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传》5.2 文学观念的革新


“五四”文学革命,不管人们称之为改良也罢,革命也罢,它首先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的大变革。

胡适在他的第一篇正式宣言《文学改良刍议》中,便提出:

吾惟以施耐庵,曹雪芹,吴趼人,为文学正宗,故有“不避俗字俗语”之论也。

……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以此之故,吾主张今日作文作诗,宜采用俗语俗字。

他把白话文学提到了“中国文学正宗”的地位。这是中国文学史论方面的一个十分大胆的创见,是直接向传统文学观念的挑战。

长期以来,在正统文人的眼里,只有诗、古文、辞赋,才能登文学的大雅之堂;

至于白话文学,如小说、戏曲、俚歌等,他们总是鄙弃,看作“君子勿为”的小道,贬斥于文学殿堂之外。以致古人编文集时,大多不收小说和戏曲;甚至有人创作了卓越的白话小说,却不敢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到明代中叶以后,新的经济因素萌芽滋长,市民阶层中初步民主主义的思想意识反映到文学领域,文学观念较以往开通了,便有李贽、袁宏道、金圣叹等人出来,抬高白话小说、戏曲的地位,甚至把它们同著名的《离骚》、《庄子》、杜诗等量齐观,表现出一种很可贵的进步的文学见解;②但他们毕竟未能突破传统文学观念的藩篱。清末,更有不少人出来办白话报,提倡白话文,推行“官话字母”。胡适那时在《竞业旬报》上,也写过不少白话小说、传记及各类白话文章。但是,他们也只把白话当作开通民智的工具,并不承认其为文学;他们自己仍做文言的古文、骈文和律诗,以为这些才是高雅的文学。诚如胡适所指出的:

他们最大的缺点是把社会分作两部分:一边是“他们”,一边是“我们”。一边是应该用白话的“他们”,一边是应该做古文古诗的“我们”。我们不妨仍旧吃肉,但他们下等社会不配吃肉,只好抛块骨头给他们吃去罢。这种态度是不行的。③

五四时代的胡适,便完全不同了。他与传统文学观念针锋相对,提出了“白话文学正宗”和“活文学”的观念。他肯定历史上那些写白话小说的大师们,如施耐庵、曹雪芹、吴趼人等,“皆文学正宗”;而贬斥传统文士们写的那些“骈文律诗乃真小道”。④他又公开宣判,说那种已经完全脱离民众口语的、少数人垄断的、僵死了的文言文,是“死文字”,用这种死文字决不能做出“活文学”来;

只有接近民众口语的白话,才是活文字,才能产生第一流的“活文学”。因此,“中国若想有活文学,必须用白话,必须用国语,必须做国语的文学”。⑤

正是在这种新的文学观念之下,胡适把提倡白话文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学(或国语文学),当作了文学革命的一个中心内容,作为他号召文学革命的一面旗帜。

起初,他们多从破坏的一方面下手,注重批判旧文学。除了胡适斥旧文学为“小道”,为“死文学”之外,最著名的还有陈独秀、钱玄同。陈独秀公开把一批古文大师,斥为“十八妖魔”;⑥钱玄同则概括提出“桐城谬种,选学妖孽”的名句,⑦抨击摹仿古人的散文和骈文。这几句口号在当时流传很广,虽未免有些偏激,却给旧文学和复古守旧势力以沉重的打击。

到1918年春天,胡适写的长篇论文《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就开始注重具体的“建设”一方面了。他说:

我想我们提倡文学革命的人,固然不能不从破坏一方面下手。但是我们仔细看来,现在的旧派文学实在不值得一驳。……他们所以还能存在国中,正因为现在还没有一种真有价值,真有生气,真可算作文学的新文学起来代他们的位置。有了这种“真文学”和“活文学”,那些“假文学”和“死文学”,自然会消灭了。

所以我望我们提倡文学革命的人,对于那些腐败文学,个个都该存一个“彼可取而代也”的心理,个个都该从建设一方面用力,要在三五十年内替中国创造出一派新中国的活文学。⑧

胡适已经认识到,新文学对旧文学的斗争,只能“取而代之”的规律,因而提出建设新文学的两个标准:一是用“活文学”来取代“死文学”,即前面说到的提倡白话文学。在这篇论文里,他甚至把文学革命的目的,归结为“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这是他的新文学观念的一个主要内容。另一个标准是用“真文学”来取代“假文学”,即是提倡写实主义文学。这是他的新文学观念的又一个重要内容。

