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以后,茂川直言不讳地供认,“七.七事变”的第一枪是日本放的。为了扩大两军冲突,指使部下鸣放鞭炮的是我。”
秦市长回忆:“……夜晚2点,外交委员会又来电话,谓日方对我答复不满,强要派队进城检查,否则日军即包围该城。”
谈判结果:先由中日两方派员同往宛平城调查。
中方代表:王冷斋(督察专员,宛平县县长)、林耕宇(冀察外交委员会专员)、周永业(冀察绥靖公署交通处副处长)。
日方代表:樱井(冀察政委会军事顾问)、寺平(特务机关辅佐官、大尉)、斋藤(特务机关秘书官、大尉)。
共6人,乘两辆车前往宛平城。
同时丰台日驻军一木清直大队长率500余人并炮6门,向卢沟桥出发。
调查团车辆开至宛平城东约0.5公里处,遇准备攻城日军,日军埋伏于铁路涵洞下,已经枪炮摆列,作好战斗准备。日军指挥官副森田胁迫中方代表观看日军战线,并以武力恫吓中方代表。
寺平在日军阵地,就拿出了地图,对王县长说:“事态已十分严重,现在已不及等待调查谈判,只有请你速令城内守军向西门撤出,日军进至东门城内数十米地带,再商解决办法,以免冲突。”
王县长冷冷地回答:“此来只负调查使命,你所提出我军撤出,你军进城的无理要求,离题太远,更谈不到。”
森田手指日军枪炮威胁说:“要请王专员迅速决定,10分钟内,如无解决办法,严重事件立即爆发,枪炮开眼,你等同样危险。”
日方代表樱井又提出与寺平类似的要求:(一)宛平县城内中国驻军撤退到西门外10华里,以便日军进城搜查丢失之日兵,否则日方将以炮火把宛平城化为灰烬。(二)赔偿。(三)严惩祸首,最低限度处罚营长。
1937年7月8日,凌晨4时23分,在这个时间,实际已经决定中日之间战与和的前途,已经脱开了战争的缰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