到上海来加强供应,平抑物价,但市场上的抢购现象仍很突出,特别是大米供应。在私营粮食代销店门前往往出现排队长龙。工商局向潘汉年建议不能光靠私商代销大米,需要开设一批国营零售粮店,把大米直接按规定牌价出售到市民手里。市人民政府批准了这一建议。在潘汉年与有关部门的具体安排下,短短两天之内,就在市内各区,特别是工人聚居的地方,开设了50多家国营零售粮店,敞开供应大米,使市民都能按牌价就近买到大米。粮店门前排队现象随即消失,市场和人心也都安定下来。
妥善处理劳资纠纷
上海解放后,在巩固人民政权、恢复经济、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处理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劳资关系。上海是我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解放时接管的官僚资本企业只有150多家,而私营工业有1300家左右,私营商业有15万家左右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使得一些私营工商业减产、停工、倒闭,失业人员增加。由于许多私营企业机构臃肿,经营方法不合理,效率低,成本高,利润少,甚至亏本,一些私营工商业缩小经营,甚至停工;少数业主甚至抽出资金,企图逃跑。而少数职工又一时分不清工人阶级的地位在解放前和解放后的变化,提出过高要求,有过火行为,从而出现了大量的劳资纠纷。1949年8月3日,陈毅在上海第一次各界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现在不少企业,资方有困难,工人也有困难。这个困难只有根据党中央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政策,通过劳资协商解决。”上海广大职工群众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中,发挥了工人阶级主动精神去做好团结、教育资本家的工作,在一些困难严重的私营工厂中,工人们还自愿减薪,甚至轮流回乡,团结资本家维持生产。永安、先施、新新等6大百货公司店员帮助资方改变经营方针,将经营高档商品改为市民需要的日用百货。与此同时,潘汉年对劳资双方做了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阐明党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政策和劳资协商的原则。他对工人说:发展生产是中国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最高利益。我们要鼓励资本家来参加发展生产的事业。工人阶级是国家的主人翁,应当把发展生产、繁荣经济、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大责任担负起来。所以,我们现在对资本家提出要求,应当照顾到整个发展生产的利益,不应当只想眼前,而应当注意谋取长远的利益。他还向工人说明:“劳资两利”与国民党政府宣扬的“劳资合作”有根本的区别。国民党宣扬“劳资合作”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剥削制度,模糊工人的阶级意识;而共产党的“劳资两利”政策,是为了使民族资本家一道来参加经济建设,发展生产,稳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他对民族资本家再三说明,“劳资协商”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工人阶级当家作主下进行的,这同国民党宣扬的“劳资协调”有着根本的区别。国民党的“劳资协调”是在资产阶级的政权下来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的,共产党的“劳资协商”是在工人阶级的政权下照顾民族资本家的目前利益,是为了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的。因此,民族资本家在“劳资协商”中要端正对工人群众的态度。潘汉年以高度的政治修养,诚恳的态度,用深入浅出的语言来阐明党的方针政策,提高了劳资双方的认识,在妥善解决劳资矛盾中起了重要作用。由于潘汉年细致坦诚的工作,使当时上海广大工商界人士对“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政策,有了深切的具体的了解,影响很大,郭棣活决定将解放前永安纱厂在国外订购的一批纺织机械和原料运回上海,发展棉纺生产。当时运回来的有瑞士制造的7000瓦汽轮发电机、1万锭纺纱机器整套设备和6000多包美国棉花等,价值250万美元。有一批民族资本家从海外调回资金重返上海。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潘汉年总是亲自接待他们,并安排他们工作。他还经常到工商界朋友家里去,以聚餐、晤谈方式,反复宣传政策,进一步消除他们顾虑,倾听意见,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上的问题。
兴建曹杨新村
