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饭店后,梅汝璈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想起了一位老朋友在得知自己将执法东京后吟诵出来的诗句:
法界推巨擘,中外早知名。
时也春正月,快哉此一行。
同仇增敌忾,官谳律长城。
我有拳拳意,非君孰与倾?
梅汝璈还想起了前不久全家在重庆为自己送行时的情景。30年前,自己从南昌赴北京读书,出发时母亲曾经把一袋炒米和锅巴塞在自己手中:“崽呀,你在路上慢慢吃吧。”30年后,自己从中国赴日本审判战犯,母亲又深沉地对自己说:“汝璈呀,你到了那边,切记要重重地审啊!”
亲人的嘱托,父老的期盼,四万万同胞的血和泪,在梅汝璈耳边汇成了一个巨大的声音:伸张正义,为国雪耻!
梅汝璈将宝剑敬起,默默起誓:一定不辱使命,依法严惩战犯。
这位“壮士”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在这场人类司法史上罕见的大规模国际审判中,受审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除两名病死狱中,1名因精神病终止审判外,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等7人被判处绞刑,梅津美治郎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有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 起诉
时间一天天过去,东京审判开庭日也因为方方面面的缘故一再向后延迟。盟军总部的国际检察局压力非常大,他们不仅要搜集证据、审讯犯人、录取口供,还要从日本政府的档案中查找可以作证的文件,采录证人证言。
到了1946年春天,国际检察局对在押战犯的经历、职务和罪行基本了解清楚,对战犯之间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也有了更多掌握。此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撰写起诉书。但撰写起诉书首当其冲的问题是:控诉这些被告犯罪行为的时候,从什么时间算起?
事实上,日本的军政首脑们推行侵略扩张政策由来已久。被国际检察局列为起诉对象而应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日本甲级战犯,其犯罪开始时间远远早于纽伦堡法庭审判的纳粹战犯的犯罪开始时间,尽管其罪行的终止都被认为是在1945年德国、日本宣布投降之时。但是,日本甲级战犯的犯罪开始时间究竟应该怎样确定?国际检查局内部对此发生了严重分歧。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41年12月7日,日军偷袭珍珠港事件作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因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战犯们的罪行,而日本的对外侵略之所以变成世界大战的一部分是由于日军偷袭美国的珍珠港,进而引起了它对一系列国家的战争;另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卢沟桥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作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因为日军之所以偷袭珍珠港并发动对太平洋国家的一系列战争,都是为了要打赢它对中国的战争,偷袭珍珠港不过是侵华战争的继续和延长;还有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31年9月18日,日军对沈阳的侵占作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因为1937年的卢沟桥事件不过是“九一八事变”的继续和延长,中日战争从1931年实际上就已经开始。除此之外,一种与事实更接近、更合乎逻辑的主张是中方检察官向哲浚向国际检察局郑重提出的:以1928年日本在中国制造“皇姑屯事件”作为起点。
1927年夏天,奉系军阀张作霖在北京组成军政府执掌政权,控制着山东、河北、平津和东北地区。张作霖曾经得到过日本人的支持,日本人也希望利用张作霖的势力来进一步霸占东北。但张作霖毕竟是中国人,对日本越来越过分的侵略要求,他不是委婉拒绝就是借故拖延。此时,驻扎在中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恼羞成怒,决意除掉张作霖。就在张作霖决定从北京撤回关外东北的时候,日本人觉得机会来了,决定在沈阳车站西北的皇姑屯附近桥洞炸毁火车。1928年6月4日早晨,侵华日军果然得手,在皇姑屯炸死了张作霖。这就是震惊全国的“皇姑屯事件”。
其实,要不要把日本军政首脑们在决定偷袭珍珠港、发动太平洋战争之前对中国和亚洲各国实施侵略战争的行为作为犯罪行为予以起诉的问题,实际上是中国人民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承担的牺牲、遭受的损害和做出的决定性贡献该不该被忽略、被淡忘的问题,是中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其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国际社会承认的问题。简单地讲,对美国开战是犯罪行为,对中国开战当然也应该是犯罪行为,其责任者都应该受到起诉和追究,这本来是不成问题的。它之所以会成为问题,只能说明当时国际社会中有些人(特别是一些大国的代表)对中国怀有轻蔑的态度。
国际检查局内部经过郑重的讨论,向哲浚的主张占了上风并最终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季南所接受。于是,1928年1月1日就被正式确定为对日本战犯起诉的起始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指控被告的犯罪行为从1928年开始到1945年为止,总共约18年。当然,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活动至少可以上溯到19世纪后期的甲午战争以前。
多年以后,梅汝璈法官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中写道:“最后的这个主张无疑是比较正确的,合乎逻辑的。从中国人的观点来说,也还算差强人意的。当然,这个日期还可以推得更久远一点,但是推得太久远了,取证是有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