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行商馆内也是金山珠海,堆满银钱。据记载,道光二年(1822)的一场大火烧毁了商馆价值四千万两白银的财务,“火之大者,烧粤省十三行七昼夜,洋银熔入水沟,长至一二里。”由此我们可以略见十三行商馆的奢华。有位官员在上奏皇帝时说,由广东销烟引发的中外鸦片战争,其战火之所以绕开广州,与十三行商馆中囤积着大量外国公司的财富不无关系。
十三行行商与两淮盐商、山陕商人一同,被称为清代中国的三大商人集团是近代以前中国最富有的商人群体之一。十三行商人从垄断外贸特权中崛起,经济实力的显赫使他们成为巨大的捐献者。成功的行商,除了精明过人、能财善贾的商业才干之外,更有交通官府、迎合朝廷的手段和能力。
从清代档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每当洋船到港投行卸货之后,行商总会私下赴海关衙门行贿送礼,以获得官府对其把持行市的许可。雍正年间,行商每年缴送这种买办银两达三至五万,相当于粤海关正税的三分之一。因此,行商从官府方面得到过许多庇护。
为了讨好朝廷,求得外贸特权的稳定,每遇国家大事,行商都会不失时机地向中央政府捐输报效。乾隆五十二年(1787),他们集体为台湾林爽文之役捐输军需银三十万两,随后自五十三年(1788)到嘉庆二十五年(1820),又以皇帝万寿、廓尔喀军需、川陕剿匪、河南剿匪、黄河河工等名目,共捐银三百五十余万两。行商还通过当时官吏品级商品化的捐纳制度,以捐输报效的巨款,换来许多官衔和职务。潘、伍两家族都曾捐得三品顶戴,这是商捐所能得到的最高官阶,由此,他们成为通达朝廷、既富且贵的官商。
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各帝素以西学和洋货为奇,广州十三行正是处在这段时期,因其特殊的商贸地位,成为宫廷所需各类人才的中转站和奇异洋货的供应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