早在《文学改良刍议》一文里,胡适便提倡文学要“实写今日社会之情状”,认为这样的文学才能成为“真正文学”。在这篇《建设的文学革命论》里,他进一步主张文学要描写“今日的贫民社会,如工厂之男女工人,人力车夫,内地农家,各处大负贩及小店铺,一切痛苦情形”,都应该“在文学上占一位置”。他又强调作家们要“注重实地的观察和个人的经验”,认为“不能作实地的观察,便不能做文学家;全没有个人的经验,也不能做文学家”。⑨胡适这种注重描写下层民众的民主主义观点和注重生活实践的观点,是传统庙堂文学所不可能梦见的,完全崭新的现代文学新观念。

这年6月,《新青年》要出“易卜生专号”。胡适是最喜爱易卜生的,他与罗家伦合译了剧本《娜拉》(A Doll’s House,今译《玩偶之家》),又专门写了《易卜生主义》一篇大论文。文章开宗明义,说“易卜生的文学,易卜生的人生观,只是一个写实主义”。他就是借介绍易卜生,来向中国读者介绍和提倡写实主义。

他指出:

人生的大病根在于不肯睁开眼睛来看世间的真实现状。明明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我们偏说是圣贤礼义之邦;明明是赃官污吏的政治,我们偏要歌功颂德;明明是不可救药的大病,我们偏说一点病都没有!却不知道:若要病好,须先认有病;若要政治好,须先认现今的政治实在不好;若要改良社会,须先知道现今的社会实在是男盗女娼的社会!易卜生的长处,只在他肯说老实话,只在他能把社会种种腐败龌龊的实在情形写出来叫大家仔细看。他并不是爱说社会的坏处,他只是不得不说。⑩

胡适要求作家睁开眼睛来看世界,正视社会生活的“真实现状”,“肯说老实话”,真实地表现社会生活,强调一个“真实”,这正是写实主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特点。他一一介绍易卜生的种种社会问题剧,认为这才是“真文学”。只有这样的真文学,像易卜生那样“把家庭社会的实在情形都写了出来”,才能“叫人看了动心,叫人看了觉得我们的家庭社会原来如此黑暗腐败,叫人看了觉得家庭社会真正不得不维新革命”。正因为如此,这种“真文学”表面上看去,像是消极的,破坏的,其实完全是健康的,积极的。譬如医生诊了病,开了一个脉案,把病状详细写出,这难道是消极破坏的吗?

这年9月,《新青年》又讨论戏剧改良问题,胡适写了《文学进化观念与戏剧改良》一文。其中也曾着重从写实主义的角度,来鼓吹“悲剧观念”,抨击旧文学中那种粉饰现实的说谎文学,特别反对旧戏曲旧小说中的“团圆迷信”。他指出:

中国文学最缺乏的是悲剧观念。无论是小说,是戏剧,总是一个美满的团圆。……这种“团圆的迷信”乃是中国人思想薄弱的铁证。做书的人明知世上的真事都是不如意的居大部分,他明知世上的事不是颠倒是非,便是生离死别,他却偏要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偏要说善恶分明,报应昭彰。他闭着眼睛不肯看天下的悲剧惨剧,不肯老老实实写天工的颠倒惨酷,他只图说一个纸上的大快人心。这便是说谎的文学。

“说谎的文学”,与鲁迅所指出的“瞒和骗的文学”何其相似,精神也完全一致,而对旧文学弊病的揭露又是何等中肯,何等深刻!胡适认为,这种团圆快乐的说谎文学,至多只能使人觉得一种满意,却不能使人有深沉的感动,决不能引起人们根本上的思量反省。只有悲剧的作品,像《石头记》那样,真实地写出林黛玉与贾宝玉的悲剧,“方才可以使人伤心感叹,使人觉悟家庭专制的罪恶,使人对于人生问题和家族社会问题发生一种反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胡适对于《红楼梦》“老老实实的描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对于高鹗续书“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五四”文学革命期间,胡适所提倡的“活的文学”——工具用白话文,“真的文学”——创作方法采用写实主义,再加上周作人所倡“人的文学”——内容上以人道主义为本,这三个口号,便基本上概括了“五四”文学的新思潮,新观念。我国的新文学,便正是在这三个口号为代表的新思潮、新观念指导和影响之下,孕育,发生,发展,壮大,从而开创了一个文学现代化的新时代。

