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当国》46章 民国史上第一个特务机关


如果特务是民国政府里一种特殊建制的话,应夔丞实在是这行的老祖宗。暗探和秘密警察这类东西,在中国历史里,远在春秋战国时即有记载,近至明末的东厂和雍正皇帝的血滴子,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但是把这些古老的东方封建残余现代化,转型成20世纪俄国的克格勃、德国的盖世太保和美国的FBI或CIA,那却是从袁世凯这个简陋的特务班子开始的。从应夔丞到戴笠,精益求精,愈来愈可怕;他们的转型,也是有其阶段性的。所以我们要注意现代化(modernization)这个东西的属性是中立的,它可以为善,也可以作恶,不是凡现代化的东西都是好的。

根据从应夔丞家中搜获的颇有系统的材料进行分析和组合,我们所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的形成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在应夔丞有意投靠北京袁党来做国民党的反间工作,袁党亦有意利用他时,洪述祖乃被派南下做应的直接领导。洪在政府中的地位虽只是内务部的一个秘书,但他却是袁世凯六姨太的近亲。袁共纳有妻妾15人之多,以合法妾侍身份住在袁家的共有9人。这时从于夫人到五姨太都已年老色衰,不足伴寝,五姨太因长于家务,这时专管袁的日常生活;而六姨太则尚在轮流侍寝之末,还算未完全失宠,枕畔床头,仍可以替她弟兄拉点裙带关系。所以洪述祖夸口说他可以晋见"极峰",或许也有几分真实性,他确是有所谓通天的特权的。而洪在那个传统社会里是一种下流的宵小,则是可以肯定不移的了。替主子干杀人绑票、贪赃纳贿、拉皮条、找女人,是一种"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的狗腿子的工作。像袁世凯那种传统士大夫阶级出身的人,大太太的弟兄们一般都有相当自尊之心,都不可能替他做这种下流勾当,可是对姨太太的弟兄们来说,那往往(注意"往往"二字)就是他们的专业了。这是中国传统社会里所特有的一种社会行为(social behavior);它不是外国人,或转型后期的世纪末华裔中青年知识分子所能轻易了解的了。不过关于洪述祖与袁之第六妾的关系,笔者一直存疑。袁之第六妾姓叶,与袁生有二子三女。但袁与洪的关系似甚亲密,非比寻常。洪为叶之近亲,为叶作些金钱外务,则极有可能也,当续寻之。

人类的意识是受他的同时代的社会观念支配的。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如果千年不变,那这一社会里的社会成员(social being)的集体意识和观念,也就千年不变。因此在这种社会里,凡事愈老牌愈好。政治上最老的,也是好的模式,就是夏商周三代了。人类的社会道德,也是愈老愈好,所以才有所谓人心不古这一类的成语。相反,一个社会如果十年一变,像我们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社会,则年龄相差十年的人,就要发生代沟(generation gaps)了。因此今日老年的中国知识分子,读到上述那个社会现象,可能都会会心地莞尔。中青年,或早岁有外国心理背景的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就不大容易理解了。

袁党那时要利用应夔丞的第一步安排,便是撤销黎元洪对应的通缉。借口便是应自愿帮助政府,解散那与黑道帮会有密切勾结的共进会(应自封为该会的会长)。第二步则是利用江苏都督程德全,替他安排一个江苏驻沪巡查长的位置,为应做秘密活动的掩护(cover job)。巡查长的公开职责便是"侦察匪情,报告政府,听候处置";换言之,巡查长只是一个侦探长,本身没有指挥警察捕匪的权力。他这项冠冕堂皇的公开职务,是程德全安排的。程是个依委于袁、孙之间的老官僚。他显然知道,"侦察匪情"这项职务中,"匪"究竟指的是谁,他夹在袁、孙之间做官,只有两面磕头,才能自保。

根据从应处查获的文件,我们知道他这个小特务机关是由北京国务院直接领导的。应的顶头上司便是洪述祖,并由洪经手,国务院每月秘密拨款二千元作经费。他们不但在新闻界收买了一个叫作《民强》的刊物(杂志),专门替袁党宣传,以与国民党报刊相对抗,他们甚至遍访或捏造孙、黄、宋等人的劣迹(如男女关系或骗诈贪污等),编写成书,在日本印刷10万套,运回国内流传,以做人身攻击,中伤孙、黄、宋等人的人格,诬蔑他们的声誉。至于他们怎样忽然从这些低级的宣传工作、情报工作,走上了暗杀之途,那显然是受宋教仁在1913年初春所作的一系列反政府的激烈讲演的影响了。

宋教仁那一系列对政府过激的批评,曾受到北京某要人不具名的反驳。袁世凯当然也会颇为不悦,而形之于颜色(皱皱眉头)。这一来,当然就被善于观察人主颜色的内侍们看到了,他们因此就要承旨办案了。在有意或无意之间,袁姐丈可能也留有杀宋的话柄,据此洪述祖就电嘱应夔丞写几篇激烈的文章。如此则应氏不但可以得到多至30万元的酬劳,并且还可能有勋位可拿、勋章可佩呢!这样应就去寻找刺客了,最后找到了一个失业军人武士英,干出一记窝囊的刺宋案来。其实际情况,大致和蒋经国晚年的"江南案",大同小异。

[附注]根据洪、应之间的密电,洪许应的经济报酬,出自"公债票"。民初中国政府所发的公债票是当时国际股票市场上最抢手的股票,原因是军阀政府为急于取得债款,债票都以最大的折扣尽快出售;等到公债到期时,由于有海关或路矿等企业作担保,还本时都按票面价值加利息计算,所以"爱国的"购债人,利莫大焉。洪述祖为应夔丞安排所购300多万元公债票的折扣便是66%,其利可知,所以洪盼能得若干分润。见上引洪、应密电。

以上是笔者个人根据数十年来对"宋案"探索的兴趣和阅读数十万字的一手档案与二手报道,以及对当年遗老不断的访问,所写下的"半张纸"的宋案案情。自信虽不中,亦不远也。当然历史上有名的政治疑案,都是写不完的。甚至最大的案子也言人人殊,无定案之可言。笔者旅美半世纪,看到肯尼迪总统和马丁·路德·金牧师的被刺案、足球明星辛普森杀妻案和克林顿总统的绯闻案,至今,可能永远也不能定案。不但案不能定也,史家执笔亦各是其是,读史者也各非其所非也。执简以书之,以备一家之言云(有关宋案的最近出版物,如台北的"党史会"出版的《革命文献》第二册,即所载甚详。关于最近的出版品,读者可参阅上引《北洋军阀,1912~1928》,卷二,第64~145页 ,"刺杀宋教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