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至于王氏家谱上写的“王小慊后来成为慈禧太后”的话,反对“长治说”的学者认为“这只是后人所为,是什么人所加,根据是什么都不知道”,在没有弄清来龙去脉之前,更不足为凭。
其四,清制黄皮夹,说它制于清光绪年间可能是正确的,但是说持此皮夹者应为高级官员和皇亲国戚则不一定,从这个皮夹就推断出宋四元夫妇为慈禧太后(养身)父母也缺乏根据,而说它是慈禧“让家人作为进京入宫谒见皇太后的通行证”,更是与清朝宫廷制度不符。
除以上各种疑点外,反对“山西长治说”的学者,又从清代的起居注档、上谕档、朱批奏折等档案中,详细查对了历任潞安府知府的任职年代。从道光五年至咸丰元年(1825—1851),潞安知府前后共七人:道光五年六月至十五年七月,知府马绍援,任职十年一个月;道光十五年八月至十八年三月,知府达镛,任职两年半;道光十八年四月至二十八年八月,知府多慧,任职十年五个月,其中道光二十四年,多慧因大计卓异,赴京由吏部引见皇帝,知府之任由同知陈维屏护理;道光二十八年九月至咸丰元年五月,知府珠陨,在任两年七个月;咸丰元年六月至九月,知府万济堪,在任三个月,期间八月曾拟调袁彦龄,但袁未上任,知府实际还是万济堪担任;咸丰元年十月始,知府金君善。
也就是说,在这二十五年中,潞安府七任知府中,均没有惠徵的名字。而且在惠徵的任官经历中,也没有查到任过这一职务的记载。故这些学者提出:既然惠徵没有在潞安任过职,甚至没有到过潞安府,怎么会存在慈禧在潞安被卖到惠徵家之事?
显然,在这些疑窦没解开之前,“山西长治说”也不能成立。