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为什么而生,为什么而死?衡量人的生与死的意义和价值的标准是什么?这是生死观的一个核心问题。人们从不同的人生目的和人生态度出发,就会有不同答案的标准。有的身处逆境,心力交瘁,濒临生死抉择之际,社会环境既无援助之手,自身又缺乏驾驭逆境之良策,无奈,只得轻生辞世;有的碰上婚姻家庭的不幸,忧伤愁苦,消极沮丧,悲观厌世,无以自容,最终走上自我毁灭的绝路;有的磅砣失路,误 入歧途,不能自拔,一死了之,一错竟成千古恨;有的怀才受谤,爱国有志,报国无门,狼犬当道,无力回天,终于用死这种
方式对邪恶势力作抗争;有人愤世嫉邪,满腔正义,企图济世扶危于万一,但旧制度之腐朽,当权者的顽冥,抱负无法施展,终于引火焚身,以期激起人们的共鸣和公愤。与上述社会现象同时存在,也有的认为“好死不如赖活”,苟且偷生,贪生怕死,在邪恶或敌对势力面前屈膝投降,以此换取苟活的证券;也有的认为“人生如梦,万事皆空”,从而玩世不恭,游戏人生,醉生梦死;更有甚者,有的则赤裸裸地提倡“人为财死”,为个人利益而死,为剥削阶级及其统治者卖命;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虽错综复杂,但下列因素是可资参考的:一,正确的人生目的不明确,正确的人生理想没有树立,因而不能善处逆境,善处不幸事件。一旦逆境和不幸袭来,像失去支柱和指示器,茫然回顾,无所适从,而轻生、丧生之念,则乘机而入。二,屈原的负石沉江,贾谊的忧伤病沮,项羽的乌江自刎,这虽是性质不同的死,值得同情和惋惜。然而,从科学地总结历史经验看,忍小就大,静观待变,居处逆境,避死求生,变绝望而为有望,变无为而为有为,不是不可能的。苏轼曾感叹贾谊“志大而量小,才有余而识不足”,指出他“不善处穷”,不能“忍小就大”,杜牧曾惋惜项羽不应自刎,认为胜负兵家寻常事,当时应退回江东,积蓄力量,卷土重来。李贺也有“含垢忍辱是男儿”的警句,这应是积极对待生死和人生的态度。文天祥这位民族英雄就义之前,在其所著的《指南录后序》中一连用了24个“死”字,叙述他从元营中逃出,一路从死神挣扎出来的可歌可泣的场面,为了民族利益,他这种爱身、惜身、忍死的精神,何等感人!三,庄子鼓吹的在生死问题上的相对主义,是消极的,出世的,而不是积极入世的。他那“附赘悬疣”之说,“梦幻泡影”之言,“生寄死归”之论,以及“生死齐一”等观点,曾影响过后世,不少人从他的这种消极的空无的生死观中找到了精神寄托,视生死为空无,从而轻死重生。四,剥削阶级的利己主义渗透了生死观。时至今日,还不难找到这种影响的残余。人们发现,在大量讴歌舍身救人动人事迹的同时,也鞭笞过救人要先讲价钱才肯下水的丑闻;在歌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壮士英勇的同时,也揭露过一位厂长当听到女青年为摆脱流氓强奸而急切呼救时,他抱住活命哲学,不仅不挺身救助,相反,竟关紧厂门,心安理得;当列车上抓获扒去一名旅客钱包的扒手,而那被盗的旅客竟胆小如鼠,噤若寒蝉,不敢认领。这些消极面无疑是剥削阶级生死观有着或隐或现、不同程度的影响的。我们必须用无产阶级的生死价值观,去批判这些错误的生死价值观。
那么,无产阶级应当怎样看待生与死的意义、价值呢?无产阶级衡量生与死的意义和价值的标准是什么呢?毛泽东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认为无产阶级衡量生与死的意义和价值的标准,就是为人民利益而生,为人民利益而死。毛泽东关于生的价值的基本观点,在前面几节,已作叙述,这里着重探讨他对死的意义的基本观点。
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指出:“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他还指出:“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是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15]这里的“所”,即有意义、有价值。为人民利益而死,就重于泰山,就死得有意义、有价值;替法西斯卖力,或仅仅为个人财钱、权力而死,就轻于鸿毛,就死得无意义、无价值。毛泽东对死的意义和价值做了精辟的分析。
首先,为人民利益而生,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而死,就重于泰山,就死得其所,就无尚光荣,无比伟大。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无数的仁人志士,无数的民族英雄、爱国主义者,为国家尊严和民族利益而慷慨献身。他们在任何时候,持志如磐,忠贞不移,不为利禄所诱,不为威武所屈,或在战场上英勇牺牲,或在刑场上从容就义,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的铮铮铁骨和浩然正气。毛泽东曾手书李商隐的下面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还手书文天祥的两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16]此外,还手书《木兰诗》、岳飞《满江红》和林则徐《出嘉峪关感赋》等等。无疑,这是从批判继承的意义上弘扬中华民族的这种为国家和民族利益而献身的自我牺牲精神。
