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在1937~1945年的8年抗战中,除西藏、西康、新疆、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川外,中国其他省份皆遭日军铁蹄蹂躏,死伤人数达3 500多万,直接和间接财产损失共计5 620多亿美元。
这一笔笔血债触目惊心,令人不寒而栗。在这51年的光阴中,中华民族备受屈辱,生灵涂炭。好在这个民族从未屈服。终于,他们看到了侵略者的下场。
1946年5月3日晚上,梅汝璈法官在日记中写到:“这些人(战犯)都是侵华老手,毒害了中国几十年,我数百万数千万同胞曾死于他们手中,所以同胞的愤恨便是我的愤恨。我今天能高居审判台惩罚这些元凶巨憝,都是我千百万同胞的血肉换来的。我应该警惕!我应该郑重!”
侵略者终究要受到正义的审判,神圣的法袍就是最好的见证。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庭的11位法官一律统一着装,为区别起见,每件法袍都缀有英文书写的标签。在梅汝璈穿过的法袍的领口内侧就缀着书有“Judge Mei”(梅法官)的标签。
东京审判,是人类历史上一次规模最大的国际审判活动。梅汝璈和来自其他国家的同行一道,尽心工作,出色完成了这一注定被写入史册的光荣审判任务。在历时两年半的漫长过程中,梅汝璈始终身着这件法袍,代表中国人民和千百万死难同胞,不卑不亢、据理力争,维护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
开庭前,为抗议庭长不按受降顺序安排坐次,硬坚持美英居中的做法,梅汝璈不顾庭长的威逼恐吓,曾毅然脱下法袍要退出审判。最终,以梅汝璈为代表的多数法官的合理要求取得了胜利。在开庭之日,按受降签字的顺序,中国法官梅汝璈身着法袍坐在紧挨庭长的座位上,居整个审判席的正中央。在判决书起草过程中,梅汝璈也充分发挥了这件法袍赋予的神圣权力,始终坚持立场,毫不动摇,积极争取有关中国的部分,并促使判决书中专设一章来记载南京大屠杀。为了伸张正义,将战争罪犯绳之以法,身披黑色法袍的梅汝璈与其他不赞成死刑判决的法官进行了无数次争论与磋商,最终以6票对5票的优势,将东条英机等7名战争首犯送上了绞刑架。
就在远东国际法庭审判休庭期间,梅汝璈还曾将这件法袍借给了审理华侨居所案的中国检察人员,以示支持华侨利益和民族尊严。在梅汝璈的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话:黑色法袍本身就象征着法律的尊严,象征着法官的身份,而且它也是公正和荣誉的化身。它寄托着法官矢志献身公平正义的崇高理想,身为法官,就要掂掂法袍的分量,就要无愧于法袍的圣洁。
虽然梅汝璈作为战胜国的法官,身穿法袍享受着丰厚的待遇,但是他内心很是不安,这是由于他经常从报上看到国内“饥饿”、“内战”的坏消息,他对国民党政府是彻底失望了。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明令公布梅汝璈为政务院委员兼司法部长,他拒绝赴任。1949年6月,他由东京抵香港,设法与中共驻港代表、同是清华校友的乔冠华取得联系,隐瞒身份,秘密回到北京。
到北京第三天,梅汝璈便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成立大会。周恩来总理在会上介绍:“今天参加这个会的,还有刚从香港回来的梅汝璈先生。他为人民办了件大好事,为国家增了光。全国人民都应该感谢他。”
60年代,梅汝璈开始撰写极具史学价值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一书。
“文革”中,抄家的“造反派”在梅家翻出了这件法袍,如获至宝,马上质问:“你保存着这东西,是不是盼着国民党回来变天?”
梅汝璈气愤地答:“国民党给我那么大的官我都没做,我是一个被国民党通缉的要犯。说句笑话,真要是复辟了,我人头落地恐怕还在各位青年之先呢。”“造反派”自觉无理,就要烧掉法袍。
梅汝璈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们:“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吗?不知道就让我来告诉你们。这是咱们中国人历史上第一次审判外国人时穿的衣物,是民族尊严的见证……”在义正词严的梅汝面前,“造反派”终于失去焚烧法袍的勇气。
1976年底,梅汝璈的家人遵嘱将厚达尺余的东京审判判决书中文原稿和他在东京大审判时穿过的法袍,无偿捐献给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希望能以此作为历史的见证,警示后人永远不要忘记过去的那段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