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毛泽东身边工作20年》第44章


“文化大革命”已过去近30年。21世纪的人们忆起这场民族灾难的时候,会同时忆起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这个《决议》,同时也会忆起《决议》起草的主要负责人胡乔木关于这场民族灾难的深刻的分析。

关于“文革”发动的原因,《决议》列了两条。一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更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有些比较清楚,更多的还有待于继续探索。历史特点决定了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在观察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新矛盾新问题时,容易把已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仍然看作是阶级斗争,并且面对新条件下的阶级斗争,又习惯于沿用过去熟悉而这时已不能照搬的进行大规模疾风暴雨式的群众性斗争的旧方法和旧经验,从而导致阶级斗争的严重扩大化。同时,由于复杂的国际原因,关于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迷误竟成了保卫马克思主义的纯洁性;在党内,不同意见之间的争论也被当做所谓的修正主义路线的表现或所谓路线斗争的表现。这一系列“左”的观点,是“文革”之所以发动的深刻理论原因。二是中共在面临着工作重心转向社会主义建设这一新任务因而需要特别谨慎时,毛泽东的威望也达到高峰。毛泽东逐渐骄傲起来,逐渐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主观主义和个人专断作风日益严重,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出现了严重的不正常情况。这可以说是“文革”得以发生的直接原因。

胡乔木同意《决议》的分析,但是,他认为从某种程度上看,这样的分析也许是不够的。当然,有些原因存在,但是不一定要写下来;反过来说,没有写,并不是否认这些原因的存在。毛泽东那样热衷于发动“文革”,显然有个人性格方面的影响因素。不过,写出这一点,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往往会越说越说不清楚。此外,晚年毛泽东身上存在着把马克思主义愈来愈简单化的思想倾向,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胡乔木相当强调另一个因素,就是晚年毛泽东思想中的空想因素与“文革”的联系。这个问题在起草《决议》时不宜提,同时以当时的认识水平也是无法说清楚的。关于这一点,最初是1987年11月答美国记者索尔兹伯里的提问时提出来的。在这次谈话中,胡乔木将晚年毛泽东、邓小平与“四人帮”加以比较,提出的一个公式性的看法:毛泽东是革命加空想;邓小平是革命加科学或实际;“四人帮”则是假革命加破坏和阴谋。

这一公式究竟有多少真理性,这要由历史来检验。笔者所要说的是,能将包容敏感而深刻时代内容的历史人物作如此简洁的比照和剖析,同样需要敏感而深刻的理论思维能力。

赴美访问期间,胡乔木提出,中国犯二十年“左”倾错误的原因之一,就是追求某种空想的社会主义目标。从生产关系的演进看,按大跃进、人民公社以及反修防修等一系列社会运动的逻辑发展,“文革”的发动是具有历史必然性的。1963年以后,以反修、防修,批判资产阶级、防止资产阶级复辟,成为各项工作的中心。这种观念在“文化大革命”中直接演变成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按照这种思想,在国内,人们只要追求革命觉悟,而不应该追求物质享受和社会富裕,因为富则修。这样一来,社会主义的主要目标已经由发展生产力,一变而为纯洁生产关系,再变而为纯洁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这就为“文革”的发动提供了理论基础。

最后一个问题是,究竟由谁来承担“文革”这场民族灾难?

《决议》明确指出,毛泽东应负主要责任。

胡乔木认为,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马克思主义者对待这样重大的问题不能不着重分析历史背景,而不应着重个人责任。在这一点上,胡乔木同意邓小平的观点,即中央犯错误,不是一个人负责,是集体负责。

“文化大革命”已过去近30年。21世纪的人们忆起这场民族灾难的时候,会同时忆起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这个《决议》,同时也会忆起《决议》起草的主要负责人胡乔木关于这场民族灾难的深刻的分析。

六中全会以后,胡乔木的主要精力放到修改党章和宪法上。这次党章的修改过程相当长。为了清除十一大党章中“左”的错误,继承和发展七大、八大党章的优点,系统地总结历史上党的建设的经验和反映现实生活的要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就决定对党章进行修改。早在1979年冬天,修改工作就开始了。整个修改工作是在中央政治局常委领导下进行的。1980年1月,中央决定正式开始修改党章工作,邓小平要求尽快提出一个修改草案。为此,成立了党章修改小组,由胡乔木实际主持起草。不久,起草了初稿,于1980年2月提交十一届五中全会讨论。此后,由中央书记处印发给党政军各单位征求意见。7月,修改小组根据收集的意见,拿出了又一稿,提交七中全会讨论。七中全会通过了这个修改草案,决定将党章草案提交党的十二大审议通过。会后,胡乔木曾就党章的修改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胡乔木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时隔二十多年后,胡乔木又一次主持了宪法的修改工作。1980年9月10日,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的决议》和《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委员会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宪法修改委员会名单,叶剑英任主任委员,宋庆龄、彭真为副主任委员。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成立,并成立了秘书处,胡乔木任秘书长。

经过近一年半时间的讨论,1982年2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稿)》。在2月27日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胡乔木就修改草案讨论稿作了长篇说明。会议逐条讨论了修改草案,确定了修改意见。4月,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和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于提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的建议》。

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召开,胡乔木走到了自己政治生涯的顶点。在这次被称为标志着邓小平时代全面开始的大会上,胡乔木进入了中共中央政治局。

5年后,中共十三大召开,胡乔木被选入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会,从政治的前沿退居二线。这以后,胡乔木做了很多的事。就胡乔木与毛泽东这个主旨来说,书写到这里,早该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