上海在解放前是冒险家的乐园,富人的天堂,他们住的是花园洋房、公寓,而劳苦工人住的是棚屋。解放初,聚居100户以上的棚户区全市有320多个,大多集中在杨浦、普陀、闸北等老工业区。他们主要是交通运输、码头、纺织和市政等各业工人,其中苦力工人较多。上海解放初期,市人民政府尽管财政很困难,但是为了逐步改善工人的居住条件,还是决定在改造部分简易住房、棚户的同时,兴建一批工人新村。潘汉年受陈毅委托,督促主管部门组织了对工人居住情况的调查。他自己到华东纺织管理局所属工厂宿舍和梅芳里等工人住所进行调查。他在市人民政府的行政例会上同赵祖康、徐以枋等反复讨论修哪条马路,在哪里建设水电设施,从哪里开始改造旧房,在哪些地区建筑工人新村。经过调查和讨论,决定从沪东小木桥、沪西药水弄等工人棚户区开始改造。1951年开始在市区西北部兴建第一个工人新村——曹杨新村。他对这第一个土人新村修建的规模、标准都在市人民政府行政例会上同各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反复进行讨论,及时作出决定,然后督促有关部门组织施工。由于潘汉年抓得特别紧,曹杨新村在1952年五一劳动节前夕竣工,1002户工人搬进了新居。潘汉年对应当让哪些工人住进这第一个工人新村,认为这是一个必须解决好的新问题。他在陈毅、刘晓、刘长胜等的同意下,确定分配给从事创造发明和提出过合理化建议,在生产上有显著贡献的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以及生产上一贯表现积极、工龄较长的老工人。1952年6月下旬,陆阿狗、戴可都、杨富珍等114位劳动模范和一大批先进生产者、老工人,手捧鲜花和市人民政府发给的居住证,穿过插满彩旗的高大牌楼,住进了工人新村。从1953年起,又先后在沪东的控江、凤城、鞍山;沪南的日晖、龙山;沪北的玉田、志丹、宜川;沪西的天山地区等建成9个建筑面积都在10万平方米左右的新村。而曹杨新村为以后兴建的那些工人新村创造了经验。在这一宝贵的经验里,凝聚着潘汉年的辛劳和他对上海工人的一片爱心。
上海人民的“好当家”
武汉
1995年,是潘汉年诞辰90周年。一提起这个一直使我梦牵魂萦并为之神往的名字,他的音容笑貌犹历历在目。但因事隔40个春秋,且遭遇过无尽的折磨,对于他的雄伟业绩和出色的工作,犹如一缕轻烟已被荡拂得依稀飘渺。现在,只能将记忆中犹存的点点滴滴的追忆,寄托对他的沉痛怀念和无限的哀思。
上海解放后,我分工负责接管伪市府秘书室和文史委员会,并担任军管会秘书,负责处理军管会办公厅政法公文的审批会稿,以及担任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也曾以英文秘书身份处理过几件涉外商务。随后,因外事处成立,我就不再参与外事业务,专职从事办公厅的日常政法事务以及陈毅市长交办的有关任务。陈毅办公室的秘书,由朱青担任。我和陈毅保持着直接的工作联系。潘汉年是军管会秘书长、市政府副市长,分工负责统战工作和治安保卫工作。每当我所处理的公文和业务涉及他的分工范围时,都直接到市长室向他汇报和请示。从接触中,我发现他水平很高,才华出众,考虑问题周密,遇事果断,从不含糊拖延。遇到有些问题还需周密考虑时,他要我向原单位领导询问细节,再向他汇报后,由他批示。从此,我接受他的教益,凡要向他汇报审批的事项,都事先与原报单位联系,了解细节和前因后果之后,再向他详细汇报,使他能顺利决策。
1950年初,朱青秘书因病住院开刀,经组织决定和潘汉午认可,由我到市长室接替朱青的工作,负责市长室和市府党组的秘书工作,并兼任潘汉年的秘书。为了照顾潘汉年的工作、生活,更好地履行我的保卫任务,经组织决定和潘汉年同意,我搬进华山路潘汉年住所居住。他家只有夫人董慧,没有儿女。我搬进他家后,他没有把我当外人,我成为潘家的一个成员。每天和他们一起吃早餐,餐后一起乘汽车上班,中午都在单位吃饭,晚上一起回家吃晚饭。饭后一起工作或闲谈。我和他就这样生活在一起前后近两年,直到1951年底,我调到市公安局后,才从他家搬出,从而结束我的市府秘书生涯。两年的秘书工作,使我对潘汉年的生活细节和工作态度比一般人有更深刻的切身体会和了解。
潘汉年名义上虽是副市长,但因陈毅市长军务在身,他的工作头绪繁多,除了要处理上海市政管理和建设工作之外,还担任华东局委员、市委统战部部长、社会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并主管政法工作。这在当时上海市领导人中是兼职最多、负担最重的一位。但他对市府的工作管理得井井有条,忙而不乱,效率极高。潘汉年之所以每天能以较少时间完成如此巨大繁重任务并取得极大成效,是由于他的优秀素质、超人水平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他信任干部,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的功能作用,让他们有责有权,各尽所能,各求其效,从不在具体工作上指手画脚,而是放手让局、处长全权操办,从而增强了局、处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他们的工作信心。每当局、处长遇到一些紧急而难于处理的问题,他都能积极果断地帮助解决。他工作抓得很紧,华东局的工作,在华东局办公时解决;市委的工作,在市委办公时解决;统战工作在统战部办公时解决,所有各部门的工作,从未“跨门办公”。而市府的送批公文都每天批完。遇到他在外办公,不能来市府时,则由我将待批卷宗带回家里,晚饭后由他连夜审批,严格履行“公文不过夜”的原则。上述工作作风就是潘汉年能够带领各级领导,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使整个市府的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良好效应的关键所在,也是他的过人之处和备受下属干部爱戴的根本所在。
潘汉年对于华东局、市委、统战部召开的会议非常重视,每次必到。会前有所准备,会上静心倾听,发言简要而言之有物。会期都只有半天,每次都收到预期效果。至于他召开的市府局、处长会议、党组会议,都有明确的讨论内容和预期目标,只用半天时间5便能解决实际问题。这种会议呈现出强烈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把局、处长的聪明才智和实践经验都集中到会议中。但他对当时上海各单位的庆典活动都不参加,只要求我把收到的请柬单位和内容向他汇报。有时,他认为有必要,就派专人代他出席,但禁止代表他发言或致贺词。有一次,市总工会发来庆祝大会的请柬,他不出席。朱青秘书向他提出意见,说:“工商界,民主人士的会议你都出席;工人阶级的工会开大会,你为什么不出席?”潘汉年直截了当回答:“市委分工,市总工会由刘长胜领导,他已代表市委主持会议,市府就不必干预群众团体的活动。像这样的会议多得很,每次都参加,我哪有时间工作?!”
