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文集》驳国民党政府提示案


(一九四四年九月十九日)

一看六月五日政府之提示案[2],就可知道,提示案没有一个字提到抗战(这是最值得注意的),没有一个字提到当前的艰危之局,没有一点表示改弦更张放弃误国政策之意。该提示案要把敌后抗战卓著功勋、抗击了敌伪军六分之五的武装力量的五分之四以上,“限期取消”。即是说,该案允编十个师,依国民党编制每师约一万人,不过十万人,其余三十七万正规军都要“取消”,而且要快快“取消”,试问这不是日本人的腔调吗?日本强盗千方百计用残酷的战争方法所不能“取消”的,现在经过国民党政府诸公一纸提示案,假如真正“取消”了,那岂不是要受到天皇陛下的头等奖赏吗?该提示案又要把由中国解放区人民民主选举出来的,与敌后人民血肉相关、甘苦与共,坚决领导抗战的民主政权,“一律由各该省政府派员接管处理”。但是这些所谓“省政府”也者,究在何处呢?谁也不知道它们逃在什么角落里去了。它们究竟与人民及其艰苦卓绝的斗争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有一天查明了它们的所在地,这些所谓省政府的老爷们,只应该给他们一种公平的待遇,就是“撤职查办”四个大字。何况还有许多卖国贼暗藏在这些所谓省政府里面呢!卖国贼庞炳勋、石友三[3]不都是过去这类省政府的主席吗?至于委员们之投敌叛国者更不可胜计了。总之,这个提示案只是有利于日本侵略者,只是那些为着私利而忘掉国家民族的人们之意旨的反映。说得明白一点,所谓提示案,正是今天一小群只图私党利益、不知民族大义的国民党法西斯分子之卑鄙意识的结晶,是每一个真正爱国者所不可能与不应该接受的,因为谁要接受这种提示案,就无异于帮助日本侵略者。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释】

[1]这是毛泽东审阅新华社九月十九日电讯稿《延安权威人士评国共谈判》时作了大量重要改写的一段话。

[2]见本卷第135页注[7]。

[3]庞炳勋(一八七九——一九六三),河北新河人,一九四○年后任国民党河北省政府主席,一九四三年投降日本帝国主义。石友三(一八九一——一九四○),吉林长春人,曾任国民党军冀察战区副总司令兼察哈尔省政府主席、第三十九集团军总司令,在河北省南部和山东省西南部专门联合日军进攻八路军,摧残抗日民主政权,屠杀共产党员和进步分子。一九四○年六月,与日本驻军签订“防共协定”,准备公开投敌。后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