如同怎样对待生的问题上一样,毛泽东从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出发,把死放在与人民、与国家、与革命和建设事业联系在一起,进行考察和评价。张思德是个中共中央警卫团的战士,他1933年参加红军,经过长征,负过伤,1944年9月5日在陕北安寨县山中烧炭,因炭窑崩塌而牺牲。因为他是一个忠实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是为革命事业而死的,毛泽东亲笔为张思德追悼会写了“向为人民利益而牺牲的张思德同志致敬”的挽词 ,他还站在土墩上作了《为人民服务》的著名讲演,高度评价了张思德的一生,称“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比泰山还要重的。”[17]年仅15岁的刘胡兰,面对刽子手的铡刀义正严辞,“怕死不当共产党员!”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英勇就义。毛泽东则为刘胡兰烈士题词说:“生的伟大,死的光荣。”[18]他还为建立冀鲁豫烈士陵园的题词说:“英勇牺牲的烈士们千古,无尚光荣。”[19]为“四八”遇难烈士题词说:“为人民而死,虽死犹荣。”[20]为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起草了如下的碑文:“人民英雄永垂不朽”,“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1840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这说明,为真理为人民大众的利益,为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共产主义事业奋斗而死,就是死得有意义、有价值,人民将永远纪念他们。
其次,为法西斯卖命,为剥削阶级去死,就不得其所,就轻于鸿毛,就死有余辜。
在阶级社会里,剥削阶级除了贪得无厌地残酷榨取劳动人民的血汗外,总是千方百计地维护其阶级利益,巩固其阶级统治地位,对不堪尽受其压迫和剥削而起来反抗的劳动人民实行血腥镇压。在国家和民族危难时,为了他们本阶级利益和小集团的利益,甚至会卖身求荣,不惜出卖祖国和民族的利益,替法西斯卖命,成为民族的败类,终将受到历史的审判,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为世人所唾骂,成为遗臭万年的罪人。在我国历史上有人人皆知的汉奸卖国贼秦桧和汪精卫。宋朝卖国奸相秦桧死后,葬在离金陵十八里的牛首山上,墓前碑上空无一字,死不得其所。在杭州西子湖畔的岳飞墓前,明、清两代人们反复铸造秦桧夫妻及其党羽的奸像,长跪岳飞墓前,受到千人唾,万人骂,千古遗臭名。汪精卫,原是个有才气,诗才、文才、口才俱佳的人,初以南海纵才、反清斗士闻名海内外,继以联共左派蜚声全国,然终在民族危亡关头,投入日本帝国主义的怀抱,为法西斯卖命,由革命斗士一步一步变为卖国贼,最后落得个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下场。还有陈公博、周佛海,背叛革命,反共卖国,成为无耻的叛徒、汉奸、民族的败类,落得个可耻的下场。
再次,为个人私利而死,则死得卑微。个人利己主义是私有制的产物,它是资产阶级思想的核心。资产阶级个人利己主义者,把个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自己的利益作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这种思想的恶性发展,利禄熏心,就会走上贪污盗窃、腐化堕落的道路。这样的人,生得渺小,死的卑微。正如彭德怀所说的:“一个人如果只为自己活着,那就不如死掉,这种人死后很快就被人淡忘,像他根本没有来到这个人世间一样。”
综上所述,毛泽东认为评价一个人生与死的意义和价值的标准,只有一个,即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利益。在他看来,一个人生与死的意义和价值,不在其生命的长短,也不在其权利的大小、职位的高低,更不在其财富的多寡,而在其是否有利于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进步。毛泽东说过:“今后我们的队伍里,不管死了谁,不管是炊事员,是战士,只要他是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们都要给他送葬,开追悼会。这要成为一个制度。”[21]他还说:要把这个方法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