对于各种宴请的严肃态度,也是潘汉年一个突出优良表现。对于外事活动中的外方邀请,他顾及外交礼节,如约前往,但寒暄几句就先行告退。他也设宴款待过几个重要的、有政治意义的外国代表团、演出团以及出国演出的中国艺术团体。但对本市各机关团体以各种名义对他的宴请,他不但不参加而且有反感。市府各种会议只开半天,不搞宴请。开人代会、协商会,他也只吃一份工作午餐;对外地或中央来沪干部,他从不设宴迎送,必要时由有关单位代表他设宴招待。当时的南京市市长柯庆施负有“特别任务”专访潘汉年时,他只在家中由保姆操厨宴请他一次。这是他在家宴请的唯一的一次。至于统战界知名人士,如荣毅仁、郭棣活、盛丕华父子等人对他的宴请,如果有事商谈,他会把我带去,表示是为公事而来。他以身作则、艰苦勤俭,从未收过礼品,也没人敢向他送礼。我在他身边工作,只看到他收过有限的几次礼品:一是董慧的弟弟从香港给他带来的一些衣物用品;二是夏衍同志出国回来送他一件小礼品(我也收到一把小洋刀);三是我从老家托人绣了有他名字的半打手帕。所以,他家逢年过节没有人送礼,家里除了一架沪产的收音机外,连一台电风扇都没有。正因为他能以身作则,当时吃、喝、请客、送礼之风不敢抬头;也无人敢去吃、喝、玩、乐。
潘汉年对待生活的态度,更令人钦佩。他所住的“市长官邸”外表宏伟,内部却都是最简单的旧家具,而且是已离沪的老房主所遗弃的旧东西,未添置像样的新家具。至于吃饭更是简单。我们3人,早餐是稀饭和酱菜,外加每人一根油条和一个鸡蛋,有时是一碗豆腐浆。中午在单位按等级吃份饭。晚餐三人共吃一小盘荤菜,一小盘半荤菜,一小盘青菜和一小碗汤。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他心安理得,过着满足的生活。他每天回家时,因劳累了一天而精疲力竭,但还要审批公文,接待有关业务单位负责人的请示汇报,简直累得不成样子,但还是那么拼命工作。他的生活,除了工作之外,还是工作。从未出去游山玩水,过一天清闲的日子。我觉得很不忍心,便背着他给买了一只大鱼缸,放养了几十条漂亮的金鱼,他见此十分高兴,每天早晚和休息日,总在鱼缸前观赏,从中获得休闲和享受。后来,为了增加他的生活情趣和身体的适当运动,我从公安局弄来一张桌球台,一套球具。他高兴极了,一有空就和我打桌球散心。他对鱼缸和桌球那样欢喜,可见他并不是什么“怪圣人”,而是一位有血有肉也需要娱乐的普通人。还有一次,我建议他周日到“百家俱乐部”去游玩一次。那里湖光山色,绿草如茵,清静安谧。他听后非常高兴地说:“通知那些有空的局、处长,大家一起去。”我照办了。那天,二十来个终日辛苦不堪的局、处长和他一起,在那美丽景色和闲静的环境中,在翠绿的草坪上谈心、散步,观赏花木,谈笑风生,还吃了一顿简单的午饭。
潘汉年在与沪上知名人士交往中,是严格按党的统战政策办事的。既有团结,又有斗争。在“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斗争中求得更好的团结。他懂得如何做好这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他们一起贯彻落实党的各种政策法令,并通过他们在同行、朋友中扩大影响。他平日从不指责他们,而是用极平静的态度和言语陈述利害,启发他们自觉地纠正失误,从而使上海解放初期的统战工作取得极大的成绩。至今,这些人除了已经逝世者外,都坚定地跟着党走了几十年,成为各界的带头人或政府的高级官员。当时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指责他“右”、“跟资本家走”。这完全是错误的。举例来说,当时由于统战需要,经常召开人代会、协商会,吸收各界知名人士参加,共商市府大事,又吸收其中著名人士担任市府委员会的委员。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又吸收一些知名人士与党的干部组成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共同对案件进行最后审决。每一案件都事先经过“三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共同审批量刑,并送军管会秘书处政法科会审,再经三级分审定案。无期徒刑以上的都由潘汉年最后审批。