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之先生:
北戴河的信,九月四日的信及讲稿[2],均已收到,甚为感谢。
讲稿用意甚好,惟觉太激进了一点,资产阶级多数人恐受不了,因此遵嘱作了某些修改[3],是否妥当,还祈考虑酌定。
要求资产阶级接受工人阶级的基本思想,例如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消灭个人主义,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宇宙观,或者如先生所说“没有劳动,没有生活,不从劳动以外求生活,不从自力以外求生活”,这就是要求资产阶级接受社会主义。这些对于少数进步分子说来是可能的,当作一个阶级,则不宜这样要求,至少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不宜如此宣传。
当作一个阶级,在现阶段,我们只应当责成他们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亦即接受《共同纲领》,而不宜过此限度。
在现阶段,允许资产阶级存在,但须经营有益于国家人民的事业,不犯“五毒”[4],这就是工人阶级对于资产阶级的领导,也就是《共同纲领》所规定的。
超过这个限度,而要求资产阶级接受工人阶级的思想,或者说,不许资产阶级想剥削赚钱的事情,只许他们和工人一样想“没有劳动,没有生活”的事情,只想社会主义,不想资本主义,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应该的。
今年上半年北京的《学习》杂志上有些写文章的同志曾经提出了这样的意见,我们已叫他们作了更正。
对于资产阶级中的少数人,那些有远见的人们,我同意先生的意见,可以向他们宣传社会主义,使他们对社会主义事业发生兴趣,我想这是可行的,也是有益的。在中国的条件下这样的人可能出现,特别是在几年之后,社会主义经济成分更加壮大,更加显示它对于国家和人民的伟大贡献的时候,这样的人可能逐步地多起来。
先生近来思想前进甚快,例如北戴河信上所说国家主权的思想,此次所说社会主义的思想,都表示这一点,但在现在却是言之过早,在少数人想想是可以的,见之实行则是不可以的。因为先生对于我的高度的信任,故率陈鄙见如右,是否有当,还祈审察赐教。
日内如有暇,想和先生面叙一次。顺致敬意
毛泽东
一九五二年九月五日
根据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三年出版的《毛泽东书信选集》刊印。
【注释】
[1]黄炎培,字任之,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政务院副总理、中国民主建国会主任委员。
[2]指黄炎培一九五二年九月在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分会会员大会上的讲话稿,题为《“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以后怎样发挥毛主席对民建方针指示的精神》。讲稿中转述了毛泽东同年三月同他谈的对民主建国会工作的三点意见:一、私人资本在新中国建设上是有贡献的;只不要让它向坏的方面发展。二、不能让资本家光是图私人的利,必须兼顾国家的利、工人的利。三、很好地团结他们,教育他们,改造他们,先学习并实行《共同纲领》。
[3]毛泽东对黄炎培讲话稿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把讲话稿中的“资本家应充分接受工人阶级思想”改为“资本家应充分接受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二)把讲话稿中的用“工人阶级思想”教育改造资本家,改为用“爱国主义的思想,共同纲领的思想”教育改造资本家;把讲话稿中的帮助资本家“改造思想”,改为帮助资本家“改造那些坏思想,那些不合乎爱国主义和共同纲领的思想,即所谓五毒思想”。(三)在讲话稿中“资产阶级分子有坏的,也有好的”一句之后,加写了“就资产阶级的大多数人来说,一个人的思想中有坏的方面,也有好的方面。我们应该帮助他们去掉坏的方面,发展好的方面。”(四)在讲话稿最后一段,加写了一段话:“我们在现阶段对于资产阶级的多数人的要求是如此。但在中国的条件下,资产阶级中的少数人,那些有远见的人们,可能超过上述要求,而接受工人阶级的基本思想,即社会主义思想,而对社会主义事业发生兴趣。他们一面开工厂,并不要求马上变更自己的成分和事业;一面看到社会主义事业对于人类的伟大贡献,想在将来做一个社会主义者。这种人是可能有的,我们应该表示欢迎。”
[4]“五毒”,指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经济情报五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