① 《胡适文存》,上海亚东图书馆1926年8月9版,卷一,第22~23页。

② 李贽(1527—1602),号卓吾,泉州晋江(今属福建省)人,为明代著名思想家和文学家。他公开以“异端”自居,大胆抨击封建传统教条与假道学,终被统治者迫害入狱而死。在文学方面,倡“童心说”,反对剽窃摹拟,重视小说戏曲在文学上的地位,曾评点《水浒传》(有人疑为后人伪托)、《西厢记》、《幽闺记》、《浣纱记》等。

袁宏道(1568—1610),字中郎,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人,明代文学家。他与兄宗道、弟中道并有才名,时称公安三袁,而以宏道享名最盛。他一生力排前后七子的复古摹拟文风,强调抒写“性灵”。其思想受李贽的影响,重视小说戏曲和民歌在文学上的地位,在《狂言》里的《读书》诗中,曾把《离骚》、《庄子》、《西厢》、《水浒》及李贽的《焚书》并列。在《听朱生说水浒传》诗中又说:“后来读水浒,文字益奇变。六经非至文,马迁失组练。”把《水浒传》摆在“六经”和正史之上了。

金圣叹(1608—1661),名人瑞,原姓张,名采,吴县(今属江苏省)人,明末清初文学评点批评家。清顺治十八年,因哭庙案被杀。他曾以《离骚》、《南华经》(《庄子》)、《史记》、杜工部诗、《水浒》、《西厢记》为世间六才子书(《辛丑记闻》),并对第五才子书《水浒传》和第六才子书《西厢记》作了批点和删改。他批改《水浒传》大约成于崇祯末年,正当张献忠、李自成起义军大破明王朝官军,明王朝风雨飘摇,即将倾覆的历史时刻,金氏却把71回以后全部删去,并增入卢俊义梦见梁山泊头领全部被捕杀为结束。批语在艺术上颇有卓到见解,但也表现出反对农民起义的立场。

③ 《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见《胡适文存二集》,上海亚东图书馆1929年3月6版,卷二,第192~193页。

④ 同注①,第21页。

⑤ 参看《藏晖室札记》卷十三“二三 白话文言之优劣比较”(1916年7月6日追记),上海亚东图书馆1936年版,第939~944页;及《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二),《胡适文存》卷一,第73~77页。

⑥ 陈独秀所说的“十八妖魔”,“即明之前后七子及八家文派的归(有光)方(苞)刘(大)姚(鼐)是也”(见《文学革命论》)。

⑦ 钱玄同1917年7月2日致胡适信,载《新青年》第3卷第6号。

⑧ 《建设的文学革命》,见《胡适文存》卷一,第71~72页。

⑨ 同注⑧,第88~89页。

⑩ 《胡适文存》卷四,第14~15页。

《胡适文存》卷一,第207~208页。

参看鲁迅的《论睁了眼看》。此文作于1925年7月,原载《语丝》周刊第38期,同年8月3日出版,后收入论文集《坟》。见《鲁迅全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卷,第237~242页。

参看《红楼梦考证》,《胡适文存》卷三,第231~245页。

关于胡适对《红楼梦》的评价,他自己晚年说过一些出出进进的话,贬低甚至否定《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价值(见《关于“红楼梦”的四封信》,载台北《作品》第2卷第2期,1961年2月1日出版);他人更难免见仁见智,而前些年多数倾向于否定胡适的见解。这问题非一两句话可以说明白,我们留在下一章里再专门讨论。

“人的文学”,周作人在所作《人的文学》一文中说:“用这人道主义为本,对于人生诸问题,加以纪录研究的文字,便谓之人的文学”。(载《新青年》第5卷第6号,1918年12月15日出版)胡适前此也宣传过人道主义、个性解放,但“人的文学”口号则是周作人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