虽然要经过这许多程序,但由于都能实行“公文不过夜”而能及时送到反革命案审查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凡讨论中有少数案件被一致认为“过轻”或“过重”的,潘汉年在最后定夺时,对提得合理合法并不违反原则的,一般都接受他们的建议改判,以资更好地鼓励、团结他们,使他们感到不存在“空职”而是“实务”。其中也有斗争。本市某著名纺织集团的人事科长黄龙华,因长期利用职权敲诈勒索,并奸淫不少求职女工而被判死刑。案件在审查委员会讨论时,该纺织集团资方也是审查委员,建议从宽处理,引起争论。会后,我们向潘汉年汇报,他指示组织一个黄龙华罪行调查委员会,让事实说话。当委员们到厂里调查时,工人们群情激昂,许多女工们悲愤哭诉,委员们都深受教育,该资方也深受教育,不断自言自语地说:“真是民愤大,该杀!该杀!”会后意见完全一致,执行枪决。事后,潘汉年和这位委员就像没有发生过此事似的照样和他友好往来,合作共事。
潘汉年平易近人,从未当面指责或背后议论过任何人。各级干部和各界人士都乐意和他接触。每当潘汉年发现某一领导人或身边工作的人员出现失误时,他从不直接指责,而是从另一侧面提出问题,启发他们在思考中发现自己的失误而加以改正,所以备受各级领导干部的敬佩和爱戴。对此,我自己也有切身的体会。有一次,市府设宴招待朝鲜歌舞团。宴会上有近十桌酒席,每桌都有一名上海著名文艺界人士作东,并在座位上挂有姓名的牌子。当客人们都入座时,交际处长对潘汉年说:有一位作东的没有到会,现在又无法找人代替。潘汉年略一思考,就叫我去,用原作东人名义作东。我到那个桌上入座时,贵宾们都十分惊奇,说没想到中国这样著名的作家竟是一个如此年轻的人。因为在座的都是年轻的艺人,我和年轻人在一起时,心情特别高兴。由于过份的激动,我多喝了点酒,本来每逢宴会时,我都身藏手枪紧随潘汉年入场或离场,但这次自己竟不知如何会昏昏然呆坐在门外的沙发上。后来突然听到交际处长大声对我说:“喝醉了吗?潘副市长要离场了。”我睁开双眼,看到潘汉年仍是那样安详地站在我面前。我立刻陪他上车一起回家。一路上我想总要受一次严厉的批评。可是事实却相反。他在车上不发一言,一直到回家以后,才对我说:“今晚你不要工作了,早点睡觉吧!”当晚,我一夜不能入睡。第二天,和他一起用早餐时,我怀着沉重心情对他说:“昨晚我喝多了,今天写一个检讨给你。”他笑了一下说:“检讨倒不必了,但你是有地位的人,以后要注意影响。”从此,我再也没有在宴会上喝过一口酒。
潘汉年在各种场合和集会上所作报告更具特色。解放初期,党的干部和各界群众,对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和某一特定问题,有不同的认识,需要领导进行教育、宣讲。对于为了解决思想和认识上的问题,以及宣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而召开的会议,他是有请必到,并发表讲话。他的报告,从不需要秘书代笔起稿。他从主办单位的领导处得知会议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后,晚上作一些思考,并记下几行要讲的提纲,第二天就上台开讲。他的报告,从不讲空话、套话。一开始就进入问题关键,从理论、政策、方针以及具体问题作精辟的讲解。他语言生动;深入浅出地从各个方面论证问题的症结所在,以及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表达清楚,层次清晰,逻辑性强,富有说服力和感染力,结构严谨,一气呵成,听者都为之倾倒、动容,常常博得听众的掌声。
1951年12月,我因工作调动与潘汉年分别时,我征求他对我的意见。他考虑了一下,说:“你热情有余而考虑不足。”我和他相处两年,从他身上学到不少好东西和当一名干部应有的品德。但当时我对这一评断不能很好地理解和体会,因而未能引起重视。直至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为此而受到挫折,才对这一临别赠言有比较深刻的认识。”
公理自在人心,冤案已经昭雪。汉年同志,安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